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派生訴訟又稱股東代表訴訟、股東衍生訴訟或股東代位訴訟,是從保護少數股東權益人手而設計的一種司法救濟制度。根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股東派生訴訟是指在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不當執行公司職務給公司造成損失或他人侵犯公司權益給公司造成損失時,股東為維護公司利益以自己的名義提起的,追究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或其他給公司造成損失的人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的訴訟。但作為一種司法救濟,股東應向哪個法院提起訴訟,即股東派生訴訟案件的管轄,是人民法院處理該類案件首先要考慮的問題。然而,股東派生訴訟案件在我國屬于一種新型案件,不僅民事訴訟法未作規定,現行公司法也未作出具體的程序性規定,因此,如何規范股東派生訴訟的管轄,正確處理民事實體法與民事程序法的銜接,是目前司法實踐中亟需解決的問題。鑒于此,筆者就此問題略談一些粗淺認識。  

 

一、股東派生訴訟案件的管轄權問題十分重要

 

按我國民事訴訟法關于地域管轄的規定,一般地域管轄的基本原則采取的是“原告就被告”,即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如按照這一原則,股東派生訴訟則應由侵害公司利益的被告的住所地法院管轄。在美國,根據《聯邦憲法》的有關規定,聯邦法院管轄的派生訴訟主要有兩類:(1)公司的住所與被告的住所不在同一州的派生訴訟案件;(2)應由聯邦法調整的派生訴訟案件,而且,當聯邦法院根據法律對某一訴訟請求享有管轄權時,可對那些與該請求權密切相關的,但根據各州法律所產生的訴訟請求享有管轄權。在日本,《日本商法典》第268條規定,追究董事責任的訴訟,屬于總公司所在地的地方法院專屬管轄。由此可見,國外絕大多數立法經驗先進的國家都對股東派生訴訟案件的管轄權問題十分重視。

 

二、我國新修訂的《公司法》對該問題缺乏規定

 

我國新修訂的《公司法》并未對股東派生訴訟管轄權問題作出任何的規定。關于對股東派生訴訟應否實行專屬管轄的問題,學界一直存有爭議。多數觀點認為,股東派生訴訟是為了追究對公司有控制權的某些董事或股東違法行使權利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責任,被告往往是控制公司的某些董事或股東,如果按照原告就被告原則,由于被告人數一般不是單一的,確定管轄較為困難,可以借鑒日本的立法例,對派生訴訟案件由公司所在地的法院專屬管轄,若公司的注冊地與實際經營場所不一致,以實際經營地為管轄地。這樣做既有利于公司應訴和法院就近調取審理案件所需的資料,同時也便于查明案件事實真相,節約訴訟成本。有的司法實務工作者們建議,考慮我國《民事訴訟法》的整體體系和社會現實情況,對于股東代表訴訟的管轄不宜統一確認公司所在地專屬管轄,而應區分兩種情況分別處理。(1)當股東因為公司控股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內部人員侵犯公司利益而提起代表訴訟的,此時由于糾紛發生在公司內部,案件事實往往涉及到公司設立時各股東之間的協議、章程及董事、經理行為的審查與認定,有關證據也多在公司所在地,由公司住所地實行專屬管轄為宜。(2)當股東因公司外部人員侵害公司利益而提起代表訴訟時,由于案件的實質是要解決公司與外部第三人之間的法律關系,公司作為實質性的原告應當向哪個法院提起訴訟,股東也應當向哪個法院提起訴訟。因此,該情形應當按照《民事訴訟法》的一般管轄原則來確定管轄比較合適。具體來說,《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級別管轄、地域管轄、移送管轄和指定管轄的原則在此情形應完全可以適用。此時如若強行規定由公司住所地管轄不僅有違《民事訴訟法》的基本管轄原則,而且會損害外部第三人的管轄利益。在當前惡意規避管轄現象嚴重、地方保護主義尚未杜絕以及不同地域法院之間管轄權之爭頻發的司法環境下,對股東代表訴訟實施絕對化的專屬管轄,還可能導致以股東代表訴訟手段惡意回避案件管轄的現象,使股東代表訴訟淪為當事人肆意選擇或變更案件管轄的工具。[1]此外,因為派生訴訟在我國初步確立,是新類型的案件,其涉及的人數眾多,法律關系和訴訟程序相對復雜,且案件社會影響較大,法官在訴訟中享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權,而目前基層人民法院法官畢竟法律水平普遍偏低,一旦處理不慎,易引起群體性上訪事件。筆者認為,在派生訴訟的級別管轄問題上,原則上應由公司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作為一審人民法院管轄,同時可授權國務院批準設立的經濟技術開發區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享有一審管轄權。[2]

 

綜上所述,規范股東派生訴訟案件的管轄,應當從我國的立法層面去尋求解決,設計出符合我國實際國情的一套合理的股東派生訴訟案件的管轄制度。

 

 

 

參考文獻:

 

[1]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二庭:當前審理公司訴訟糾紛案件的困境及其對策,載《法律適用》2008年第1期,第27頁。

 

[2]筆者曾與有關法院進行聯系,做過粗略的調查統計,發現在經濟欠發達地區,有的基層人民法院(包括筆者所在的阜寧法院)還沒有受理過一起股東派生訴訟案件,而在經濟發達地區,特別是在國務院批準設立的經濟技術開發區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每年受理的股東派生訴訟案件數量有增長的勢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