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服務群眾的“同心圓”
作者:唐聞聲 郭小川 發布時間:2010-12-21 瀏覽次數:1027
在一個寒冬的上午,記者走進東臺市人民法院,發現咨詢、立案、訴訟都有專人引導,每名法官都耐心、溫和地幫你服務。“我們的訴訟服務中心是全省最大、最先進的!”許建兵,這位年僅38歲、全省最年輕的基層法院院長自豪地說。記者實地探訪,發現最先進的,絕不僅是硬件設施,東臺法院引進的銀行服務理念和服務流程,讓人眼前一亮。
當訴訟群眾一進入這個服務大廳,就有導訴員熱情地迎候上來,帶你去叫號機前排隊取號,立案區、調解區、等候區、接待區,整齊有序;糾紛分流、人民調解、司法救助、判后釋疑、執行督促等服務柜臺,讓訴訟各環節環環相扣;在服務大廳,還設有自動查詢機,開庭公告、案件進展、辦案法官、訴狀打印等一應俱全。6大區域、16個節點、24名工作人員,在這個近1000平方米的服務大廳構成了一個以服務為中心的“同心圓”,不僅縮短了群眾的辦事時間,更縮短了群眾與司法的距離。
東臺法院院長許建兵說:“司法為民”的理念,其魂就是公正和服務,“將服務行業'讓顧客滿意'的理念引入司法工作,更能讓群眾體會到'司法的溫度'。”為了減少群眾因訴訟帶來的困擾,東臺法院還在江蘇首創了“12368”司法信息公益服務電話,案件當事人從立案后就會收到法院提供的用戶名和密碼,足不出戶,就可通過撥打“12368”,獲知收費標準、案件審理、辦案法官、開庭信息等情況。前不久,這個服務電話被作為經驗,在全省法院推廣使用。
孫華伯,東臺法院執行局副局長,也是“拖延成本告知”的主創者之一。他對記者說,在判決生效但尚未到履行期前,法院就會及時送達執行當事人《履行法律義務提示函》,而對那些已到履行期但拒不履行的,就送達《執行督促通知書》,記者發現,這兩份法律文書后面,都別出心裁地附印著執行成本參考,即不按期履行,就會增加信譽成本。此外,還包括執行費、遲延履約金、差旅費以及罰款和拘留費用等。“這種具有一定'威懾力'的通知,是要讓當事人積極履行義務,拖延沒有意義,還會增加信譽、社會和經濟成本。”孫華伯說。當然,如果按期履行,東臺法院還會減免執行費等相關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