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來,在省高院、鹽城中院的統一部署下,我院準確把握能動司法內涵,通過組建一流陣容、配備一流設施、構建一流機制、提供一流服務、樹立一流形象,精心打造訴訟服務中心,取得良好成效。得到了最高法院江必新副院長、景漢朝副院長、省高院公丕祥院長、鹽城中院徐清宇院長等領導的充分肯定。今年初,最高法院以《工作簡報》并配發編者按的形式向全國推介了訴訟服務中心“東臺模式”(即服務人文化、管理集約化、設施信息化、解紛一體化),《法制日報》、《人民法院報》等國家級媒體在顯著位置進行了專題報道;4月底,省高院在東臺召開了全省法院深入推進訴訟服務中心建設工作現場會。

 

一、堅持民生司法,推動便民服務人文化

 

從細節入手,努力為公眾提供優質、周到、貼心的訴訟服務,真正做到民有所想,我有所為;民有所需,我有所應;民有所盼,我有所辦。

 

在方略謀劃上,堅持巧借外力與善用內力相統一。在訴訟服務中心建設的決策過程中,我院黨組準確把握能動司法的方向與趨勢,建立戰略遠見,進行前瞻性思考,大膽實踐與探索,先后到北京朝陽、上海浦東等法院考察學習,進一步拓展思路和視野,增強了決策的科學性和前瞻性。創新服務方式,積極實施服務外包,引入專業公司和機構負責中心的物業、安檢、收費、郵寄等工作,以服務的社會化實現服務的專業化。充分尊重干警的首創精神,自主研發國內首個訴前糾紛分流模塊,對糾紛進行科學、快捷地分流;便民小站、導訴用語、《訴訟服務中心工作資訊》等創意也都源自我院干警的智慧。

 

在服務功能上,堅持對外服務與對內服務相統一。對外服務當事人及社會公眾。我院訴訟服務中心占地1000余平方米,設6大區域、16個節點、24名工作人員;在東臺沿海經濟區及6個人民法庭全部設立訴訟服務站,上下聯動、內外協同,共同構成了一個以服務為中心的同心圓,為當事人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服務。對內服務法官。做好三分,訴前重分流,將簡易案件分流到人民調解窗口、調解與速裁中心;疑難或調解不成的案件分流到業務部門,實行簡案快審、難案精審;訴中重分擔,中心對材料收轉、訴訟保全、法官約見等輔助性事務實行集約化管理,在全省率先啟用法律文書校對系統,既解放了法官的審判力,又提升了司法的公信力;訴后重分憂,對涉訴信訪工作實行歸口管理,提高初信初訪實效,確保一線法官集中精力辦案。

 

在服務理念上,堅持司法有限與真情無限相統一。我院秉承“司法有限,真情無限”理念,在拓展服務功能、提升服務水平上狠下功夫,努力讓群眾打官司更有尊嚴。一方面,繼續優化常態型的便民服務機制,實現“八個有”,即訴訟有人引、材料有人收、案件有人查、電話有人接、咨詢有人答、約見有人排、上訴有人辦、執行有人促,讓群眾真正感受到司法的溫暖;另一方面,以信息化建設為突破口,全力打造便民服務新平臺。在全省首家開通“12368”司法信息公益服務系統,并配備了叫號、身份證識別、觸摸屏案件查詢等系統。3月下旬,省高院公院長在視察我院訴訟服務中心時,對“12368”系統給予了充分肯定,稱贊其成本低,效果好,真正方便了群眾,值得在全省法院推廣。目前,我院正著手建立網絡服務平臺,開展網上預約立案、網上案件查詢、網上遠程調解、遠程開庭、網上信訪。

 

二、堅持能動司法,推動解紛模式一體化

 

注重在能動司法中尋求理性司法,引導當事人理性選擇解紛模式,理性參與訴訟過程,理性對待裁判結果,努力讓當事人的“怨”直泄在中心,“理”盡抒在中心,“求”解決在中心,“訟”平息在中心。

 

一是強化訴前調解,促進糾紛合理分流。早在2007年我院就致力于探索多元化糾紛解決路徑,掛牌成立了以調解能手楊為民法官名字命名的為民立案調解工作室,運用訴訟分層理論,短、平、快地化解糾紛,該項工作得到了最高法院王勝俊院長和張軍副院長的批示肯定;2008年,設立人民調解窗口,全面推開訴警對接機制;2009年,又在訴訟服務中心相繼成立了調解與速裁中心和訴調對接辦公室,從而完成了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三步曲。中心成立以來,訴前化解各類糾紛3500余件。

 

二是強化司法溝通,促進案結事了人和。和諧司法要求法官必須時刻保持“溝通”意識,以有效消彌和減弱沖突,修復已破壞或瀕臨破損的社會關系。我院著力強化司法溝通的高品質和全程性。訴前進行風險提示,引導當事人理性訴訟;訴中實行陽光審判,推動審判權公開公信運行;訴后著重答疑解惑,盡可能稀釋當事人對立情緒。我院在中心設立判后答疑窗口,由資深法官專門負責答疑,努力讓來訪者疑惑不滿而來、明白順心而去。與此同時,營造司法溝通氛圍,建成了近百米的法文化長廊,讓老百姓在潛移默化中了解司法、接近司法、認同司法。司法溝通促進了司法和諧,也帶動了審判質效的進一步趨優。全院案件被發改率持續走低,審判質量連續多年在鹽城基層法院中保持最優。

 

三是強化執行督促,促進執行效能提升。設立執行督促窗口,對有可能主動履行義務的案件,在進入強制執行程序前,由窗口執行人員先行發出執行督促函。一方面,為被執行人核算經濟賬、信譽賬,注重情、理、法兼容的“友情提醒”;另一方面,適時運用執前保全促和解、訴前保全促化解。通過這種剛柔并濟、恩威并施的辦法,既給被執行人一種壓力,又給他一種動力,敦促其主動履行義務。去年以來,我院通過執行督促程序化解糾紛1200余件,執行督促到位率達52%。不久前,中央電視臺一套的《新聞30分》和新聞頻道的《新聞直播間》分別報道了我院這一做法。

 

三、堅持公正司法,推動中心管理集約化

 

訴訟服務的依歸在中心。為促進中心高效、有序運行,我院從人員、制度、考核三方面入手,科學構建運行機制,力爭讓這扇“為民司法之窗、文明司法之窗、和諧司法之窗”更加敞亮。

 

一是選精配優,優化人力資源配置。從全院范圍整合24名同志充實到訴訟服務中心,并提倡一人多能,推行一人多崗,執行督促、糾紛分流、判后答疑、立案調解等重要節點的負責人員均為審執一線資深法官,他們都能獨當一面地開展工作。堅持異崗交流制度,新任命的法官助理輪流到中心工作三個月,發揮中心資深法官的傳、幫、帶作用,把訴訟服務中心建設成為人才培養基地。

 

二是建章立制,放大規范管理效應。建立健全訴訟服務中心規章制度,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以制度管案。在制度創設過程中,十分注重制度的思想化和思想的制度化,力求將制度所體現的理念、價值和行為模式直達、滲透到訴訟服務中心每位干警的心靈。我院先后出臺了《訴訟服務中心管理規定》、《糾紛分流工作細則》、《執行督促實施辦法》等21個規范性文件,切實做到有章可循、有制可依。

 

三是創先爭優,激活干事創業熱情。制定規范、合理、非官僚化的訴訟服務中心工作業績考評細則,實現崗位目標量化考核,切實做到“定崗定責定人”。每周明確一名值班主任,負責服務大廳內的現場管理,考核每位干警的服務情況;每月根據服務業績、當事人評價和干警評議,確定兩名服務明星,并公示上墻,以此激發干警創業的潛力、釋放創新的活力、傳遞創優的動力。去年底,中心一名同志因創設了執行督促流程而獲得了“年度特別貢獻獎”。日前,省委宣傳部組織《新華日報》、江蘇衛視等省內九家主流媒體,對我院訴訟服務中心建設等創先爭優活動的亮點與成效進行了集中報道。今年4月,省高院胡道才副院長視察我院時,對訴訟服務中心工作人員的精神面貌給予了高度評價。他認為,訴訟服務中心留給他印象最為深刻的,是每個干警臉上都充滿著陽光。

 

訴訟服務中心建設的實踐和創新,為民生司法作了最完美的詮釋,為能動司法作了最生動的演繹,也為我院各項工作全面、科學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支撐。今年,我院先后被省高院表彰為全省優秀法院,并被推薦到最高法院表彰全國優秀法院,被省委組織部、宣傳部確定為全省創先爭優重大典型,被表彰為江蘇省文明單位,被鹽城市委表彰為十佳政法單位;先后9次在全國、全省法院系統會議上介紹審判管理、法庭文化、人民法庭、人力資源管理等工作經驗。我院將以此次會議為契機,虛心學習借鑒與會法院的成功做法和新鮮經驗,凝心聚力,創先爭優,用真情溫暖民心,用智慧書寫公正,努力讓訴訟服務中心建設品牌更新、特色更特、亮點更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