大運河畔的“明星法庭”
作者:鄭菊 春華 發布時間:2014-12-16 瀏覽次數:2198
方方正正的小院,有個小小的池塘,池塘外環花瓣狀的草坪,池塘里紅色的金魚悠然游動,院子角落還錯落著零星幾棵紫薇花、石榴樹,這個建造在三十多年前的小而精致的院子就是江蘇省徐州市賈汪區法院大吳法庭。大吳法庭位于賈汪區南大門大吳街道辦事處,轄區人口約23萬。大吳轄區城鄉聚集、人口復雜,經濟活躍,現有4名法官,年均審理各類案件1089件,人均辦案二三百件。
法庭最早建于三十年前,現今,經過改造,增建了寬敞明亮的訴訟服務大廳,獨具特色的法官工作室、家事審判法庭,彌散著文化氣息的紅石榴文化長廊、閱覽室、榮譽室,改造后的建筑面積
這個位于大運河畔的“明星法庭”,以優秀的審判業績,獲得了累累的榮譽。2008年至2010年連續三年被徐州市中院評為“零發改、零違紀、零信訪”人民法庭,2011年被省高院評為“社會矛盾糾紛化解先進集體”,2014年被評為全省優秀法庭。庭長孫永福被評為“全省優秀人民法庭庭長”、全市“杰出政法衛士”,審判員王民報被省高院評為“涉訴矛盾先進個人”、全區“十佳政法衛士”。
入情入理調和鄉村事兒
解某夫妻倆生前育有七個子女,除給大兒與二兒建造新房外,還將自己居住的房屋及院落進行翻建,建成磚混結構的樓房六間。2000年3月,老夫妻的三兒子與王某結婚接著生下一個女孩。此后三兒子一家三口和解某夫婦共同居住。解某夫婦分別先后去世,去世時對于自己居住的房屋沒有設立任何遺囑,不幸的是,解某的三兒也于2000年去世,后該房一直由兒媳王某與女兒居住。2004年2月,王某和孟某結婚,婚后兩人先后又生育了兩個子女,一直共同居住在訴爭房屋里。
2014年,老夫妻倆的其他子女及孫子女起訴至法院,要求依法繼承老夫妻倆生前遺留的房屋。
為了能妥善處理這起案件,大吳法庭法官通過庭審及庭后多次和原被告約談,查明遺產范圍,了解當事人的真正想法。法官了解到:此案中,并不是所有的原告對房屋的繼承都很熱衷,有的是被迫加入訴訟,有的是為了讓孟某搬離訴爭房屋,還有的是聽說房屋要拆遷才參與訴訟,但所有的原告對王某母女倆在訴爭房屋內居住均沒有太大意見,只對孟某在訴爭房屋內居住均強烈反對;而被告王某現在最大的顧慮是她與前夫及現夫的子女上學問題,如果他們失去這套房屋,幾個孩子就面臨重新擇校。
在了解上述問題后,大吳法庭法官首先走訪了村委會,了解村內房屋拆遷計劃及村里是否有閑置宅基地、能否為被告審批一處新的宅基地等問題。通過走訪了解到,房屋拆遷只是群眾的一種猜測,該村暫沒有拆遷計劃,而村里新宅基地審批已凍結。
隨之,法官抓住原告方對王某及女兒在訴爭房屋內居住不存在爭議這一有利條件,反復做原告工作,講解繼承法相關法律規定,最終原被告對就房屋分割達成協議,明確被告及女兒享有相應的份額。接著法官從情理上做原告工作,從房屋的最初用途、老父母的初衷、到現在王某必須需要房屋照顧孩子等方面,推心置腹的和幾家原告談,并最終促成原告同意被告及三個子女對訴爭房屋享有一定期限內居住權的調解協議,同時,還就協議中雙方確認的房屋繼承份額予以明確,避免了將來再次產生糾紛,案件得以圓滿解決。
帶著感情處理糾紛
大吳法庭庭長孫永福,被轄區百姓親切的稱呼為“老孫”。孫庭長常常說:“我是農民的兒子,對農民有著天然的親近感。農民還是非常通情達理的,只要你帶著深厚的情感去處理,與農民交朋友,就能把疙瘩解開。”孫庭長在法庭工作了三十多年,有豐富的基層矛盾解決經驗,法庭專門成立了孫永福便民利民工作室,孫永福工作室教育和感染青年法官實心實意的處理糾紛。
2014年3月,孫永福工作室接手一起農村建房損害賠償案件。這是一個棘手的案件,死亡一人,三名原告、五名被告,都是農民。孫永福當天下午就帶著書記員來到原告家中了解情況。死者王金林,和四名被告一起合伙為被告房主蓋房,王金林不慎從樓板失足摔下而亡,王金林的妻子是智障人,一個兒子剛成年,在家務農,女兒還在上學,家境十分困難,急需賠償款。
開庭那天,五個被告都到了,他們都是農民,家境一般,都害怕、躲避,不愿承擔賠償責任。庭后,孫永福多次到五被告家中說情理、講法律,耐心細致的做被告的工作,打消他們不賠的幻想。結果,五被告表示愿意賠,但表示因經濟困難不愿意提出賠多少。孫永福又反復做雙方當事人工作,反復磋商,終于促成雙方達成7.2萬元口頭協議。隨即,孫永福趁熱打鐵,電話督促五被告籌集現金。
快速高效化解矛盾
大吳法庭包括一名工作不到一年的初任法官,四名法官在案多人少的壓力下,都鍛煉成辦案一把好手。在今年的審判權改革中,副庭長賀福建競爭而出,帶領法官助理和書記員獨立結案二百余件,而孫永福庭長的審判長團隊每個法官也都辦案干凈、麻利、快,青年法官王民報現已獨立辦結近二百件。法庭反聘了有經驗的老庭長作專職支部書記,專門負責法庭事務性工作,將庭長從法庭事務性工作中解放出來,專門負責審判工作,大大提升了審判效率。結合法院家事法庭專門化審理的特色,該庭設立全省第一家人民法庭家事法庭。針對轄區家具廠多、小額經濟案件糾紛多特點,該庭設立了小標的案件速裁庭,更好地化解矛盾、服務群眾。
何某訴陳某合同糾紛一案,因原告何某是外地人,并且原告曾經帶人在要賬過程中毆打過被告,被告揚言一定在庭審結束后報復,大吳法庭法官在辦理案件時注重多做被告的情緒穩控工作,并給原告做工作,經過法官四個小時不懈的努力,傍晚七點半的時候,雙方當事人最終達成調解協議,被告當場支付原告欠款2萬元。主審法官王民報又專門駕車將原告護送至高速路口才返回家中,避免了一起可能的惡性矛盾糾紛,將案件圓滿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