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東法院反映偽造證件印章類案件增多應引起重視
作者:陳凱 蔡志堅 發布時間:2011-03-25 瀏覽次數:478
近年來,啟東法院審理偽造證件印章類犯罪案件呈明顯上升趨勢。2008年審理3件3人,2009年審理4件5人,2010年審理2件2人,2011年第一季度審理4件6人。該類犯罪嚴重擾亂了市場經濟秩序、影響了政府的信譽、破壞了誠信環境、侵犯了法律的尊嚴,應引起必要的重視。
一、該類案件的主要特征
1、主要存在二類犯罪人群,一類是以造假售假為業的職業群體,一類是為取得某種非法經濟利益的購假使用者。
2、職業群體多為共同作案。通常由多人組成,分工明確,配合默契。有負責貼廣告招攬“客戶”,有負責聯絡、洽談和收款,有負責制作假印章、假證件,形成接假、造假、售假的“一條龍”服務。
3、造假手段科技化,“產品”真假難辯。有的假證件、假印章能達到以假亂真的程度,有時連專業人士也難以辯別真偽,危害甚大。
4、偽造的假證件、假印章涉及面廣。主要涉及為獲得拆遷利益而需的離婚、國土材料,為獲得簽訂合同而需的資質材料,為獲得工程施工而需的資質材料,為獲得招投標而需的資質材料等等。
二、該類案件的上升原因
1、經濟利益驅動是偽造證件印章犯罪的重要原因。制作假證印章成本較低,技術含量低,勞動強較低,卻能獲得高利潤。使用假證印章能獲得拆遷、合同、工程、投標等方面的非法利益。
2、大量的違法需求是造假者違法犯罪的外在誘因。一些不具備資格或者條件欠缺而又試圖通過走捷徑達到不正當目的者,其目光自然就盯上了假文憑、假證件、假證明、假印章。
3、科技手段的應用,給造假犯罪行為添加了催化劑。隨著科技手段的利用,使得造假者得心應手,用假者毫無顧忌。
三、對策建議
1、加大對造假者的打擊力度。徹底清除以辦證、刻章為內容的“城市牛皮癬”,嚴懲造假售假者,斬斷犯罪源頭。行政執法部門和公安機關要密切配合,聯手管理,常抓不懈。
2、加強對刻字、復印等特種行業的管理和監督。在提高公文印章防偽技術的同時,要加強管理,嚴防非法刻印、制章。
3、嚴格審查管理,切斷用假途徑。相關單位樹立強烈防偽意識,進行防偽知識培訓,提高辦事人員的鑒偽能力,讓假證件、假印章無用武之地。同時在印章管理制度上嚴格把關,不讓犯罪分子有機可乘。
4、普及法律知識,提高全民的道德觀念和法制意識。開展宣傳教育活動,及時報道典型案例,介紹防偽辯別技術,提高公民識偽辨假的能力,使全民充分認識制假的危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