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依靠群眾,司法為了群眾,海安法院曲塘法庭堅持司法群眾路線取得良好效果。1125,鹽城大豐某村申請執行人冷某感動得一個勁地說:不是自己的家人,誰能在半夜從溫暖的家里跑出來幫我解決問題,只有我們法官可以!謝謝庭長,謝謝各位法官。

 

這是一起簡單得不能再簡單的財產糾紛。去年10月,冷某與被執行人王某間生意往來經雙方結賬王某尚應返回冷某押金2萬元,約定于12月底前給付。到期后,冷某在暗語、明示索要均未果的情況下無奈于今年310日訴至法院。法院主持調解時,王某表示冷某的押金一定會退回,只是當下資金緊張。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約定王某3月底前給付該款項。然而,冷某四月初再去找王某時,王電話不接,人也不見了蹤影。冷某一下子懵了,最后只能來到法院申請執行。

 

法庭立案人員在第一時間向冷某釋明了執行途徑、流程及風險。承辦人隨即找到冷某向他說明民事執行中法院會采取的措施,同時希望他本人隨時提供王某可供執行的財產線索。接下來的幾個月,承辦人多次來到王某家,沒人;到王某的工作地胡集食品公司,不見人影;到銀行查詢,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請胡集鎮司法行政機關協助了解楊某情況,沒有結果。

 

冷某雖然著急,但對法庭在執行過程中數十次積極尋找線索的工作表示理解和感謝,并于1119到法庭申請終結案件,等待王某的出現。

 

無巧不成書,案件終結的次日冷某便有了王某的消息,一個朋友告訴他王某近日偶爾晚上在胡集鎮屠宰場出現。冷某立刻給承辦人打來電話。承辦人向庭長作了匯報。庭長當即指出,我們不能確定王某當晚會不會在屠宰場出現,若王某不在,冷某的出現會打草驚蛇;若王某在,屠宰場晚上群眾很多,要順利將王某帶離做工作,應做好執行預案不能大意。同時屠宰場的情形我們不熟悉,最好請司法所工作人員同行協助。

 

當晚九點,在司法行政人員的協助下,盧庭長、徐法官、老傅、小韓一行人來到王某面前時,他正在屠宰場悠閑地搓麻。執行人員表明身份,告知權利義務的同時,預料之中的事情發生了,“牌友”們摩拳擦掌、躍躍欲試。根據執行預案,執行員們向圍觀者說明事情原委,解釋法律規定及找王某的過程和目的,告知法院執行工作的嚴肅性等等,取得了圍觀者的認同,終于將王某帶回到法院。到了法院,王某還沉浸在疑惑中:法院真會將當事人的事當作自家的事?并反復強調對于一個外地人的返還財產糾紛,法院真至于這么拼命大晚上找他麻煩嗎?一番討價還價后,王某終于意識到,這筆錢躲是躲不過去了,并承諾次日將錢送至法院。鑒于王某之前的行為,為了確保履行,盧庭長讓王某找人擔保。辦完擔保手續,已經接近凌晨十二點。有人提議吃點東西回家,盧庭長看看時間說:“收隊!趕緊回家!趕上凌晨前到家跟老婆說一聲四十歲生日快樂。”

 

第二天當王某將錢送到法院,承辦人電話通知冷某到法院拿錢時,冷某片刻沉默后不禁再次確認了一遍,對自己提供線索后法院如此高的執行效率連發驚嘆。在公開、合作的狀況下,該案的執行終于圓滿地畫上句號。

 

近年來,海安法院曲塘法庭不斷探索參與社會管理創新的新舉措,將“陽光”司法與司法為民有機結合起來。全面落實司法公開制度,設計和制作民商事案件審判流程圖、執行案件流程示意圖并在法庭顯要位置張貼,將審判、執行流程公開,保障當事人對案件的知情權;通過代表委員旁聽庭審,媒體報道,法律文書在巡回審判點張貼及網上公開等制度,將審判、執行信息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全力打造“陽光”司法;通過案件調查、調解、開庭“三進村”制度就地釋法析理、案件進程公開等制度,將審判、執行的依據、進程公開,爭取當事人及基層組織干部群眾等的參與,將化解糾紛手段由“自力”轉化為“合力”,窮盡手段實現矛盾糾紛的真正化解,以實現司法為民的終極目標,獲得了當事人的一致好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