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民生案例”公布
作者:曹旭超 宋金萍 發布時間:2011-03-11 瀏覽次數:1069
[案例回放]
某房產公司對外銷售某樓盤時,宣傳資料對該樓盤的一些設施作了描述,如
[法官寄語]
這次公布的十大民生案例中,與住房有關的就有四個,包括房屋買賣、中介服務和物業服務。
購房者常常會碰到開發商“宣傳過度”、“推介不實”,對此,購房時要注意甄別,一是宣傳內容如果用語含糊,也沒有在合同中明確約定,通常只能認定為是要約邀請,對開發商不構成拘束力。二是,如果這些說明和允諾具體確定,并且對買受人決定是否購買產生重大影響,則這些宣傳資料可以認定為是開發商作出的要約,即使沒有載入合同,對開發商仍然有拘束力。當然,作為房地產開發商在宣傳時也要誠實、誠信,不能忽悠購房者,否則,經濟利益受損事小,商譽受損才是大。
[鏈 接]
江蘇省2009-2010年十大民生案例分別是:房屋所有權確認糾紛案;開發商宣傳廣告夸大糾紛案;房產經紀公司不誠信案;物業公司卷走公共收益案;非法行醫開砒霜致人死亡案;全國第一起環境公益訴訟案;教育培訓合同案;老年公寓服務不完善致老人洗澡摔傷致死案;新買汽車發生火災賠償案;種苗公司銷售假種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