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與村官結對共建 矛盾糾紛攜手化解
作者:唐岑 發布時間:2010-11-29 瀏覽次數:1084
近日,揚州邗江法院按照揚州中院部署和《邗江法院關于開展大學生村官與法官結對共建活動的實施意見》,開展了一系列活動,強力推進大學生村官與法官結對共建活動。在活動開展過程中,涌現出了一批先進個人和典型案例,為邗江法院的法官與村官結對活動開了個好頭。
民一庭庭長盧世榮與瓜洲鎮建華村的村委會主任蔡劉彪就是其中一對典型。他們簽訂下結對“結對共建協議書”后,經常聯系,互相交流,共同攜手處理了數起案件,起到了良好的經濟和社會效果,也讓我們看到了法官與村官結對共建所創造的巨大能量。
“雙官”攜手共建 多措并舉提升
法官、村官從字面上看同是一個“官”字,可涉及的領域卻大大不同,兩“官”結對更需要雙方共同努力才能創造其實實在在的效果。
“結對共建協議書”表面上看只是一張紙而已,但是作為法官的盧世榮知道,既然簽訂了就是一份生效的約定,就必須切切實實的做到,然而要真正履行好上面的每一個條款并不容易。為了讓兩“官”結對展現其實效,盧法官對這項工作的開展做了深入的思考。結對共建儀式結束后,盧法官主動給這位村官留下了電話號碼,贈送了一些法律書籍,并鼓勵他多學法律知識、多為村里解決一些實際糾紛。
一個星期后,盧法官接到了蔡劉彪的電話。原來,蔡劉彪所在村的幾戶村民因遺產分配糾紛而引發矛盾,對于遺產的分配、處理等問題,剛去農村沒多久的蔡劉彪還不甚了解,于是想到了與之結對的盧法官。盧法官知道后不但親自前往該村了解詳細情況,還約了幾位當事人一同交談,從法理、情理入手,成功解開了幾位當事人的心結。
此后,大學生村官蔡劉彪愈發知道了法律在自己實際工作中的重要性,多次邀請盧法官到該村開展“法律大講堂”活動,為村干部、村民傳授法律知識,提高大家的法律素養。而遇到一些公開審理的案子,盧法官也會邀請蔡劉彪到法庭旁聽,從真實的案件審理中全方位的加強對法律的認識。“以前說到法律自己是一問三不知,如同法盲,現在在盧法官的引導下,我跟村民們說起法律條文也能頭頭是道了。”蔡劉彪如是說。
受邀調解糾紛 共同化解矛盾
此案原告孔祥寶是瓜洲鎮建華村的村民,平時靠做瓦工維持生活,
孔祥寶為盡快獲得自己應得的賠償,兩次向市政府上訪,尋求解決途徑。該村大學生村官蔡劉彪得知到這一情況后,主動聯系了與之結對的法官盧世榮,向其尋求幫助。盧法官向蔡劉彪詳細了解了案件的實際情況,從法律角度仔細分析了這起糾紛當中當事人的權利義務關系,并鼓勵孔祥寶到法院對兩被告提起訴訟,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利。
在此次庭前調解過程中,民一庭的法官們對原被告的家庭收入、經濟來源等情況做了實際勘察,并前往案發現場仔細了解了案情。在與雙方當事人進行了長時間深入的談話后,原被告也已達成初步和解意向,相信這起原本受到多次上訪的“老大難”案件在法院法官和大學生村官的共同努力下將很快得到解決。
結對感悟深刻 著力推進雙贏
結對共建活動雖然僅開展了一個多月的時間,但盧法官卻感悟頗深。
感悟一:做村官不易,做大學生村官更不易。盧法官說,雖然自己也身處基層法院,知道農村基層的工作不好做,但是如此近距離的接觸到農村實際工作后,才意識到農村的工作是如此繁雜瑣碎,想做好、做出彩非常不容易。特別是對于一個剛走出校門的大學生來說,做村官這樣一份工作更是一個巨大的挑戰。新農村建設的二十字方針指出,要建設“生產發展、生活富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社會主義新農村,所以我們也看到,大學生來到農村是是時代的趨勢,是社會的需要,是農民的需求。但是大學生剛剛走出校門缺乏一定的實際處理問題的經驗,那么,作為法官,與之結對就應當盡最大努力幫助大學生當好村官,培養其法律素養,提高其依法辦事的能力,讓其更好的為我們社會主義新農村服務。
感悟二:與村官結對也使法官工作能力得到提升。作為基層法院的法官,幾乎每天都要與當事人打交道,如果一味的高高在上、脫離群眾是辦不好案子的,所以如何與基層群眾交流、與百姓交談是每個法官需要學習和提高的。盧法官深深體會到,通過和大學生村官結對,自己從他們身上學會了“用群眾的語言說話、用群眾的想法想事、用群眾的方式辦事”,自己深入基層做群眾工作的能力得到了進一步的提高。
感悟三:法官與村官結對,涉訴信訪案件減少了。就拿孔祥寶的案件來說,當事人曾因糾紛兩次上訪市政府,而通過法官與村官的攜手,鼓勵其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矛盾糾紛,順利解開了上訪者的心結。而我院開展法官與大學生村官結對共建活動以來已多次攜手共同化解案件矛盾糾紛,從源頭上解決了上訪問題,取得了良好社會效果。盧法官說,相信通過加大結對共建的力度,推進結對共建的進程,我院的涉訴信訪案件定將逐步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