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3日凌晨1點,常熟法院執行局接到常熟市公安局民警電話,稱法院布控的被執行人曹某在高速卡口被查獲。接到電話后,執行局值班干警立即調取案卷材料,確認曹某為布控的被執行人,立即組織力量將其帶回。

在高速卡口,執行干警見曹某穿著、談吐都較為得體,處境也應尚可,按常理不該為拖欠3000元借款而做“老賴”。細問之下,曹某稱,她的前男友染上了賭博惡習,有次該男子稱要為她開個網店,需要曹某手持身份證的照片,曹某就拍了,之后男子用該照片在幾家網貸平臺上貸款,曹某知道真相后馬上和該男子分手,當時該男子稱貸款均已還清。沒想到該案件中的3000元借款仍沒有歸還,還欠下違約金、利息等費用。申請人依據仲裁條款向仲裁委申請仲裁后,又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因被執行人曹某棄用了合同約定的電話號碼,戶籍地也沒有人居住,所以沒有接到仲裁委和法院的通知,而成為了失信被執行人。

了解到情況后的被執行人曹某非常后悔,并向法官表示愿意履行,當即通過微信掃描法院履行款賬戶二維碼,一次性繳納了拖欠的所有款項,案件順利執結。

【法官提醒】

現在網絡貸款平臺方興未艾,通過上傳身份證照片、人臉識別等方式借款十分方便。公眾應注意保護個人隱私信息,防止被別有用心的人利用。同時,對可能發生的法律糾紛要引起重視,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