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校法律教師兼職律師時培訓法院新進人員不是一種新現象,有些地方二十多年來,一直有這種傳統。筆者試著從黨校法律教師兼職律師時培訓法院新進人員的現象、雙重法律風險及風險防范機制設計三個方面進行法理上的分析、思考。

 

一、黨校法律教師兼職律師時培訓法院新進人員的現象

 

按照《法官法》、《公務員法》的規定,法院的新進人員既是司法機關工作人員,又是國家公務員。雙重的身份引來了雙重的培訓,即法院系統內部的培訓和組織部門主導的初任公務員培訓。而基層初任公務員的培訓工作一般有縣委組織部牽頭、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抓、黨校具體承辦。

 

在基層初任公務員培訓中黨校的法律教師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同時,我們應當注意到,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大潮中,黨校的法律教師往往具有另外一個完全不同的身份,即律師事務所的兼職律師。基層黨校法律教師在性質上是屬于事業編制,不是國家公務員,根據《兼職律師從業行為規范》,可以做兼職律師。但雙重身份很可能會產生義務沖突和矛盾,初任公務員培訓班上,做兼職律師的黨校教師給法院新進人員講授《公務員法》,組織法院新進人員進行學習心得體會交流活動,但很可能帶來的是律師味很濃的培訓課程,比如語言風格、講授技巧、氣質特征、內容理解、案例穿插等方面無不打下了律師職業的印記。法院新進人員接受這樣的培訓課程和組織活動,也是一種無奈的選擇。此種現象可能是組織部門、黨校承辦人員意料之中的,一些兼職律師的黨校法律教師很樂意承擔此類課程,并視為一種正常培訓行為。在學習心得交流活動中,有些法律教師甚至不忘兼職律師的身份,對每一個法院新進人員,均要了解其所在法院的部門及現在工作狀況,同時把其到法院出庭辦案的經歷穿插其中,形成了一種兼職律師與未來法官互動的一幕鬧劇。

 

二、黨校法律教師兼職律師時培訓法院新進人員現象的雙重法律風險

 

兼職做律師的黨校法律教師培訓法院新進人員現象,筆者以為有著法定回避原則被破壞與司法公正原則被踐踏的雙重法律風險,對此我們當以警惕。

 

(一)法定回避原則被破壞的風險?!堵蓭煼ā返?span lang="EN-US">118條規定,律師可以發表學術論文、案例分析、專題解答、授課等,以普及法律并宣傳自己的專業領域。兼職律師的黨校法律教師培訓法院新進人員的活動,普及法律并宣傳自己,是一種授課的形式,形式上符合《律師法》第118條的規定,但實質上卻破壞了法律回避的原則,因為此時培訓的教師與學員有著角色沖突的關系。雖然法律沒有明文規定嚴禁兼職做律師的黨校法律教師培訓法院新進人員現象,但這一現象很容易引起公眾的合理懷疑,也明顯地違反了法定回避原則的精神。

 

(二)司法公正原則被踐踏的風險。司法公正原則是我國司法追求的終極目標,是司法活動的靈魂所在。沒有了司法公正,司法公信就成了無源之水。兼職做律師的黨校法律教師培訓法院新進人員的現象,引起民眾的合理懷疑,違反了法定回避原則,影響到司法公正原則。因為這種現象給民眾造成一種印象,那就是現任律師是法官的培訓老師,有著說不清的情感關系和利益關系,司法公正將受到嚴重的質疑,司法公信將會無法樹立在民眾的心目中。因此,此種現象將會造成司法公正原則被踐踏的風險。

 

三、黨校法律教師兼職律師時培訓法院新進人員現象的法律風險防范機制設計

 

筆者以為對此現象應當從黨校法律教師個人調整、培訓人員回避、培訓機制選擇這三個層面,來提出擺正、替換、取消策略,預防其雙重法律風險。

 

黨校法律教師個人調整層面,適用擺正策略。做兼職律師的黨校法律教師在培訓法院新進人員時,要端正自己的心態,擺正黨校法律教師的身份,弱化兼職律師的身份。在整個培訓過程中,不應當向學員透露自己的兼職律師的身份,以免引起學員及民眾的合理懷疑。同時,要在授課、座談時應從多方面弱化自己的兼職律師身份,盡力站在公務員角度理解公務員法律問題,闡釋公務員法律精神,語言風格、講授技巧、氣質特征、內容理解、案例穿插等方面要有公務員的味道,而不是律師的味道。這樣法院新進的人員才能認同其授課的內容,與其產生共鳴,從而達到應有的培訓效果。

 

培訓人員回避層面,適用替換策略。用黨校非兼職律師的法律教師或司法行政人員替換兼職律師的黨校法律教師,避免不必要的懷疑與尷尬。當然,用司法行政人員來培訓法院新進人員似有不妥,因為法院的歸法院,行政的歸行政。法院有其特殊的屬性,有其特殊的專業領域。司法行政人員從根本屬性上說是行政性質的。雖然用司法行政人員來培訓法院新進人員還存在很多瑕疵,但比兼職律師培訓要文明一些、合理一些。

 

培訓機制選擇層面,適用取消策略。也即取消黨校對法院新進人員的培訓,強化法官學院的培訓。黨校是黨的行政學校,主要培訓行政機關的人員;而法官學院則屬于黨的司法學校,主要培訓法院的人員。取消黨校對法院新進人員的培訓,強化法官學院的培訓,并不是削弱黨對法院的領導,反而更能加強黨對法院的領導。筆者以為應本著經濟節約的原則,取消重復培訓,可以節約寶貴的人力、物力、財力,同時也能達到應有的培訓水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