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動司法的生動實踐
作者:婁銀生 發布時間:2010-12-14 瀏覽次數:1034
“能動司法,是近年來江蘇法院工作最大的特色與亮點。”這是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王勝俊去年8月在江蘇調研時給出的評價。長三角地區已成為中國經濟發展最快的地區之一,位于這一地區的江蘇法院堅持能動司法,服務大局,贏得了社會公信。近日,記者就如何將能動司法理念貫穿三項重點工作等問題,采訪了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公丕祥。
記者:堅持能動司法與推進三項重點工作,您是如何理解與把握兩者之間關系的?
公丕祥:今年初,省高院黨組明確要求全省各級法院將能動司法理念貫穿于推進三項重點工作的全過程。實踐表明,能動司法主張司法適度主動,有利于人民法院掌握司法審判工作的主動權,提高糾紛解決的效率;能動司法主張司法適度柔性,可以避免剛性裁判帶來的負面影響,確保糾紛解決的良好效果;能動司法主張司法適度干預,有利于實現司法裁判的實質正義,促進社會矛盾糾紛的源頭預防、訴前解決和就地化解。完全可以說,能動司法體現了變革時代涉訴矛盾糾紛化解的客觀要求。
記者:在化解涉訴矛盾糾紛中,江蘇法院是如何作為的?有什么特點?
公丕祥:我們把深入推進三項重點工作作為全省法院工作的主要任務。省高院出臺了《關于深入推進涉訴矛盾糾紛化解工作的實施意見》,陸續召開全省法院涉訴矛盾糾紛集中化解年的動員大會和推進會,還制定了《全省法院涉訴矛盾糾紛化解工作考評辦法》,構建了全方位、立體化的“1+7”化解工作考評體系。3月下旬和8月上旬,省高院組織四個工作組,分赴全省各地法院深入調查研究,解決難題;同時,還召開座談會聽取地方黨委、人大、政府、政協以及部分人大代表的意見和建議。全省法院加大訴調對接、訴訟調解、溝通協調的工作力度,不斷健全訴訟調解與社會大調解的銜接機制。上半年,省高院與司法廳、公安廳等9家單位建立了全省訴調對接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矛盾糾紛預防和化解工作機制。今年1到10月,全省法院訴前調解案件98089件,調解成功79987件,成功率為81.55%。
記者:據報載,揚州60名法官與60名大學生村官結對化解糾紛;鹽城鹽都法院60名法官擔任鎮村法制指導員等,這些地區都有效預防了社會矛盾糾紛的發生。請問省高院是怎樣部署開展這項工作的?
公丕祥:化解涉訴矛盾糾紛,源頭預防是重點,抓住源頭就抓住了化解工作的主動權。3月底,省高院在蘇州召開了全省法院和諧共建現場會。目前,全省法院普遍開展了和諧共建活動,廣泛與轄區鄉鎮、社區建立和諧共建關系,組織廣大法官深入社區、農村、企業,及時了解涉訴矛盾新趨勢、新特點,主動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涉及民生、經濟領域不穩定因素的排查活動,建立健全與地方黨委、政府、基層群眾自治組織矛盾糾紛預防、發現、溝通、建議、調處、穩控等聯動機制。另外,還專門下發《全省法院涉訴矛盾糾紛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辦法》,將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分為“正常、較高、嚴重”三個等級,為涉訴矛盾糾紛的源頭治理和積極化解提供依據。
記者:有媒體報道了“江蘇法院受理案件5年來首現負增長”的情況。南通市海安縣法院今年至今收案同比下降20.76%,同比案件減少2526件。這些情況是不是可以認為,化解涉訴矛盾糾紛取得明顯成效?
公丕祥:不僅是海安縣法院案件數量在下降,全省絕大多數法院都有類似情況。今年1到10月,全省法院受理各類案件815818件,受案數量同比下降了1.13%;審執結671686件,同比上升1.07%。全省13個地區中,南京、蘇州、無錫、常州、揚州、南通和淮安等七家中院及其轄區基層法院受理案件數均呈下降趨勢。全省法院涉訴信訪數量同比下降17.21%,進京涉訴上訪數量同比下降29.40%。當然,應當清醒看到,全省法院案件數量仍在高位運行,化解涉訴矛盾糾紛任務依然十分艱巨。我們要繼續再接再厲,全力打好涉訴矛盾糾紛化解的攻堅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