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江蘇高院公丕祥院長專程到鎮江中院就加強司法能力建設問題進行調研。
  公丕祥指出,根據黨的十六大、十六屆四中全會關于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總體部署和要求,當前,江蘇法院要把提高司法能力、構建和諧社會作為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任務,真正抓緊抓細抓實。圍繞這條法院工作的主線,認真分析研究擺在法院面前的任務和要求,把握形勢、明確任務,落實措施,促進工作。要把全省法院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與提高司法能力、構建和諧社會有機結合起來,認真查找人民法院司法能力方面存在的不足之處和薄弱環節以及影響構建和諧社會的突出問題,不斷增強依法服務大局、公正高效司法、有效解決糾紛等方面的能力,確保先進性教育活動取得實效,為人民法院工作的發展提供強大的動力。
  公丕祥提出,按照提高司法能力、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要認真抓好法院工作三件大事。首先,提高司法能力,促進審判工作。堅持依法服務大局。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把依法服務大局的具體要求落到實處,貫穿在審判工作的全過程和各個方面,真正做到三個統一。即講政治與講法治的統一,既要依法辦事,也要在審判活動中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從是否有利于社會的和諧穩定和更好的服務大局出發審理好案件;執行法律與執行政策的統一,既要嚴格執行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也要注意體現司法政策和司法原則,防止審判活動出現大的偏差。堅持公正高效司法,要做到實體公正與程序公正的統一;司法公正與司法為民的統一;審判獨立與審判管理的統一。
  堅持有效解決糾紛化解社會矛盾。各級法院要從構建和諧社會的總目標出發,大力提高解決糾紛的能力,努力做到三個結合:判決與調解的結合;綜合運用這兩種基本的結案方式,有效解決糾紛;訴訟調解全過程與全覆蓋的結合。大力運用調解手段,能調則調,從立案開始到庭前、庭審、庭后,審判工作各個環節都要貫穿調解的精神;訴訟調解與社會大調解機制的對接和銜接,共同形成解決糾紛的合力。
  其次,提高司法能力,加強隊伍建設。司法能力的主體是法官,隊伍是關鍵。首要的是抓班子,包括中層領導干部隊伍。其次要抓素質,著力提高法院干警的基本素質,包括政治素質、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素質。第三要抓機制,隊伍建設要靠機制來激活,要形成一種好的導向來引導法院干警公正司法、高效司法,愛崗敬業、無私奉獻。第四要抓廉潔,法院隊伍的黨風廉政建設任何時候都不能放松。第五要抓基層,因為隊伍的主體在基層,基層隊伍的狀況決定了整個法院隊伍的基本狀況,要切實貫徹全省法院加強基層建設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提高基層法院和人民法庭干警的綜合素質。
  第三,提高司法能力,深化法院改革。中央已正式下發關于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的初步意見,最高法院確定了今年全國法院的八項改革重點。近期省法院黨組對全省法院改革工作進行了專題研究,確定了改革重點課題,正在全省法院范圍內展開調研。各級法院要充分關注法院改革,及早考慮下一步法院改革的深化問題。改革過程中,要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突出重點,抓住影響法院全局的重點問題全力推進和深化改革。法院改革還要講求實效,從有利于提高司法能力、促進司法公正和構建和諧社會出發,保證法院改革既腳踏實地又富有成效。
公丕祥還要求江蘇法院大力改善司法環境。將法院工作置于黨委的絕對領導之下,強化法院工作中黨的意識,確保法院工作沿著正確的方向前進。要自覺接受人大監督,加強與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聯系、聯絡,既接受監督又主動爭取社會各界的關心支持。要進一步加強司法宣傳工作,加強與主流媒體的配合和溝通,宣傳法院工作好的典型、好的改革經驗,為法院工作營造良好的外部氛圍。

 

      

 
文章出處:轉載自江蘇法制報
文章作者:沈法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