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賈汪區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 2011年1月12日在徐州市賈汪區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上

  徐州市賈汪區人民法院院長   王 牧

  

    各位代表:

  現在,我代表區人民法院向大會報告工作,請予審議,并請區政協委員和其他列席人員提出寶貴意見。

  一、2010年工作情況

  2010年,區人民法院在區委的正確領導下,在區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有力監督下,在區政府、區政協和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三個至上”工作指導思想和“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工作主題的要求,緊緊圍繞“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公正廉潔執法”三項重點工作,認真履行審判職責,全面服務工作大局,為確保全區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高效的司法服務。

  (一)充分發揮職能作用,依法服務發展大局

  2010年是推進“十一五”規劃順利完成的最后一年,也是落實中央“轉方式、調結構、促增長、惠民生、保穩定”政策、推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關鍵一年,做好新形勢下人民法院工作,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為此,我們采取有力措施,爭取各方支持,調動干警積極性,正確履行職責,較好地完成了各項審判執行工作任務。全年共受理各類案件7511件,比2009年的4340件上升了73.1%;審結7277件,同比上升75.1%;一線辦案人員人均年結案220件,創歷史新高;訴訟標的總額14.2億元,為企業和個人挽回經濟損失9.4億元;在市中級法院對基層法院考核的18項指標中,有15項指標排在全市法院前五名,6項指標排在全市法院前三名,審判質量和效率綜合排名全市第三。

  --以“平安賈汪”建設為出發點,強化刑事審判工作。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222件,審結219件,同比分別下降5.6%和5.2%。

  認真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一方面對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爆炸、強奸、綁架、搶劫、尋釁滋事等嚴重刑事犯罪,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將毒品、擾亂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坑農害農犯罪也列入嚴打范圍,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15人;另一方面對主觀惡性不深、社會危害性不大、確有悔罪表現的犯罪分子,依法從輕或減輕處罰,盡可能適用非監禁刑,使其回歸社會,分化和瓦解犯罪分子,減少社會對立面,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

  狠抓刑事案件質量。嚴把事實關、證據關和法律適用關,注重量刑規范化建設,約束法官自由裁量權,確保刑事審判的質量,全年上訴案件無一被上級法院發回重審或改判。

  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堅持與司法行政機關的密切配合,定期對判處非監禁刑人員進行回訪,切實做好未成年罪犯幫教、矯正工作,全年共幫教未成年罪犯40余人次。向有關部門發出司法建議15份,幫助解決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方面的薄弱問題。

  --以提升工業戰略為著力點,強化民商事審判工作。全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6160件,審結5987件,同比分別上升108.1%和113 %。

  抓好企業維權案件審判,促進產業轉型升級。把有利于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作為當前民商事審判工作的重要指導思想,加大調解力度,化解企業糾紛,保障重點企業順利生產經營;對因資金鏈斷裂引發債務糾紛的中小、民營企業,慎重、合理使用強制措施,有效緩解暫時困難,采取債轉股、分期履行、“活查封”等靈活司法方式,既依法保護債權人合法權益,又積極挽救有發展前途的中小、民營企業。

  抓好企業破產案件審理,促使企業重整再生。成立破產案件審理專業合議庭,妥善審理徐州創新水泥有限公司、賈汪汽車運輸公司、區供銷總社所屬9家供銷社等16件破產案件,涉及債權11.5億元,職工2300余人。特別是徐州強盛城市煤氣公司破產重整,是蘇北地區首例企業破產重整,也是全國首例正在生產經營的高危企業的破產重整,沒有先例可循,加之債權人分布范圍廣,對立情緒大,法律關系復雜,給案件審理帶來了極大的困難。我們緊緊依靠區委領導、政府支持,在上級法院的指導和相關部門的支持配合下,及時裁定受理進入重整程序,精心制訂工作預案,確保企業平穩托管并安全生產。對193家債權人申報的債權進行嚴格審核,涉及金額10.12億元,確認金額6.63億元,核減債權3.4億元。做好組織和監督工作,積極招募戰略投資人,慎重審查重整計劃草案,促成行業龍頭企業進入公司重整并承諾注入巨資進行技改擴建,年產值將超過40億元。

  抓好勞動爭議案件審判,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全年共審結勞動爭議案件2025件。設立勞動爭議案件合議庭,堅持公平原則,妥善處理企業裁員、拖欠工資等勞動爭議案件,注重平衡企業和勞動者的利益,注重用調解的方法化解矛盾,穩定企業用工秩序,保持企業可持續發展,建立和諧的勞動關系。加強與勞動仲裁、勞動監察部門的對接協作,強化群體性追索勞動報酬案件的審理,努力實現勞資雙方互利共贏。

  抓好信用聯社不良貸款清收,營造中小企業融資良好環境。認真貫徹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關于賈汪信用聯社改制組行工作的要求,建立立案、審理、執行綠色通道,簡化審理程序,縮短審理周期,提高審理效率,加大財產保全力度。成立專門清收工作組,對涉及信用社金融債權案件進行集中審理、批量執行。共受理信用社訴訟、執行案件1386件,收回貸款846萬元,為信用聯社改制組行打下了良好基礎。

  --以突破城建戰略為切入點,強化行政民事審判工作。全年共受理各類行政訴訟案件和非訴行政執行案件96件,已全部審結。進一步探索化解行政爭議新機制,建立司法與行政的良性互動,加大協調力度,及時妥善地化解行政爭議,促進“官民”關系和諧,已審結的行政訴訟案件39件中協調解決27件。推動行政首長出庭應訴制度的落實,全年行政首長出庭應訴率大幅度提高。

  服務棚戶區改造。成立棚戶區改造服務工作領導小組,參與拆遷補償協議等文件的調研、起草工作,借鑒其他法院處理棚戶區改造糾紛案件的成功經驗,為棚戶區改造提供法律支持;對可能出現的糾紛,提前介入,與其他部門共同做好教育疏導工作,力爭矛盾在訴訟前解決,避免因訴訟導致的連鎖反應。

  能動審理房地產案件。對城市建設過程中的典型案件,堅持能動司法,綜合利用民事和行政審判手段,實行訴前調解、訴中調解、判前調解相結合,組織巡回法庭,現場排憂解難,共審理涉及傳世經典等小區的房地產糾紛案件60余件,調解結案46件,為城市建設創造了良好的法治環境。

  --以維護法律權威為根本點,強化執行工作。全年受理執行案件1033件,執結744件,執結率72%,執行到位金額6500余萬元。

  創新執行措施。全面開展“四項”調查,落實被執行人的財產情況,積極采用查封、扣押、搜查、評估、拍賣、拘留等強制措施,全年共查詢6000余次,凍結存款260余萬元,扣押車輛54部,查處房產71處,評估、拍賣173次,營造了良好的執行氛圍。

  創新工作機制。以深化“執行110”制度為龍頭,結合媒體曝光、懸賞執行、集中執行、執行聯動、刑事懲罰等舉措,不斷完善執行工作長效機制,努力破解執行難。

  創新執行模式。推進案件效能評估,嚴格執行案款管理,不斷規范執行行為。全面推行分段、集中執行模式,提高執行效率。加強執行監督,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150余人次參與了案件的執行。

  開展集中清理執行積案活動。丁維和書記、吳新福區長專門作出批示,區委常委、政法委張元成書記親自參與,支持法院開展集中清理執行積案工作。共清理執結2008、2009年度積案614件,市政法委督辦的32件重點案件全部執結,執行積案執結率100%。

  (二)深入推進三項重點工作,不斷創新工作機制

  --以涉訴矛盾糾紛集中化解年活動為契機,全面加強社會矛盾化解。緊緊圍繞省、市法院“涉訴矛盾糾紛化解年”活動各項部署要求,進一步加強訴前調解與訴調對接工作。設立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增設固定巡回審判點、成立訴調對接辦公室、設立信訪接待室、建成司法服務站。8名訴前調解人員訴前調解矛盾糾紛500余起,訴訟調解撤訴率82 %,同比提高11個百分點。

  建立信訪案件評查制度,規范涉訴信訪工作。制訂《關于初信初訪工作的暫行規定》和《關于重點涉訴信訪案件處理工作的暫行規定》,明確立案接待、承辦人、庭長、分管院長、院長五級信訪處理制度,增強信訪處理實效;所有涉及信訪的案件,均納入審判管理的案件評查范圍,經驗被中院李后龍院長批示肯定。上級機關集中交辦的49件涉訴信訪案件已化解 48件,化解率98%。

  積極開展“千起案件評查”活動。按照市、區政法委和市中院的部署,成立“千起案件評查”工作領導小組,安排人員對列入重點評查的50件重點涉訴、涉執信訪案件從審判結果、司法廉潔、司法作風等方面全面評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以司法互動為手段,積極參與社會管理創新。深入開展“和諧鄉鎮、和諧社區”共建活動。與大吳鎮、江莊鎮建立“和諧鄉鎮”共建關系,簽訂《共建協議》,30名法官與2個共建鎮30個村建立了“一村一法官”聯系制度,與2個共建鎮10家企業建立了“法官聯系企業”制度,將30名聯系法官服務內容、從事專業等在村務公開欄公開,讓村民直接與法官聯系,取得法律幫助。和諧共建工作受到上級法院的好評,被市中院確定為和諧共建示范單位。

  做好青少年法制教育,提高青少年的遵紀守法和自我保護意識。聯合區綜治辦、教育局、團委、民政局、人保局等9部門,聯合下發了《關于建立未成年人犯罪“前科消滅”制度的暫行規定》,消除未成年犯在升學、就業等方面的壁壘,促使未成年被告人順利回歸社會;與區教育局在全市唯一青少年素質培訓基地建立“模擬法庭”,組織人員到基地開模擬庭、進行法律咨詢、上法制輔導課,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青少年犯罪。少年審判工作經驗受到最高法院和省、市法院領導的肯定,岳敏庭長榮獲“跨越百年--賈汪最具影響力的十大巾幗英杰”稱號。

  延伸審判職能,切實加強司法建議工作。共發出各類司法建議65份,涉及刑事、民事、行政、執行、少年審判等各個領域,在審理強盛煤氣公司破產重整案工作中,共向區委報送專報22期,區委丁維和書記3次批示肯定。

  --以提高司法公信力和社會認同度為標尺,深入推進公正廉潔司法。抓好人民陪審員工作,推進司法民主,充分尊重陪審員意見,多渠道采集社情民意,43名陪審員參加了943件案件陪審,陪審率99.8%,人民陪審員工作成為全省司法品牌,被市人大、省高院評為人民陪審員工作先進集體。

  開展巡回審判工作,推進司法公開。制定《關于深入推進巡回審判工作實施意見》,在大吳鎮各村增建19個固定巡回審判點,全年巡回審判案件2634件,巡回審判率40%,覆蓋我區大多數行政村。巡回審判工作經驗在全省法院交流,被市中院評為先進集體,《人民法院報》進行了報道。按季組織“法院開放日”活動,共邀請人大代表、社區居民、在校學生等800余人參觀法院。

  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在全院開展“廉潔示范庭”創建、“勤廉從政、幸福平安”專題教育活動,在干警中開展警示教育活動,組織3場警示教育大會,全院200余人次觀看了警示片,以反面事例警醒干警。

  (三)努力保障民生,全力踐行司法為民

  --以便民訴訟為核心,完善訴訟服務中心建設。在原有服務項目基礎上,增開公告辦理窗口、執行督促窗口,實行訴訟一站式服務,每天安排1名庭長引導當事人訴訟,增加4名訴訟服務中心人員,為當事人免費提供訴訟指導、法律咨詢、案件查詢、司法救助、材料收轉等20余項司法服務,全年為當事人提供訴訟指導1100余人次,印制訴訟指導材料2000多份,提供法律咨詢2600余人次,提供案件查詢400余人次,接受電話咨詢600余人次。

  --以“六進”活動為載體,踐行能動司法。積極組織法官開展進機關、進學校、進企業、進農村、進社區、進軍營六進活動,搭建便民服務平臺,在全區建立固定巡回審判點27個、巡回法庭1個,主動將一些案件的庭審開到田間地頭,全年組織法官3000余人次巡回調查、開庭,為企業和群眾提供方便、快捷的司法服務。

  --以司法救助為抓手,保障群眾訴訟權益。對于生活確有困難且符合救助條件的刑事被害人、民事案件當事人、執行申請人和信訪人,積極開展司法救助,為743件820名案件當事人減、免訴訟費26萬元。

  (四)大力加強隊伍建設,切實改進審判作風

  --以“創先爭優”和“效率賈汪”活動為載體,切實改進司法作風。以抓學習、長本領,正風氣、樹形象,講規矩、嚴管理,勤政務、出效率為主要內容,切實解決機關效能建設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制定法官“日常司法用語”和“司法禁忌用語”,對待群眾熱情接待、耐心解答、文明司法,堅決杜絕冷、橫、硬等衙門作風。通過認真開展學習陳燕萍活動,引導廣大干警堅定司法為民理念,大力營造“創先爭優”濃厚氛圍。隊伍建設成效顯著,全院7次被評為市級以上先進集體,7個部門11次受到市級以上表彰,27人次獲市級以上表彰獎勵,周洪生法官被評為全省“十佳法官”,受到了省委羅志軍書記、省政府李學勇代省長的親切接見。

  --以教育培訓為基礎,著力提升隊伍素質。積極開展“大學習、大培訓、大調研、大競賽”四大活動,活動成效被李后龍院長批示肯定,工作經驗在全省法院會議上交流。加強隊伍“善操作、會落實、能創新”特質培養,開展院長薦書活動,進行“大學習”知識考試,安排130余人次到上級法院和外地法院學習,提高干警政治業務素質。積極鼓勵干警培訓深造,特別是鼓勵干警攻讀在職碩士研究生,全院碩士研究生達到9名,占干警總數的10.6%。

  --以激發干事創業熱情為目標,全面整合審判資源。一是進行崗位交流,全年共交流干警37名,交流面和交流人數為歷年最高;二是提拔任用干部,在區委和區人大常委會的關懷支持下,嚴格按照組織程序,選拔任用1名黨組成員、6名科級干部,任免14名法官;三是規范聘用人員管理,調動聘用人員的積極性。吸納5名優秀聘用人員為入黨積極分子,選拔6名優秀聘用書記員為法官助理。

  (五)進一步強化監督制約,確保司法公正高效

  --以強化內部監督為重點,加強審判質量效率管理。嚴格回避制度,確保法官在當事人之間的中立。以案件質量評估指標體系為依托,充分發揮審判監督管理作用,嚴格審判流程管理,采取電腦隨機分案、定案把關和審限管理跟蹤、審限時時反饋等形式,對立案、排期、送達、審理、宣判、結案、歸檔等過程實行節點管理,到期警示、逾期通報,確保案件審判流程的順暢。堅持逐月評查案件,并將評查結果與目標考核直接掛鉤,有效地保障了案件質量和效率。全年共評查案件2253件,優秀和良好率達90%以上。

  --以主動接受外部監督為橋梁,不斷加強和改進法院工作。進一步增強黨的領導和自覺接受人大監督的意識,積極主動報告工作和重大事項。認真落實區委和人大決議、決定,及時辦理人大常委會轉辦、交辦案件和人大代表建議、意見27件;主動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視察法院、參加案件旁聽、評議庭審質量等活動;不定期走訪人大代表,征求意見和建議;依法接受檢察機關、新聞媒體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把開展“千名代表聽百案”活動作為加強代表聯絡工作的重要載體,組織省、市、區、鎮四級人大代表917人次旁聽66件案件的庭審,編發情況通報12期,“千名代表聽百案”工作被徐州市人大常委會評為先進集體;按季度編發《法院工作通報》,向人大代表報送1700余份,使人大代表更多地了解、理解、關心和支持法院工作。

  各位代表,過去的一年,區法院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這是區委領導、人大監督、政府支持、政協和社會各界關心幫助的結果,是廣大法院干警共同努力的結果,更是各位代表、委員大力支持的結果。在此,我謹代表區法院向一直以來關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位代表、委員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謝!

  同時,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我們的工作還存在不少困難和問題,主要有:一是司法需求激增與司法資源不足之間的矛盾十分突出。2010年共受理各類案件7500余件,比上年凈增3171件,審判任務十分繁重,案多人少矛盾十分突出。二是個別干警的司法能力與社會矛盾糾紛日趨復雜的局面不相適應。疑難、復雜、敏感和新類型、群體性案件不斷出現,審理難度加大,審判水平還有待提高。三是司法作風與人民群眾的期待還有一定的差距,司法服務不到位、司法行為不規范、人民群眾不滿意的問題在一定范圍內仍然存在。四是信息化建設和人民法庭建設相對滯后,難以適應法院工作發展的需要。對此,我們將緊緊依靠區委領導、人大監督、政府政協和社會各界的支持,采取有效措施,切實加以改進和解決。

  二、2011年工作安排

  2011年是中國共產黨成立90周年,也是“十二五”規劃實施的開局之年,面對新形勢、新任務、新挑戰,我們將以“加快融入主城區,建設徐州副中心”為主題,圍繞區委、區政府經濟社會發展“四大戰略”,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全國政法工作會議和區委八屆七次全會精神,繼續深入推進三項重點工作,扎實開展“發揚傳統、堅定信念、執法為民”主題教育實踐活動,著力服務區委中心工作,著力提高審判質量效率,著力推進司法為民,著力提升隊伍素質,為開創賈汪更加美好的明天提供切實有效的司法服務。

  --在進一步服務大局上下工夫。切實增強大局意識,強化能動司法理念,自覺把法院工作置于區委、區政府工作大局中去謀劃和推進。圍繞融入主城戰略、綠色增長戰略、城鄉統籌戰略、民生優先戰略,全面加強刑事、民事、行政和執行工作,發揮審判職能作用,服務和保障全區經濟社會發展;加強調查研究,正確認識和把握大局,及時制定司法應對措施,緊緊圍繞維護社會穩定、服務經濟發展、促進社會和諧、保障人民權益的要求,積極運用政策考量、利益平衡、和諧司法等方式履行審判職責;堅持主動性司法,繼續開展優秀法官聯系重點企業、巡回審判活動,完善“一村(社區)一法官”定點聯片等長效機制;堅持高效性司法,落實重大案件報告制度,努力把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為我區新一輪大發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在進一步推進三項重點工作上下工夫。一是將黨建工作與社會矛盾化解結合起來,以黨建促審判。不斷創新工作機制,充分發揮黨員在矛盾糾紛化解中的先鋒模范作用。二是將司法建議與社會管理創新結合起來,以建議促規范。建立司法建議的調研分析、跟蹤督促、考核評價制度,健全司法建議工作的長效機制。三是將司法公開與公正廉潔司法結合起來,以公開促公正。將庭審公開拓展到法院審判、執行的各個環節,建立審務工作網上公開制度,將法院工作置于社會公眾的監督之下。

  --在進一步提振法院隊伍上下工夫。領導班子率先垂范,嚴格自律,繼續按照“善操作、會落實、能創新”的要求,提高干警政治業務素質,切實加強法官職業道德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設,教育干警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完善內外監督機制,深入開展崗位廉政風險管理工作,對審判權、執行權實行直接、及時監督。堅持從嚴治院、從優待警,積極吸納人才、培養人才。

  --在進一步提升審判質效上下工夫。狠抓執法辦案第一要務,認真做好刑事、民事、行政、執行等各項審判工作,強化訴訟調解和訴調對接工作,增強解決糾紛的能力與效果;規范法官自由裁量權,平衡好各方利益,嚴格審限管理,實施審限跟蹤,切實提高審判質量和效率。

  --在進一步強化司法為民上下工夫。完善訴訟服務中心建設,實現服務群眾工作標準化、全面化、優質化;抓好法院文化建設,大力弘揚“公正、廉潔、為民”的司法核心價值觀;以創建人民陪審司法品牌為平臺,構建個案民意表達機制,促進司法民主。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們將不辱使命,依法全面履行審判職責,認真貫徹落實本次大會提出的任務,以奮發有為的工作狀態和改革創新的進取精神,不斷把法院的工作推向前進,為在更高層次開創賈汪科學發展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