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陽市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2011年1月12日在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上

  溧陽市人民法院院長  張少平

  

    各位代表:

  現在,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大會報告工作,請予審議。

  2010年工作回顧

  2010年,我院在市委的領導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協及社會各界的關心支持和上級法院的指導下,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工作主題,深入推進“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公正廉潔執法”三項重點工作,切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各項工作取得了新進展新成效。

  一年來,我院共受理各類案件10340件(含舊存293件、行政非訴審查案件107件),同比上升11.93%;辦結9802件,同比上升9.58%;結案標的額7.02億元,院審判人員平均結案156件,同比增加19件,均創建院以來歷史新高。

  一、能動司法意識得到進一步強化,在依法服務大局上取得新進展

  一年來,我院牢固樹立能動司法理念,認真分析復雜多變的經濟社會形勢及其對審判工作的新需求,切實加強各項司法應對措施。

  一是依法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工作重點,制定了《溧陽法院為全市36項重點工程(工作)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若干意見》、《溧陽法院為溧陽市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見》,并狠抓各項司法服務舉措的深化落實。加強對華朋、上上、申特、正昌、金峰等重點企業的聯系服務工作,尤其針對侵犯企業財產權益的職務侵占、盜竊、合同詐騙案件,多次深入案發企業了解情況,嚴格辦案程序,準確定罪量刑,并根據犯罪分子作案特點及時提出防范意見,為企業發展保駕護航,全年共審結此類案件26件,判處被告人94人,其中7人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較好地保護了企業的合法權益。結合溧陽“建筑之鄉”的產業特點,認真審理建設工程類案件,審結此類案件105件,涉案標的5058.57萬元,為做大做強“建筑之鄉”作出了應有的貢獻。同時還多次組織人員對溧陽抽水蓄能電站建設中遇到的法律問題進行研究探討,并提出合理化建議,為我市重點工程的順利推進提供法律保障。

  二是依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堅持嚴打方針不動搖,認真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嚴厲打擊嚴重刑事犯罪分子,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全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全年共審結各類刑事案件527件,判處被告人884人。其中審結危害人身財產權益的“兩搶一盜”等多發性案件180件275人,有效震懾犯罪,保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對犯搶劫、合同詐騙、強奸罪的周生根、郭小三等27名被告人,依法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對主觀惡性較小、犯罪情節輕微的初犯、偶犯和過失犯罪247人,依法判處非監禁刑。加大對貪污、賄賂犯罪的懲處力度,維護公職人員的職務廉潔性,共判處貪污賄賂案件13件13人。同時加大對未成年人的保護力度,為88名未成年被告人指定了辯護人,嚴格落實審前調查機制,認真貫徹落實感化、挽救方針,對27名未成年被告人判處非監禁刑,并會同相關部門落實幫教措施。

  三是依法保障涉訴民生利益。全年共審結各類民商事案件6379件,同比上升20.97%。其中,進一步加大涉及民生利益案件的審判和執行力度,妥善審理農業承包合同糾紛案件263件,同比增長189%,切實維護農村穩定,保護農民合法權益。審結勞動爭議案件252件,同比上升43.18%,為農民工討回工資、工傷賠償款等1153.83萬元;審結醫療糾紛、房屋買賣案件86件;有效執結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勞務合同、撫育費等案件762件。進一步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對“三養”案件、人身損害賠償案件、勞動爭議、農民工追討工資案件的當事人,及時給予司法援助和救助,全年共辦理緩、減、免訴訟費案件280件,金額近50萬元;為已窮盡執行措施仍無法執行、生活又極度困難的45名申請人提供司法救助15萬余元。

  二、和諧司法意識得到進一步強化,在涉訴矛盾化解上取得新進展

  一年來,我院認真落實重大矛盾糾紛排查工作,建立健全訴前分解、訴中調解、訴后化解三位一體的矛盾解決機制。

  一是切實加強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利用“和諧共建”平臺,定期了解各鎮區存在的征用土地補償、土地流轉等潛在糾紛,商討應對措施。工作中,進一步加強訴前矛盾糾紛的排查工作,5次會同鎮村組織深入糾紛易發地實地排查,現場化解各類糾紛。進一步加強重大矛盾糾紛提前介入機制建設,會同相關鎮政府積極協調工業園區建設中涉及農村土地以租代征糾紛,平穩化解涉及當地900多戶農戶的群體性糾紛。進一步加強“訴調對接”工作,認真落實上級法院《關于建立健全訴訟與非訴訟相銜接的矛盾糾紛解決機制的若干意見》,全面加強訴調對接辦公室硬件設施和人員配備,全年訴前成功調處各類糾紛601起。

  二是切實加強訴訟調解工作。堅持“調解優先、調判結合”原則,大力落實符合國情的調判結合工作機制,有效提升調解率,全年民商事案件調解、撤訴3071件,調撤率為48.14%,同比增長10.91%。進一步擴充調解力量,與司法局、市婦聯共同召開了“訴調對接推進會”,出臺訴調對接文件,聘請特邀調解員,構建訴前調解平臺,有效化解糾紛67起。進一步豐富調解手段,積極開展委托、邀請調解工作,全年共委托、邀請相關部門和組織調解案件1484件,調解成功556件。進一步發揮人民陪審員來自群眾,熟悉社情民意的作用,利用其自身優勢有效化解矛盾,調解糾紛,做到法官和人民陪審員優勢互補,相得益彰。

  三是切實加強涉訴信訪工作。先后制定和完善一系列涉訴信訪工作制度,成立“重點案件息訴穩控專項工作領導小組”,形成了完備的內部信訪處理機制。全年院長接待日共接待當事人203人次,判后答疑窗口接待當事人715人次。加強重大活動時期信訪穩控措施,確保了我院在世博會、省運會期間無越級涉訴信訪發生。結合省高院開展的“涉訴矛盾糾紛集中化解年”專項活動,全力化解涉訴信訪案件,對上級機關交辦的64件涉訴信訪案件,逐一妥善化解,化解率達100%,位列常州法院系統第一。

  三、社會責任意識得到進一步強化,在社會管理創新上取得新進展

  一年來,我院不斷加強和完善司法的社會責任,通過探索建立化解行政爭議、和諧共建、集中鑒定等新機制,努力豐富參與社會管理創新的載體。

  一是探索建立化解行政爭議新機制。在加強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的同時,進一步強化“訴前介入協調、訴中依法協調、訴后繼續協調”意識,積極開展行政訴訟協調工作,全力化解行政爭議。全年審結行政訴訟案件58件,其中訴前化解6件,原告撤訴27件,判后息訪息訴7件。組織召開行政審判與行政執法聯席會議,積極推動行政審判與行政執法良性互動機制的建立。進一步加強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全年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達97.36%,同比上升25.16%。實行行政審判年報制度,針對行政執法中存在的問題,及時發出司法建議。

  二是探索建立和諧共建新機制。制定《關于開展“和諧鎮(區)、和諧社區(村)”共建活動的實施意見》,與全市十個鎮區簽訂和諧共建協議,明確共建雙方職責。工作中,積極構建矛盾糾紛排查機制,確保法院和共建鎮區黨委政府在第一時間掌握情況,妥善處置。認真落實矛盾糾紛合力化解機制,大力開展委托調解、邀請調解、特約調解和協助調解,及時制訂聯合處置方案,合力化解矛盾糾紛。一年來,我院依托“和諧共建”平臺,有效化解糾紛400余起,其中涉及農村穩定和農民利益的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案件67件。

  三是探索完善集中鑒定新機制。進一步完善法醫學案件集中鑒定工作,邀請鑒定機構專家來院,為傷殘當事人開展集中法醫學鑒定工作。全年共組織集中鑒定18次,鑒定案件615件,完成鑒定項目1845項,為當事人節約訴訟成本30余萬元。積極開展鑒定中的司法援助活動,代當事人向鑒定機構申請減免鑒定費2.5萬元。去年8月份,省高院組織《江蘇法制報》等五家主流媒體在我院召開法醫學集中鑒定工作推介會,將我院集中鑒定經驗向全省法院推廣。

  四、司法為民意識得到進一步強化,在司法利民惠民上取得新進展

  一年來,我院牢固樹立司法為民意識,努力打造便利、有效、低成本的司法救濟渠道。

  一是深入推進訴訟服務中心建設。完善訴訟服務中心功能,強化導訴、訴訟指導、材料收轉、判后答疑、受理立案、訴前調解、訴訟費收退等窗口建設,充分發揮訴訟服務中心訴訟服務、矛盾化解、糾紛分流等職能作用,為來訪群眾提供 “一站式”司法服務。全年共為當事人查詢案件1505件,訴訟指導1393人次,法律咨詢1659人次,判后答疑715人次,約見法官1446人次,接轉材料1837次,基本滿足了人民群眾的司法需求。

  二是深入推進簡易案件速裁工作。按照訴訟分層、繁簡分流理念,進一步完善速裁機制,充實速裁工作力量。加強速裁便民利民建設,實行“雙休日法庭”,對行動不便的當事人實行上門開庭。全年速裁中心共審結民商事案件2746件,同比上升11.35%,占全院民商事案件結案數的43.1%;人均結案275件,同比增加35件,平均審理天數25天。去年3月,常州中院在我院召開速裁工作推進現場會,將我院的速裁工作經驗向全市法院推廣。

  三是深入推進執行有效性工作。一年來共執結各類案件2705件,執結標的金額2.51億元,法定期限內執結率90.87%。實行執行實施權與裁決權相分離制度,將執行異議審查裁決職能調整至審監庭行使,全年共審結執行異議案件24件,確保執行權公正、高效運行。積極構建執行聯動機制,加強與公安、工商、銀行等部門得溝通與聯系,切實提高有效執結率。加強“執行110”工作,隨時接受當事人的舉報,全年出警70余次,出動警力280多人次。提高執行震懾力,全年共對123名拒不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義務的被執行人實施罰款或司法拘留。

  五、公正廉潔意識得到進一步強化,在加強隊伍建設上取得新進展

  一年來,我院牢固樹立“公正、廉潔、為民”的司法核心價值觀,切實加強隊伍建設力度。

  一是堅持公信立院,切實加強黨風廉政建設。認真開展警示教育、紀律教育和“廉潔司法示范庭”創建活動,層層簽訂廉政責任狀,切實增強全院干警的黨性觀念和拒腐防變能力。發揮廉政監察員作用,對審判權、執行權實施直接、實時監督。通過手機短信開展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進一步加強“制度落實督查”工作,加大對干警違法違紀行為的查處,并每月對制度落實情況進行通報,積極預防和遏制違法違紀現象的發生。

  二是堅持素質強院,全面提升干警業務水平。積極拓展建設學習型法院的平臺,通過組織開展法官論壇、案例評析、裁判文書評比、辦案競賽等活動,鼓勵干警“爭當業務能手、爭做技能標兵、爭創一流業績”,全年有3個集體、33名個人立功受獎,并向上級法院申報辦案能手和業務骨干等 59人。通過邀請法學專家來院授課、參加上級法院組織的各類業務培訓等方式,全年培訓干警400余人次。實施薪火接力工程,聘任18名具有豐富審判經驗的法官為指導老師,對新進法院的年輕同志進行業務指導,進一步提升年輕同志化解社會矛盾、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三是堅持文化興院,大力開展法院文化建設。積極開展“人民法官為人民”和“學習陳燕萍工作法”等主題實踐活動,使干警牢固樹立公正、廉潔、為民的司法核心價值觀。根據法院工作實際需要,科學配備、及時更新法律業務和其他各類圖書資料,為廣大干警工作、學習提供好的條件。加強制度文化建設,全年制定完善了案件評查、制度落實督查和安全保衛等31項規章制度,涉及審務管理、政務管理和后勤保障的各個方面。加強人文關懷建設,堅持從優待警與從嚴治警相結合,組織開展“每月集體生日活動”、“青年干警座談會”、“慶八一復轉軍人干部座談會”等活動,激發干警集體榮譽感和歸屬感。同時,通過組織全院辦案能手參加療養、心理輔導講座,以緩解工作壓力。

  六、內外監督意識得到進一步強化,在提高司法公信力上取得新進展

  一年來,我院在加強內部監督制約的同時,主動接受外部監督,不斷改善司法工作環境,全面提升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是大力加強內部管理監督。加強審判管理,每月發布一期《案件質量評查通報》,通報評查結果并提出管理意見,全年共評查案件3559件。加強審判運行態勢分析,每月發布一期《審判質效指標分析》,分析當月審判運行的各項指標,并對下一步如何提高審判質效提出建議。強化審限管理,出臺《審限管理辦法》,組織了3次“四項未結案件”專項檢查,清理長期未結案件18件,彰顯了司法正義的及時性。

  二是自覺接受人大法律監督和政協民主監督。進一步加強與市人大、政協的聯絡工作,制定《關于加強和改進聯絡工作的實施意見》,定期走訪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主動征求代表委員們對法院工作的意見建議。全年共3次邀請人大代表30余人視察法院工作,6次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80余人旁聽庭審,促進了法院審判工作的公正公開。同時,認真及時辦理政協委員提案,提案委員對我院辦理落實情況滿意率達百分之百。

  三是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出臺《溧陽市人民法院開放日活動組織實施辦法》,組織3次法院開放日活動,邀請各界人士122人參加開放日活動。加強人民陪審工作,全年人民陪審員參與陪審案件1696件,陪審率達92.58%,同比上升42.74%。公布院長電子信箱,進一步拓寬民意采集渠道,對來信及時回復,妥善辦理。制訂《關于裁判文書上網發布的實施意見》,實行裁判文書上網公布制度,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各位代表,回顧過去的一年,我院各項工作呈現出整體推進、重點突破、蓬勃發展的良好態勢,為維護我市改革發展穩定大局作出了應有貢獻。這些成績的取得,離不開市委的正確領導,市人大的有效監督,市政府、市政協和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謹代表全院干警向在座各位以及長期關心愛護、支持理解法院工作的領導、同志們表示衷心的感謝!在肯定成績的同時,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工作中還存在不少問題和困難: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法院工作面臨著法律問題與社會問題相互交織、當事人個體權益與社會公共利益相互交織的復雜局面,呈現出群眾訴求明顯增多、案件數量持續上升、司法難度越來越大的新特點,服務發展、保障民生、維護穩定、促進和諧的任務更加繁重,案多人少的矛盾異常突出。同時,個別法官存在著就案辦案、機械司法現象;個別干警的大局意識不強、工作作風不嚴;執行工作與群眾期待和要求還有一定距離等不足之處。對于這些問題與不足,我們將高度重視,在各方面的關心支持下,努力克服解決。

  2011年工作思路

  2011年是中國共產黨成立90周年、“十二五”規劃的開局之年,也是全面落實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的關鍵之年,我院的總體工作思路是: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三個至上”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和全國政法工作會議、上級法院院長會議以及市委十屆十一次全體(擴大)會議要求,緊緊圍繞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工作大局,強化審判職能,狠抓隊伍建設,增強司法能力,提升司法水平,全面推進法院各項工作,為實現溧陽“綠色崛起、跨越發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具體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在服務大局上要有新作為

  一是依法妥善審理國家在加強宏觀調控、擴大消費需求、調整優化投資結構過程中引發的各類案件,依法嚴厲打擊嚴重破壞市場秩序和金融秩序的犯罪,注重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注重平等保護各類投資主體的合法權益,促進形成消費、投資、出口協調拉動經濟增長新局面。二是繼續圍繞我市產業轉型升級、城鄉統籌、生態建設的工作大局,妥善審理企業股權糾紛、企業破產糾紛、房屋拆遷糾紛,尤其是高度重視環境污染案件的審理,促進我市“省級低碳經濟示范市”的創建。三是通過對個案的處理,深入查找案件背后存在的可能影響地方發展大局的問題,積極參與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為黨委政府作出相關決策提供法律參考。

  二、在關注民生上要有新舉措

  一是妥善審理我市農業現代化建設過程中出現的農村土地以租代征糾紛、農村土地承包糾紛、宅基地糾紛,會同政府部門制定農村土地流轉方面的規范性文件,切實保障農民利益、農業發展和農村穩定。二是加大訴訟服務中心建設力度,將我院原法官培訓中心改造成訴訟服務中心,建設成訴訟指導、材料收轉、判后答疑、受理立案、訴前調解、當事人查詢、訴訟費收退、文印等多功能大廳,并加強相關硬件和軟件建設,為當事人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一站式”訴訟服務。三是進一步提升執行有效性。充分利用查封、扣押、拍賣和拘留等強制措施,依法嚴處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行為,形成執行威懾機制,提高自動履行率。積極和公安、工商、銀行等部門溝通協商,盡快形成切實有效、可行的執行聯動機制,尤其是針對當事人反映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執行難問題,專題研究,逐步提高有效執結率。

  三、在社會矛盾化解上要有新進展

  一是扎實推進和諧共建活動。在去年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礎上,進一步積極探索,提高工作成效。全面參與共建單位組織開展的社會管理和社會治安專項治理工作,在有關鎮區掛牌“法官聯系點”、“調解工作室”,實行巡回審判、駐點接訪,從源頭上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選擇一至兩個社區結對共建,構建“無訟社區”。二是加強類案的集中化解。進一步整合資源,推行相對固定的土地承包巡回法庭、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和勞動爭議巡回法庭,安排人員駐點辦公,調處糾紛,進行集中化解,力爭提高此類糾紛的訴前化解率。三是進一步推動社會矛盾糾紛大調解機制建設。堅持社會聯動,加大訴調對接工作力度,積極推進訴訟調解與人民調解的有效銜接,引導當事人盡量通過人民調解解決矛盾糾紛,著力構建以基層調解組織為基礎,法院指導、社會參與、多方聯動的民事糾紛調解工作新格局。

  四、在司法改革上要有新突破

  一是推進量刑規范化改革。結合最高院量刑規則,推進量刑規范化改革,加強與檢察、公安、司法等政法機關密切配合,將量刑納入法庭審理程序,展開量刑意見的辯論,使量刑更加準確、科學、規范。二是加強基層基礎建設。根據我市實際,擬在我市南面和北面增設兩個法庭,形成以院本部為中心,三個法庭為審理點的“三點一面”審判新格局,切實拓展化解矛盾糾紛的平臺。三是進一步完善立審執一體化工作機制。在立案前積極開展訴前調解,在受理時及時開展財產保全,在審判后主動督促當事人自覺履行,真正實現立審執無縫銜接。

  五、在隊伍建設上要有新成效

  一是堅持群眾路線,開展群眾觀點再教育。解決好干警對群眾的感情問題,把群眾的事當自己的事來辦,思想上尊重群眾、感情上貼近群眾、工作上依靠群眾。加強對干警群眾工作能力的培養,并把好做法好經驗及時上升為制度,形成做好群眾工作的長效機制。二是繼續堅持從優待警和從嚴治警相結合原則。組織開展“發揚傳統、堅定信念、執法為民”主題教育實踐活動,切實改進干警工作作風。進一步在生活上關心干警,創造條件落實相關津貼,定期組織干警體檢,開展豐富多彩的文化體育活動,使他們切實感受到組織的關懷和溫暖。三是進一步加強法院文化建設。著力構建核心價值文化、行為文化、制度文化、物質文化四位一體的法院文化建設體系,以先進的文化引領法院實現科學發展。

  各位代表,2011年法院服務發展的任務更重、要求更高、責任更大。我院將在市委的領導、市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指導下,以深入推進三項重點工作帶動法院各項建設,銳意進取,真抓實干,為建設法治溧陽、平安溧陽、和諧溧陽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