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槌,敲響維權的福音
發布時間:2005-03-15 瀏覽次數:1535
泉山法院在審理消費者權益糾紛案件過程中,始終把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穩妥解決大量消費者和經營者之間的糾紛,在彰顯法律的人文關懷的同時,傾心打造誠信的商品市場,為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轄區經濟的和諧發展作出了積極的貢獻。
辯法析理 勝敗皆服
去年春節期間,馬建偉新買了一臺手機,后來到我市一家大型洗浴城休閑。當他準備離開時,發現衣柜被撬,手機不翼而飛。因為更衣室有洗浴城的工作人員看管,所以馬建偉認為洗浴城應當賠償。而洗浴城認為,馬建偉并無證據證明確實將手機放進衣柜,即使有,手機的價值也無法確定。洗浴城老板后來干脆說,說不定馬建偉根本就沒有手機,看他們生意好,就想訛詐。馬建偉哪里聽的下這個話,一怒之下將洗浴城告上了法庭。
案件起訴到泉山法院后,法官并沒有機械的就案辦案。為了達到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統一,法官先是耐心指導馬建偉如何舉證,然后向被告方釋明作為經營者的應當對消費者人身財產承擔的合理保障義務。等雙方的情緒都冷靜下來后,法官又勸他們換位思考,讓消費者理解經營者的艱辛,讓經營者體諒消費者的難處。最終,原被告雙方互諒互讓,達成了賠償協議。洗浴城老板當場支付800元給馬建偉,并表示歡迎他再次光臨,馬建偉則對影響洗浴城正常經營做法表示了歉意。于是,一場手機風波在法官和風細雨的調解下輕松化解,得到經營者和消費者共同的嘉許。
指導訴訟 扶弱制惡
面對一些不法商家所謂的“精明”,消費者在訴訟能力方面往往處于劣勢。泉山法院在審判工作中積極指導消費者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對擾亂市場經濟、違背誠信規則的不法商家給予懲治,樹立了人民法院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
閆成敏是一名天皰瘡患者,原本病情并不嚴重,可他聽信傳銷員和經銷商的虛假宣傳,誤以為廣州某廠家的蘆薈保健品能夠治療天皰瘡,一下買進2700多元的蘆薈產品。但是,閆成敏的病情越來越重,傳銷員和經銷商卻說這是“好轉反映”,應該繼續服用更多的蘆薈產品。最終,閆成敏渾身長滿瘡疤,被迫住院治療,花費了6000余元醫療費。閆成敏一紙訴狀將傳銷員和經銷商告上法庭,要求對方承擔人身損害的侵權責任。但是苦于沒有證據證實服用蘆薈產品與損害后果之間存在因果關系,閆成敏的訴訟請求很難得到支持,案件審理一時陷入僵局。
通過分析案情,主審法官認為能夠確認商家存在虛假宣傳、把蘆薈的保健功能夸大為醫療功能的欺詐行為,而這正是對原告最有利的一點。主審法官及時向閆成敏建議變更訴訟請求,變人身損害案由為消費者權益糾紛,以商家存在欺詐行為要求雙倍返還購貨款。案件的審理出現了轉機,最終,法院判決發布虛假信息的經銷商承擔了雙倍返還購貨款5400元的責任,二審得到維持。
息訴服判 定紛止爭
泉山法院要求法官在處理消費者權益糾紛案件時,一定要從司法為民的角度考慮,最大限度內維護消費者的利益,做到案結事了,徹底消除不和諧的隱患。為此,法官們付出了大量心血。
王學平是一位70歲的鐵路退休職工,去年春節購買一家商場的空調機。雙方當時約定暫不提貨,等王學平上新房后再提貨安裝。但是商場卻在五一期間將該空調出賣給其他客戶,并單方面提出解除合同,退還貨款。王學平認為商場背信棄義,不尊重消費者,是欺詐行為,于是將商場告上法庭,要求雙倍返還貨款。審理該案的法官沒有就案審案,而是耐心細致的向王學平講明消費欺詐行為的構成。在法官的調解下,雙方達成第一個協議,由商場另外提供一臺性能更為優越、價格稍高的空調機給王學平。王學平拿到商場經理簽字的協議書后,自愿辦理的撤訴手續。
然而,第二天,王學平卻反悔了,他認為商場應當雙倍返還他購貨款才行。于是,他一封人民來信就將主審法官告到院長那里,稱如果法院解決不了,他就要上訪,到新聞機構去爆光。其實,商場行為雖然不妥,但并非欺詐行為,雙倍返還并無依據。再說案件已經撤訴結案,即使反悔,也只能另起訴訟。于法于情,法官都沒有義務再過問了。但是,另起訴訟不利于化解糾紛,主審法官本著消紛止爭的出發點,主動給王學平通了電話,掌握了王學平最真實的想法,然后多次到商場協調。就這樣反反復復協調了一個多月,雙方仍有100元的差距,都不肯再讓步。最后,這名法官設身處地的對商場經理說:“這件事處理不好,原告心理不平衡,你們搞經營也不能安心,對信譽也有影響,那損失就太大了。如果你們實在不愿意出這100元,作為法官我拿這100塊錢。目的就是希望你們兩家都好。”商場經理被法官的真誠所打動,非常不好意思,終于應允了王學平的條件。
當王學平如愿以償從法官手中接過商場退還的貨款和賠償款后,感激之余頗多感慨。他拿出一塊衣料,說什么也要送給這名法官,被惋拒后,他再次給院長寫信,對泉山法官一心為民的高尚情操表達由衷的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