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沭陽法院副院長莊金奎,心系群眾,公正司法,參加法院工作17年來,共審理各類案件1800余件,無一錯案,無一投訴,無一信訪,無一申訴。200812月被江蘇省高院表彰為“改革開放三十周年英模個人”, 20111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國優秀法官”稱號。20122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國模范法官”稱號,江蘇省委政法委、江蘇省高院號召全省政法干警學習他的先進事跡。

 

說話辦事謙遜儒雅,待人接物和和氣氣,沒有一星半點“官”的架子——他就是莊金奎。

 

不論是作為沭陽法院一名普通法官,還是擔任庭長、副院長,莊金奎奎始終懷著對人民群眾的深厚感情,傾情調解,準確審理,公正審判。從事民事審判工作17年來,他審理各類民事案件1800余件,案件正確率達100%,件件案結事了。他把人民調解的優良傳統與現行的審判方式有機結合,所結案件中調解率54%,當事人自覺履行率達95%以上,無一矛盾激化。

 

今年2月底,最高人民法院在京隆重召開表彰大會,莊金奎被授予“全國模范法官”光榮稱號。

 

規范審判  傾心維護群眾利益

 

莊金奎常說,群眾都是講道理的人,只要我們多做點工作,以法服人,以理服人,以情感人,真心實意向著群眾,矛盾就會化解。

 

19946月,28歲的莊金奎,通過法院的招干考試,由沭陽縣技工學校考入法院當一名法庭書記員。他深知,要做好審判工作,必須有過硬的業務知識。因此,他下決心成為精通審判業務的行家里手。他積極參加各種學歷教育,相繼取得了法學學士和法律碩士學位。為了積累工作經驗,他堅持撰寫辦案筆記,收集典型案例和優秀法律文書,由于系統刻苦地學習和鉆研法律,使他在說法上有“問不倒”、說理上有“詞不窮”之譽。

 

2005年底,莊金奎在擔任沭陽法院民一庭庭長期間審理了一起因雷擊引發的財物損壞賠償糾紛案。被告某電信公司無償在原告明某家三層樓房頂部安裝了小靈通通信基站。在一次雷暴雨中,樓房遭雷擊損壞。明某因此到法院訴訟索賠,原告明某認為,其房屋遭雷擊損壞與某電信公司安裝小靈通基站不符合技術規范、沒有安裝防雷設施有因果關系,他起訴要求被告某電信公司賠償損失。被告認為雷擊系不可抗力,且樓房損壞主要原因是自身無避雷裝置,不同意賠償。經權威部門鑒定,原告家樓房損壞與小靈通基站沒有直接因果關系。

 

明某家的樓房遭到雷擊,到底是天災還是人禍?雖有權威部門鑒定,但涉及到人民群眾利益的事,莊金奎不敢馬虎,決心搞個水落石出。莊金奎經過審理案件,認為某電信公司應該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權威部門”的鑒定只是表明樓房損壞與小靈通基站沒有直接因果關系,但并沒有說沒有因果關系,畢竟被告某電信公司安裝的小靈通基站不符合技術規范,沒有安裝防雷設施。怎樣審理好這樁案件呢?心里想著辦案,就會急著學習。莊金奎一頭扎進了書堆里,氣象學、建筑學、電力學,凡是與雷擊建筑物有關的書籍,他都找出來看。又走訪了一些專家、教授,終于得出結論:原告樓房遭雷擊損壞主要原因是自身未安裝避雷設施,自身應承擔主要責任,但被告架設的小靈通基站未按標準規范施工,且未經過有關部門防雷驗收,客觀上增加了雷擊點,加大了對原告家樓房遭受損壞的程度,被告必須承擔一定的民事責任,綜合雙方的利益平衡,故判決被告酌情賠償原告損失3.5萬元。被告上訴后,二審法院維持了該判決,并很快得到了執行。大家都說:“莊庭長上學天文,下學地理,不愧是‘百事通’”。

 

在工作中,無論是審執案件,還是信訪接待、接受法律咨詢,莊金奎始終堅持規范、真誠、文明地對待每一位當事人,依法公正地處理好每一起案件。為了最大限度地減少當事人的訴累,他承辦的每一起案件,接手開始到案件審結的每個環節,都會告知當事人的訴訟風險,讓當事人了解法律的具體規定,創造條件讓當事人充分行使權利。在審理一起離婚案件時,書記員多次送達,被告均躲避不見,其家人也謊稱不知被告下落。這類案件按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本可以通過公告,然后一判了之。但他通過了解發現,被告躲避的真正原因是不想離婚。于是他親自到被告家,告知被告家人法律有關訴訟風險的規定,如不參加訴訟可能產生的不利后果。被告家人最終為他真摯的言語所感動,主動把被告叫到他面前,簽收了訴訟材料。案件審理結束后,在向被告送達調解書時,他還不忘告知被告,要在規定期限申請執行。被告聽后十分感動,專門給院長寫了一封感謝信。

 

真情服務  時刻關心群眾疾苦

 

莊金奎常說,帶著感情辦案,真心實意的為當事人著想,就能拉近法官與當事人的距離,共同努力解決糾紛。

 

他在審理宿遷市東方房地產開發公司訴李某排除妨礙一案中,因李某年紀大,丈夫去世早,無工作,以撿破爛為生,女兒又小,剛上初中,母女倆相依為命,所住的房屋被強制拆除后,原告又未及時與被告協商解決安置問題,致使被告李某一家無屋可居,又無錢租房,只得強占一套房不走。某房地產開發公司到法院訴訟,要求法院判決李某搬出強占的房子。莊金奎接到此案后心想,雀子還要搭個窩哩,若簡單一判了之,李某一家以后住哪里?他為了讓李某一家以后有歸處,邀請縣婦聯負責人和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等有關人員,多次上門做調解工作,最終促成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原告重新為被告安置一室一廳住房和可供經營的車庫,這樣,既為被告解決了生活困難,又為其女兒提供良好的學習環境。

 

孤兒寡母終于有了歸處,李某拉著莊金奎的手動情地說:“庭長呀,大娘我有屋住是沾了你審案的光啊。”莊金奎對李某說:“大娘,我們都沾黨的光,若不是有黨的英明領導,我莊金奎渾身是鐵能打幾顆釘?”

 

把當事人當親人,是莊金奎的一貫做法。一年夏天,兩位年近七旬的老人坐著三輪車來到沭陽法院立案庭起訴,要求三個兒子盡贍養義務。莊金奎接案后,考慮到老人行動不便,就決定到原告住處開庭。可開庭那天,老天突然變臉,下起了暴雨。他二話沒說,帶著書記員穿上雨衣走進了雨簾。車子到了集鎮,在離原告家還有4公里的地方,全是土路,泥濘不堪,車子進不去。莊金奎就帶著書記員踩著泥水前往。

 

原告的三個兒子看見莊法官一身泥水地來到家中,深感內疚。莊金奎語重心長地對他們說:“尊重老人、贍養老人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是每一個子女應盡的責任和義務。你們這樣做,對得起父母的養育之恩嗎?又會給你們的后人和左鄰右舍帶來怎樣的負面影響?人都有老的時候……過去的事就讓它過去吧,關鍵是看你們今后的行動……”

 

一席話把老人的三個兒子講得低下了頭,雙方很快就達成了和解協議。

 

與兩位老人一樣,湖東鎮孫于村于國友老人也忘不了莊金奎。于老漢因故失去了兩個兒子,兩個兒媳改嫁后,給老人留下了5個年幼的孫子、孫女。家庭困難的于老漢生活自顧不暇,哪有能力撫養5個孫子女。于是,他以5個孫子女的名義分別把改嫁后的兩個兒媳告上了法庭,要求她們給付子女撫養費,案件很快就審結了。

 

在該案執行過程中,莊金奎發現,于老漢的大兒媳患有嚴重的肝炎病,二兒媳改嫁后又生育子女,兩家生活都十分困難,根本無力負擔子女撫養費。多次執行沒有效果,但莊金奎并沒有撒手不管,而是主動和于老漢結成了幫扶對子。通過與鎮村干部協調,先是把該上學的孩子送到學校,他又帶頭捐款為他們購買學習用品,他還時常到于老漢家里當起幾個孩子的業余輔導員。為了幫助于老漢度過難關,莊金奎主動聯系于老漢所在的鎮、村,建議當地政府把于老漢一家列為特別幫扶對象。逢年過節,他總會主動為于老漢送去錢物。不僅于老漢深受感動,就連當地群眾也從心里夸贊“莊金奎是人民的好法官”。

 

莊金奎把百姓的每一件事都放在心上,件件都認真辦,故事雖然平凡,但正是在樸素中讓人們感受到了真實,他用自己的那份真情,贏得了群眾的一片心。

 

公正司法  努力樹好法官形象

 

莊金奎認為,公正辦案,熱情為群眾服務,維護司法權威,是審判工作的立足點和出發點;剛正不阿,清正廉潔,是法官應具備的最基本素質,也是公正司法的最根本保證。他在審判作風上從點滴做起,給自己規定“八個不”:不失信當事人,不哄騙欺負當事人,不私下會見一方當事人,不托當事人為自己辦私事,不在家中接待當事人,不在法庭上與一方當事人打招呼,不和言語不敬的當事人賭氣,不透露當事人信息。

 

他在審理一起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件時,被告為了得到照顧,托多名上級領導說情。莊金奎知道后,嚴肅地告訴被告:“法律有規定,我會依法處理,你托人說情,就是對法律的不尊重,也是對我的不信任。”他頂住壓力,多次向上級領導說明案件處理情況,得到了領導的有力支持,最終使案件得到了公正處理。

 

“遲到的公正也是不公正”,莊金奎經常這樣說。為了提高辦案效率,盡快給當事人一個公正的說法,莊金奎幾乎放棄了所有的節假日,放棄了許多與親人團聚的機會,把所有的心思全用在了審判工作上。沭陽縣恒祥膠帶廠與朱某、竇某買賣合同糾紛案,原告在立案時反映,如不快速對兩被告所有細木工板進行保全,被告知情后很可能會攜物躲避,造成無法執行。時任庭長的莊金奎了解這一情況后,應當事人申請,當即立案,帶領人員對兩被告所有的細木工板進行保全,并于次日開庭審理,當庭使雙方達成協議,并當庭履行完畢。

 

山東棗莊周某訴沭陽縣桑墟鎮姜某欠款一案,起訴后周某擔心案件久拖不決,不僅加大開支,而且影響做生意。莊金奎接手此案后,就像猜透了周某心思一樣,連夜作戰,僅用一天半時間就審結此案,并全部執行到位。周某拿到貨款后非常感激,不顧莊金奎勸阻,執意將一面寫有“頌沭陽法院神奇辦案,為他域民眾排憂解難”的錦旗送到法院。

 

莊金奎非常注重8小時外的自省自警。一次,他在審理一件返還財產案件中,被告為了能得到照顧,找關系送給他四條“紅塔山”香煙。莊金奎堅決拒收,并耐心教育被告,如果要想得到照顧,就得盡早把侵犯別人的財產返還給原告,以求得原告諒解,因為照顧權在原告手中。結果,被告照他話去做,主動把侵犯的財產還給原告,并向原告賠禮道歉,原告給予很大讓步,雙方當庭達成調解協議,冰釋前嫌,握手言和。

 

有一次,莊金奎在審理一件買賣合同糾紛時,雙方當事人都通過關系給他送上現金和禮物,均被他拒收。其中被告趁他不在家,把2000元現金放在他家茶杯下,他回家知情后,第二天將該款帶到庭上,當面交給被告。后來,雖然被告輸了官司,但被告說:“這樣的法官正直,我服他。”

 

莊金奎一心撲在審判事業上,埋頭苦干,成績突出,先后被評為“全國優秀法官”、“全省優秀法官”、全省“人民滿意法官”、全市“十佳法官”和“法官之星”,榮立過三等功、二等功和一等功各一次。他那“把群眾的事當成自己的事”的執法理念,詮釋了一位優秀共產黨員,一位人民法官的赤子情懷。他在平凡的崗位上取得的閃光業績,折射出無愧于黨、無愧于群眾的絢麗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