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新年伊始,江蘇鹽城市大豐法院認真貫徹省市“兩院”會議精神,遵循“司法為民、司法利民、司法便民”的原則,把人民法庭建設作為全年工作的重點,采取扎實措施,全面推進人民法庭工作。
  一是人員上全面充實。年初,該院出臺了《干警輪崗交流規定》,把充實法庭人員作為本次人事調整的重點,明確規定基層工作未滿4年的首先向人民法庭交流,通過調整,5名40歲以下、本科學歷的審判骨干充實到人民法庭工作,實現了審判力量向基層的傾斜,較好地整合了人民法庭的人員結構。目前,各人民法庭全部配齊了正副庭長、審書人員和人民陪審員,人員從原來的4人增加到6人。近期,還將通過招聘,為各法庭配備法警1名。
  二是職能上全面拓展。為充分發揮人民法庭整體功能,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審判需求,該院一改過去片面強調審判權限的分立制約和集中管理做法,拓展人民法庭的工作職能。一是在轄區上拓展,將原機關庭管轄的5個鄉鎮、3個農場下放到各人民法庭,擴大了人民法庭的轄區范圍。二是案件類型上拓展,自2005年起,各人民法庭執行本庭審結的民事案件,并逐步將刑事自訴案件下放到人民法庭審理。同時努力實行人民法庭網上立案和電子簽章,加強人民法庭辦公自動化和信息化,真正將便民措施落到實處。
  三是待遇上全面提高。在選準配強人民法庭庭長的基礎上,該院積極尋求市委組織部門的大力支持,將人民法庭庭長的副科級職級落實到位。同時,適當提高人民法庭干警的生活補助。

 

      

 
文章出處:大豐市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吳漢國、徐江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