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小時,法官將執行款送到當事人手中
作者:宋華俊 盧丹鳳 發布時間:2010-12-16 瀏覽次數:1000
企業急于擴大生產規模,請人建造廠房,結果工程款付清了,廠房卻沒有按期完工。由此造成的損失怎么辦?且看蘇州中院法官72小時奔波幾千公里將執行款送到當事人手中。
蘇州立達金屬公司系中日合資企業,為了擴大生產規模請來浙江昌盛建設公司為其造廠房。
法院經過審理依法判決,昌盛公司返還立達公司超額支付的工程款498335.4元;同時對工程中不符合設計要求的質量問題及遺漏項目進行整改修復,如未能在規定的時間內履行整改義務的,則應向原告支付工程質量整改修復費用337347.84元。
幾天前,由于昌盛公司始終沒有主動履行判決,立達公司向蘇州中院申請強制執行。接到該案后,執行法官老王馬上制定了詳實的執行方案,決定先從查詢銀行存款入手。
立案當天,老王就赴浙江杭州人民銀行進行賬戶查詢,結果發現昌盛公司有銀行賬戶四十余個,遍布全國各大城市。這么多賬戶,如何處理?
“剛拿到人民銀行打出的賬戶單,確實嚇了一跳,一是多,二是分布廣,去全國各地一個個查肯定是不可能的。”對當時的情形老王仍然記憶猶新。經過思索和整理,老王決定當天先查詢杭州幾家銀行,但無果。
第二天,老王跑遍了被執行單位在蘇州大市范圍內的幾個銀行,查詢并凍結了全部賬戶,可是結果并不盡如意。
第三天6點30分,執行法官出發赴浙江紹興、上虞等地查詢,可惜只有個別賬戶有一點資金,距離執行款項還差得很遠。在查找過程中,老王得知該公司在當地有一處工地正在施工,于是馬上趕到工地尋找單位負責人,結果人沒有找到,警車輪胎卻被工地鐵釘扎了一個洞。
“存款查不到,被執行單位負責人沒找到,車又壞了,辛勞了一天到家已經接近晚上十點鐘。當時的心情確實很糟,但是并沒有氣餒,因為我們相信這個執行思路是對的。” 執行法官告訴記者。
功夫不負有心人。第四天一早,正準備繼續執行之路的老王接到一家銀行的電話:凍結的銀行賬戶上剛才匯來了工程款一百多萬。辛苦了三天的執行,在看似山窮水盡之際就此柳暗花明。此時距離立達公司申請強制執行剛好過去了72個小時。
聽到執行回工程款的消息,再看看風塵仆仆滿面倦容的執行法官,蘇州立達金屬公司的負責人緊緊握著老王的手,連聲說道,“沒想到這么快,三天的工夫就把錢執行回來了,非常感謝”。
整個案件的執行過程至艱辛瑣碎,而結果卻有些出人意料的好。對此,老王有著自己的看法,“因為我們將很多工作都坐在前面,所以出現這樣的結果也就不足為奇了”。(文中所涉公司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