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中院:流程節點入網監察 司法行為電眼監控
作者:余增明 張智勤 發布時間:2011-03-29 瀏覽次數:1025
“截至3月21日上午9:00,網上監察數據顯示:全院在立案、審理、評議、結案階段的節點超過規定時限的案件共有165件。”
“3月1日至18日,共監控庭審(聽證)45次。參與庭審的法官均能著法袍開庭,舉止端莊。存在問題:少數書記員在開庭時沒有按照規定著法院制服,個別法官沒有在進入法庭前更換好法袍,而是在法庭內更換。”
“3月1日至18日,共監控談話(接待)39次。存在問題:個別審判人員在與當事人談話(接待)中,沒有按規定著制服,有的法官1人與當事人談話;談話室內長時間只有當事人,看不到法院工作人員在場情況時有發生。”
上述三組數據及情形,是記者從淮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一份《監察監控管理通報》中摘錄的。
記者在隨后的采訪中了解到,審判管理一直走在全省前列、去年又被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為首批“全國司法公開示范法院”的淮安中院,為進一步提高審執工作的規范性,提升審判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從今年3月1日起,由院監察室運用電子信息網絡技術,對審判工作中案件流程、庭審和談話及有關制度執行情況,進行實時監察、網上監控、及時預警、通報督辦、統計分析。
一個月試運行后發出的第1期《監察監控管理通報》,在干警中產生了不小“震動”。
流程節點“入網”監察。法官們普遍反映,網上監察系統,就像一雙無形的巨手,在不停地推著你前行。該院將案件分成立案、審理、評議、結案四個階段,每個階段又根據案件的不同類型分成若干個節點,每個節點都規定了完成天數,一旦在規定期限內沒有完成該節點工作,不僅電腦上出現紅色警告,監察室也會及時發來督辦指令,最后經濟上還要受到處罰。
法官行為“電眼”監控。訴訟服務中心、法庭、信訪接待室、談話室、刷卡機前,全院干警在這些場所的一舉一動,都有“電眼”盯著。“過去那些不拘小節的行為,只能讓他成為‘過去’了。”很多干警如此感嘆。
該院負責監察監控的工作人員介紹說,對監察監控中發現的問題,除進行通報批評外,還將根據《淮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電子監察監控管理規定》、《案件流程節點信息錄入規定》等文件規定予以獎懲。如,《案件流程節點信息錄入規定》中明確,節點超時無正當理由的,扣罰責任人50元/次;錄入流程節點信息不準確、不完整的,查實后扣罰責任人50元/次;填報虛假流程節點信息的,查實后扣罰責任人100元/次。上述情況還將納入年終法官業績考評,按審限不規范處理。情節嚴重的,由監察室對有關責任人員依紀追究紀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