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守斌很忙,春節后上班還沒休息過一天,每天不是開庭就是調解,不是調解就是出差。這不,上午他剛從徐州出差回來,此行成功調解了12名保潔員與物業公司的勞動爭議案,雙方對調解方案表示口服心服,糾紛徹底解決。下午2時整,李守斌出現在4號法庭審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上訴案。庭上,李法官語氣親切,言簡意賅,焦點明確。當上訴方保險公司明確表態不同意調解時,李法官快人快語:“那就等合議庭評議后判決吧。”庭審結束,李守斌與雙方當事人一一握手,順便提醒律師在以后類似訴訟中需要注意的問題。2:55分李守斌回到辦公室,簽發了兩份法律文書,修改了一份文件,打了兩個電話。330分,他接著又開第二個庭。問他“這么忙,吃得消嗎?”這個爽直的北方漢子嘿嘿一笑“早就習慣了。”

 

2006年,當了20年法醫的李守斌被調到民一庭當法官,民一庭案多人少,工作艱苦,誰都怕去,可樂觀豁達的李守斌說“我喜歡”。司法鑒定的工作經歷磨練出他嚴謹細致的作風,也給他從事民事審判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礎。近年來,民事案件逐年增多,李守斌負責審理的二審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勞動爭議案件,尤其是群體性勞動爭議案件矛盾更加尖銳,案情更加復雜。為了節省開庭時間,抓住主要矛盾,他常常在辦公室看卷宗至深夜,晚上回家躺在床上,滿腦子還琢磨著第二天案件解決的思路。

 

去年7月,鎮江某鞋業公司將職工工資支付方式由原先的計時工資改為計件工資,54名女工認為公司的做法侵犯了她們的合法權益,于是集體罷工。公司以此為由解除了與她們的勞動合同,女工們便集體上訪。一審法院在調解未果的情況下,判決公司向54名女職工支付應有的賠償金,鞋業公司不服判決提出上訴。李守斌拿到案件,分析此案人數多影響大,他并沒有立即開庭,而是對雙方當事人展開認真細致的說服工作。他先后六次邀請雙方代理人和職工代表做調解工作,早上談不攏就晚上談。最終,雙方以調解方式妥善解決了爭議。律師袁俊感慨地說:“我辦了十幾年案子,還是第一次見法官這么執著,早上七點、晚上十點還在打電話做工作。” 李守斌說,民事案件涉及到當事人的切身利益,案件調解的過程,就是幫當事人打開心結的過程,也是普及法律的過程。辦好一個案件,自己就會增加一份成就感。去年以來,他和同志們一起成功化解了267件群體性糾紛,為維護社會穩定做出了應有的貢獻。

 

一年又一年,在一張張民事調解書和判決書的背后,凝聚的是法官濃濃的心血和汗水。兔年春節前夕,從四川地震災區來鎮打工的王某帶著怨恨,提著刀要去殺老板。原來,他在一家設備清洗部工作,和老板約定2010 4月底前為試用期,工資60元一天,從5月份開始工資為100元一天。同年814,老板單方違約解除了與王某的勞動關系。王某申請勞動仲裁,仲裁委員會以他未提供與被告存在勞動關系有效證據為由,不予受理。一審法院也以同樣的理由駁回了王某的訴訟請求。眼看幾個月的工資打了水漂,王某又向中院提起上訴。按照法律程序,勞動仲裁委和一審法院并無錯。王某未能向法庭提供證據,中院一樣也可以駁回王某的上訴。但李守斌閱卷后,覺得對王某的合理利益應給予關注,才能使王某異常激動的情緒得到平息。他隨即通知王某談話。經了解,48歲的王某沒什么文化,干的活既苦又臟還有化學污染,老板根本沒有與他簽合同,他自己也沒有合同意識。由于王某性格不太好,和老板關系處得很僵,從5月份就開始停發工資。李守斌分析認為,要這樣一個處于弱勢的外地打工者提供證據確實不太可能,只有讓雙方承認客觀事實,達成調解協議才是解決問題的最好辦法。李守斌花了整整兩天時間做老板的工作,講情講法講理,終于使老板認可了王某勞動的事實,同意一次性支付王某14000元,從此,雙方權利義務關系兩清。王某拿到錢,向李法官深深鞠了一躬回老家去了。

 

因為懂得,所以慈悲。真心付出,方能回報。三年來,李守斌參與合議庭審理案件1433件,個人年均結案208件,結案率達95%以上,名列全院第一。他用點點滴滴的努力,兌現著司法為民的莊嚴承諾,贏得了許多當事人的尊敬。同時,一系列榮譽也接踵而至。2007年他被評為全省“訴調對接”先進個人;2009年榮立中院個人三等功;2010年被評為省優秀法官;2011年,當選為“全國法院辦案標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