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陽法院加強未成年人保護,對于未成年被告人、被害人及聾啞青少年主動關心,第一時間采取合法舉措,切實維護未成年合法權益。

 

對接矯正機關。該院通過及時告知監外刑罪犯行為規范,督促罪犯及時報到,定期開展緩刑罪犯集中回訪活動,組織緩刑罪犯旁聽收監聽證會,聯合司法行政機關召開緩刑罪犯行為規范專題宣講會等措施做好青少年緩刑矯正工作,并以司法建議促進社區矯正規范,加強與社區矯正機關溝通,草擬社區矯正對接規定。

 

擴寬維權范圍。將維權范圍由被告人擴展到被害人,以及全縣青少年。積極開展刑事未成年被害人司法救助活動,幫助其聯系學校,找工作。以“巾幗示范崗”為平臺,創建“婦女兒童之家”,為留守兒童創建“圖書館”;與聾啞學校進行對接,開展預防聾啞人犯罪工作。落實法律援助,嘗試推行適格成年人參與庭審制度。

 

建立約談機制。該院針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提前介入,提前了解。并在判前約談被告人本人、其法定代理人、所在村委會代表、學校領導等,綜合評判被告人平時表現情況,并由被告人本人及家長制定詳細的矯正計劃,確保在庭前對未成年人的情況進行全面了解,為公正審判、合理量刑以及判后幫扶等工作打下基礎。

 

開展判后回訪。延伸審判職能,該院積極開展未成年犯的判后回訪工作,通過與未成年犯及其法定代理人進行交談、走訪未成年犯親友、鄰居,以及向社區矯正機構查詢等方式全面了解未成年犯判后表現情況。對思想上、生活上需要幫助的未成年犯,該院積極聯系相關機構做好安撫幫助工作,有效避免其再犯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