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23名農民兄弟
作者:唐彬彬 楊小英 發布時間:2010-12-30 瀏覽次數:945
又到年終歲末,農民工工資的話題不絕于耳,不禁想起那23名農民兄弟。
今年6月的一天,我習慣性地點開信息系統查看,發現在手案件猛然增加了23件。
我有點納悶,怎么一下子增加那么多?仔細翻閱訴狀材料后才知道,原來全是農民工追索勞動報酬的。而更讓我意外的,是東臺市人民檢察院派員支持起訴。追索勞動報酬的案件我辦得不少,可檢察院派員支持起訴的卻不多見。
能讓檢察院介入,案件必不簡單。我當即決定,好好找當事人談一談。
我聯系了原告,想先聽聽他們的想法。一見我,他們就七嘴八舌地說開了:“法官,你要幫幫我們啊!”“那些人太心黑了,做了那么久,工資也不發。”……
人多口雜,一時沒法聽清楚。我趕緊示意他們先停下,并建議他們推選代表來進行溝通。他們一致推選了徐某。這是位40多歲的漢子,看上去顯得很疲憊。他嘆了口氣:“我來說吧,法官。我們都是某鎮水務站下屬的水利機械施工工程隊的農民工,在水務站做工程,但是工資一直被拖欠。我們找過工程隊的隊長,也找過水務站,都沒有個說法。我們這些人不容易啊,上有老下有小的,出來打工就是為了養家糊口。工資領不到,我們拿什么養活家人呢?我們實在是沒辦法才來的,也因為這個原因,檢察院才支持我們起訴的。”
聽了徐某的話,大家都沉默下來。我明白,不是真遇到了難處,他們不會輕易打官司的。
我問他們有什么要求,徐某說得很實在:“我們沒有其他要求,只要把工資給我們就行了。”
我想,得跟被告聯系一下,看看他們是什么想法。
工程隊隊長余某態度很明確:“我沒錢,他們愛怎么著怎么著!我也是受害者,到現在為止,我的那些設備還都在水務站封存著呢。”
這又是怎么回事呢?我趕緊與水務站取得了聯系,一問才知道,是徐某他們到水務站去要工資,水務站認為余某是工程隊長,其下屬的工程隊是承包給他的,而且該給付的農民工工資已結算給了余某,至于封存的設備是工程隊的設備,本來就應當屬于水務站所有。
弄清了事情的原委,我決定召集雙方進行調解。原告的要求并不過分,工資是他們應得的,而且已拖欠長達五、六年,主要還是要做通兩被告的思想工作。
我將余某叫到一旁:“工人是跟著你干活的,給他們發工資是天經地義的事情,你憑什么不給?人心都是肉做的,人家等著這錢養家糊口呢,你好意思呀?”
余某辯解:“我也不是不給,你看我的設備都被扣著呢,現在也賺不了錢,這還不都怪他們?”
“那要是水務站把設備給你,你就愿意給工人發工資嗎?”我又問余某。
這回,余某一點不含糊:“唐法官,只要水務站把設備還給我,我愿意付工資。不過,我的工程款水務站也沒給全,我要求水務站承擔一半。”
余某說得也在理,我又找水務站溝通。水務站負責人很惱火:“法官,這個事情真不怪我們。工人是跟著余某干活的,而且這些農民工的工資我們單位早給了余某,不該找我們呀。你是不知道,他們到我們單位去鬧,影響多不好。至于扣留的設備,那本來就應該是我們的嘛。”
“這個事老拖著對你們也沒好處,你看把檢察院也給驚動了。工人是跟著余某干活的,可工程隊畢竟是你們單位開辦的,余某也是你們任命的工程隊長,他的行為是職務行為,你們怎么著也得給工人發工資吧。”我因勢利導,“余某已經答應,只要你們把設備給他,他就付一半工資。要不,你們單位也給一半怎么樣?”
幾經權衡,水務站負責人終于松口:“好,就按你說的辦,我們給一半。”
就這樣,經過不懈努力,雙方最終達成調解協議,23名農民工工資由兩被告各半給付,而水務站把設備給余某。
捧著調解書,徐某等人喜不自禁,對我連聲道謝。看著他們已近佝僂的背影漸行漸遠,我心里除了欣慰和輕松,還有絲絲的悲涼。真希望所有的老板都能善待他們,不要再讓他們為工資四處奔波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