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徒法院“四字”法 重拳打擊“拒執罪”
作者:王璐丹 發布時間:2014-11-14 瀏覽次數:982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下發的《關于開展集中打擊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等犯罪行為的專項行動有關工作的通知》及省高院相關文件精神。為積極推進打擊拒執犯罪專項活動,日前丹徒法院集中骨干力量,全力開展此次專項行動,對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的犯罪行為予以嚴厲懲治,切實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和司法權威。
深化認識,明確職責。該院黨組高度重視,積極召開任務部署會,明確職責,制定計劃,要求每一位執行干警自覺擔當起集中打擊專項行動的第一責任人,硬起手腕,發揮最大威力,取得最佳戰果。
查閱案卷,認真篩選。集中力量抓緊對相關執行案件進行全面系統排查,對需要納入本次專項行動打擊對象的被執行人和相關人員進行摸底、甄別,做到不枉不縱,分類采取措施。
聯席合作,溝通協調。積極做好溝通協調,由該院執行局、刑庭與區公安局、區檢察院等相關部門共同參與的聯席會議,建立相關聯絡協作機制,共同商議推進案件處置,確保活動取得實效。
勤于宣傳,擴大影響。充分運用網絡、電視、微博、微信等各種媒體,開展廣泛深入的系列宣傳活動,營造拒執違法犯罪活動的輿論氛圍。選擇典型案例公開曝光,集中展示打擊成果,擴大拒執罪案件的影響力和執行威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