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滴露珠能折射出太陽的光輝,我的案件雖然不是大案,但卻反映出貴院法官勤勉做事,一心為民的高尚情懷。”日前,南通港閘法院收到一面從江蘇邳州寄來的錦旗,寄件人王其平在一同寄來的感謝信中真誠的寫道。

 

遠在數百公里外的王其平為何要給港閘法院寄來錦旗呢?原來,2013年王其平曾帶領一批農民工在鹽城市響水縣為南通某設備安裝公司務工,工程結束后,尚欠5萬余元工資款沒有結清。多次索要無果后,王其平將設備安裝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張某訴至港閘法院,最終在法院調解下,張某支付了1萬元,并約定余款4萬元在20141月底前付清。然而協議簽訂后,張某卻玩起了失蹤,余款遲遲未予支付,王其平為了索要債務,響水、南通等地跑斷了腿,也沒能找到張某的蛛絲馬跡。無奈之下,王其平只能向港閘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他覺得,自己如此費盡心血都沒有找到張某,申請法院執行只能算是抱著試試看的心態。

 

果不其然,幾個月過去了,執行一直杳無音訊,王其平也逐漸淡忘了此事。直到半個多月前,案件承辦人通知他到法院領執行款時,王其平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再三確認之后,他意識到設備安裝公司欠他的工資款真的執行到位了。原來,由于沒有收到有效的財產線索,案件承辦人馬建華一直未能找到被執行人名下有價值的財產,但他并未放棄執結案件的努力,憑借僅有的幾份公司資料及業務往來憑證,馬建華決定從被執行人的銀行賬戶入手,幾個月來,他跑了南通、響水等地十幾家銀行,一千、兩千、五千,馬建華一筆一筆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直到他成功凍結了張某在建設銀行一筆兩萬元的存款,終于湊足了該案的執行款4萬元。

 

“港閘法院,我沒有一個熟人,馬建華法官未抽過我一支煙,未喝過我一口水,未吃過我一粒飯,如此盡心極力的維護我的利益,不把這事說出來,我心中始終無法平靜。”回到老家的王其平難掩激動,萌生出了給法院寄錦旗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