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2日下午,六合法院沿江法庭召集交警十大隊、人保財險南京市公司,共商在原大廠地區建立道路交通事故賠償調解聯動機制的試點工作。六合法院分管副院長盛國富、交警十大隊趙曉冬大隊長、人保財險南京市公司法律部劉莉經理攜該公司理賠部、大廠支公司的負責人及律師參加了會議;人保財險江蘇省公司對此次會議十分重視,也派員參加。

 

此前,保險公司面對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一般是被動地參與訴訟審理,調解的積極性不高,大量道路交通事故案件需要通過訴訟甚至判決解決。此次會議的主要目的,是研討如何讓法院和保險公司提前介入交警部門的調解環節,促成訴前調解的成功率。

 

盛院長指出,法院推動此項工作的主要目的,一是鈍化矛盾、解決糾紛,二是提高審判質量與效率。同時法院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時要處理好幾個關系:既要維護群眾利益,也要考慮保險公司利益;既要提高辦案效率、縮短辦案周期,更要注重質量;既要考慮法院自身情況,也要考慮交警部門價值取向。

 

交警十大隊趙大隊長也表示,希望保險公司在訴前調解階段派出專人介入,公安部門在處理交通事故時將會以事實為依據,充分保護受害人利益,并考慮保險公司利益,同時三方都應當從大局出發,共同維護社會穩定。

 

人保公司表達了介入訴前調解工作的誠意,并一一闡述了保險公司對社會誠信體系薄弱、證據效力有所欠缺、裁判尺度不夠統一及司法鑒定公信力不強等方面的顧慮和技術障礙。

 

經過商談,三方初步達成共同參與的聯動調解機制:

 

1、人保財險南京市公司在原大廠地區進行試點,提前介入道路交通事故的訴前調解階段。

 

2、沿江法庭、交警十大隊和人保公司各確定一名聯絡人員,繼續就聯動調解機制中的具體問題進行聯絡和溝通。

 

3、人保財險南京市公司初步同意,對符合要求的由交警部門經過調解達成的賠償協議,可由保險公司根據協議約定直接向受害人支付賠償款,避免產生新的糾紛和訴訟。

 

三方都希望這一聯動調解機制能起到化解社會矛盾、提高事故處理效率、減少訴訟案件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