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員:植入廣告不得侵害民意
作者:白瀛 廖翊 史競男 發布時間:2011-03-04 瀏覽次數:997
影視植入廣告,繼成為去年兩會熱點后,依舊沒有知難而退,依舊在影視節目中大行其道,在過去的一年中一浪一浪地飽受爭議,也再次成為今年代表委員熱議的一個焦點。
全國人大代表、江蘇省靖江市人民法院副院長陳燕萍說,植入廣告利用其不經意的視聽沖擊強制觀眾接觸其宣傳,是一種強奸民意的體現,而且尤其是電影觀眾是買票觀看的,在影片中植入廣告是侵犯消費者利益的行為。
全國政協委員、北京人民藝術劇院院長張和平認為,植入廣告對于影視劇質量是把雙刃劍,一方面有利于加大投資,提高作品整體質量,另一方面如果植入得過硬也會損害作品質量。
全國政協委員、廣電總局副局長張海濤說,植入廣告是從國外的電視媒體引入的一種廣告模式,作為社會經濟和文化發展出現的新型的廣告形式,它對于拓展廣播影視的廣告模式、促進廣播影視的產業發展具有積極的意義。近年來,植入式廣告在一些國家已經有了一些相對成功的范例,在我們國家的廣播影視作品中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