繆戰春:執行工作如何融入社會管理創新
作者:繆戰春 發布時間:2011-03-09 瀏覽次數:609
最近,胡錦濤總書記就新時期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問題發表了重要講話。社會管理作為一項系統工程,創新任務千頭萬緒。人民法院的執行工作歷來是社會的難點、熱點與焦點,如何融入社會管理創新工作?筆者作為一名基層人民法院分管執行的副院長,對此,在深入學習有關領導講話和文獻資料的基礎上,進行了一些思索。本文對此略述管見。
一、執行工作融入社會管理創新的正當性分析
人民法院的執行工作有沒有必要進行管理創新?新形勢下積極推進社會管理創新與人民法院執行工作有沒有關聯?答案顯然是肯定的。社會管理的過程,就是不斷解決矛盾的過程,管理理念的變化決定著矛盾化解的質量。推進社會管理創新,是順應我國轉型時期社會治理方式變化的現實要求,也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迫切需要。社會管理創新是一個綜合的、復雜的宏大系統,需要政法機關乃至全社會的共同參與。按照中央要求,推進社會管理創新要構建嚴密的社會管理體系,從松散型管理轉向系統化管理,從粗放型管理轉向精細化管理,杜絕管理真空,消除管理盲區,實現社會管理的全覆蓋。筆者認為,一個好的制度往往并不是表現為其中沒有或很少有矛盾或沖突,而是表現為它能夠容納矛盾與沖突,在矛盾和沖突面前不至于顯得束手無策或過于脆弱,同時,能夠表現出很強的解決沖突與糾紛的能力。當前的各種社會矛盾和問題,絕大多數都可以溯源到利益關系。理性看待利益矛盾,這是一個社會發展中正常存在的現象。“大眾”與“小眾”的利益協調,是社會發展的常態。
人民法院在推進社會管理創新中,必須正確界定自己的功能定位,既要積極有為,又要堅持有所為而有所不為。黨的十七大提出,要建立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社會管理格局。社會管理創新不僅需要有行政手段,而且要綜合運用法律、政策、經濟、行政、教育等多種手段。深入推進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公正廉潔執法三項重點工作,著力解決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源頭性、根本性、基礎性問題,是我們黨在新形勢下總結黨的執政規律、社會主義建設規律和政法事業發展規律基礎上做出的重大戰略決策,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政法工作的主要任務。在三項重點工作中,社會矛盾化解是人民法院自身的職責所在,是推進三項重點工作的基礎工程;社會管理創新是人民法院積極參與社會建設的有效方式,是推進三項重點工作的主要載體;公正廉潔執法是對人民法院的必然要求,也是推進三項重點工作的根本保障。
我們要深刻認識到,深入推進社會管理創新,不僅不是人民法院的“分外事”,而且為人民法院解決工作難題、實現科學發展提供了良好契機。為解決執行難,法院自身作了很多努力,可實際效果距離廣大群眾的期待仍有較大差距。實踐已充分證明,要想解決執行難,光靠法院單打獨斗是行不通的,必須創新工作機制,充分整合社會資源,形成工作合力,才能有效化解矛盾糾紛。積極運用多種渠道、多種手段、多種方式來解決社會矛盾糾紛,將相當一部分社會矛盾還原到社會解決,是人民法院參與社會建設、推進社會管理創新的一種重要方式。要從落實科學發展觀,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確保社會長治久安的戰略高度,認識做好執行工作的意義。法院自身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在清理執行積案、化解執行信訪、建立執行工作長效機制、構建綜合治理執行難工作格局。要建立健全黨委領導、人大監督、政府支持、黨委政法委組織協調,人民法院主辦、有關部門聯動、社會各界共同參與的執行工作長效機制,有效破解長期困擾人民法院的執行難問題。
二、執行工作融入社會管理創新的主要途徑
人民法院執行工作推進社會管理創新,必須立足自身的職能定位和工作職責,努力找準工作切入點、著力點和突破點,不斷增強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在解決涉執矛盾糾紛、維護公平正義的過程中,大力推進社會管理創新。要通過內部強化管理,外部增強聯動,整合資源,促進社會矛盾糾紛化解和社會誠信體系建設,堅持能動執行、規范執行、和諧執行,著力構建司法職能與社會職能相結合、法院自力參與和借力配合相結合的社會管理創新運行體系,努力實現隊伍素質新提升、執行業績新跨越、保障服務新發展。
一是以執行辦案為立足點,以能動司法為切入點,融入社會管理創新。執法辦案是人民法院的第一要務,處理各類案件化解矛盾糾紛的過程,本身就是發現社會問題、彌補管理漏洞的過程,就是參與社會管理、理順社會關系的過程。人民法院推進社會管理創新,首先就是要立足本職工作,充分發揮審判職能,把受理的案件審理好、執行好。要切實增強能動司法意識,正確處理好依法執行與服務大局、為民解憂之間的關系,既要積極主動、又要審慎穩妥地行使司法職權,針對不同情況、不同對象采取不同的司法措施,正確引導社會價值取向,有效執結每類執行案件,最大程度地實現社會效果與法律效果的統一。當前,針對宏觀經濟形勢和人民群眾的司法需求,人民法院要進一步探索規范輪候保全、參與分配等原則的運用,進一步研究規范農村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村集體土地房屋等執行問題,貫徹落實《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建立司法強制搬遷的工作機制。
二是以提高辦案質效為目標,加強執行工作內部管理與創新。執行案件質效指標的提升與保障權利人權益的及時有效兌現是根本一致的。管理出效益,執行需要規劃化管理,加強執行工作管理本身就是社會管理創新的重要組成部分。要加強執行工作管理,整合法院內部資源,根據執行工作的特點與需要,科學分工,合理安排,充分發揮每個人的聰明才智與優勢。要認真落實局長、庭長管理執行案件的職責,實行內部精細化管理,狠抓辦案質量和工作效率。圍繞工作目標逐月制訂執行工作計劃,精心組織開展集中強制執行和各類專項執行活動,從領導到一般工作人員,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認真落實裁執分開、審判委員會討論執行案件等規定,根據執行工作特點,實行執行工作例會、執行長聯席會和每周一天學習日等制度。加強學習討論、分析研究,把握執行規律,統一法律適用與政策考量,成立資產處置工作協調小組,加強對評估、拍賣、變賣等執行案件的重點環節管理。加強執行案件交辦督查工作,做好信訪維穩工作,建立執行信訪應急處理機制。同時,法院內部上下級之間要進一步加強溝通,上級法院要充分運用交叉執行、指令執行、提級執行、交辦督辦等多種措施與手段,加強對下級法院的支持和指導力度,加強與黨委、政府和社會各界的協調,共同營造依法行政、依法執行、保障權益、服務大局和關心支持執行工作的良好氛圍。總之,要更好地運用司法功能,推進社會管理創新,法院內部必須立足于司法理念、方法、機制乃至作風的管理創新,由此方能實現由內而外創新的傳遞,形成內部和外部管理創新的良性互動。
三是以完善工作機制、改善執行環境為重點,加強執行工作外部聯動與創新。執行難是個社會問題,執行工作的科學發展需要加大工作力度,引入社會機制共同推進,這就要求執行工作融入整個社會管理創新的機制之中謀求發展。要綜合運用查封、凍結、扣押、拘留、搜查、罰款、限制高消費令、移送公安機關、紀檢監察查處等強制措施,在慎重把握的前提下,充分體現力度和效果。要制定對被執行人實行曝光的相關辦法,并組織實施,發揮震懾作用,促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實行人民陪審員參與執行實施和裁決。成立執行督促工作協調小組,提高督促執行的效果,做好督促與強制的工作銜接。2010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聯合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央組織部等十九個部委下發了《關于建立和完善執行聯動機制若干問題的意見》,為建立健全解決執行難的長效機制,形成黨委領導、人大監督、政府支持、社會各界協作配合的執行工作新格局,邁出了一大步,但該指導意見原則性要求較高,可操作性還不強,亟待出臺實施細則,以便真正有效地指導基層法院的執行工作。進一步完善以執行110為突破口的快速反應機制和完善以存款查詢、征詢服務為內容的金融聯動機制,加強與公安、工商、國土、房管等部門協作的制度化建設,提高行政機關協助執行的實效和執行工作的社會參與度??傊?,要不斷創新執行方式方法,加大執行力度,完善聯動威懾機制,依靠全社會力量在社會管理創新中推進人民法院執行工作。
三、執行實務中需注意的幾個問題
社會管理創新不是刻意求新求異,而是與時俱進,積極探求適應社會發展與形勢變化的新的管理模式,人民法院推進社會管理創新也是有邊界的,這個邊界就在于必須恪守依法、適度和公正原則。所謂依法,就是人民法院推進社會管理創新的一切舉措都必須遵守實體法和程序法的規定,在現行法律框架范圍內開展工作,按照法治規律辦事,切實維護司法權威;所謂適度,就是人民法院在推進社會管理創新中既要積極有為,又要合理適度,既不缺位、不虛位,也不越位、不錯位,決不能包攬、代行立法機關和行政部門的法定職責;所謂公正,就是人民法院推進社會管理創新都應以是否維護了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為出發點、是否促進了公正廉潔司法為歸宿點,從而實現社會公平正義,提升司法公信力。為更好地推進執行工作,實務中尤其要注意以下幾點:
1、轉變執行信息溝通方式,推行陽光執行。廣泛采取執行聽證制度,提高執行工作透明度,切實保障當事人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保障權。建立執行進展通報制度,對各階段執行情況及時向申請人通報。對依法中止、終結執行的案件,及時說明理由,當事人有異議的,必要時可由審查裁決人員面對面答疑。
2、拓寬執行民意監督渠道。進一步健全人大代表擔任特邀執行監督員制度,促進執行作風建設;試行人民陪審員全程參與執行,充分發揮陪審員在溝通民意方面的優勢經驗,增強執行工作的親和力;通過與媒體的協作互動,宣傳執行工作的亮點特色,了解民眾司法需求;通過基層執行協助網絡,擴大民意溝通的覆蓋面。針對網絡傳播的特點,有必要建立法院網絡新聞發言人制度,對網上熱議的與自身相關的評論作適當的回應,消除社會上一些不必要的猜測。
3、要堅持公正高效、廉潔奉獻。恪守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題,認真落實各級關于反腐倡廉、廉潔自律、廉法司法等方面條例、規定的要求,繃緊廉政這根弦,堅守依法執行這個底線,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執行效能,做到能動而不盲動,有所為而有所不為,做好廉政監督投訴處理、網絡回應等工作,防微杜漸,維護執行工作形象,弘揚正氣,營造積極向上的氛圍,為促進社會的和諧穩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