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5歲的范某是位殘疾人,他在丹陽一醫藥玻璃有限公司當會計。今年7月,他與所在單位發生經濟補償糾紛,一審判決后,范某上訴到了中院。中院民一庭法官做了大量調解工作,雙方還是無法達成一致。1215,法官特地冒著嚴寒趕到丹陽范某的家中,耐心傾聽范某的訴說和要求,了解范某的家庭生活情況,參觀范某自己家的小作坊,真誠鼓勵范某繼續自強不息。并通過和范某單位協調給范某送去3000元補助金。范某感動地說:我這個家已經三年沒來客人了,今天法官能來看我,真是感動。最后,范某主動寫了撤訴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