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建立“流動法庭”制度
作者:王勇 發布時間:2007-04-23 瀏覽次數:1517
本網徐州訊:新沂法院針對轄區內偏遠鄉村百姓“打官司難”的現狀,建立“流動法庭”下鄉巡回辦案制度。“流動法庭”承擔著法律宣傳、法律咨詢、訴訟調解、案件審理、送達文書、回訪當事人等多項職能,根據農村的實際情況,采取預約立案、電話咨詢、上門服務等靈活方便的辦案方式,選擇一些具有代表性、影響較大以及當事人不方便到庭的案件現場辦案。
今年以來,新沂法院設立的“流動法庭”深入偏遠鄉村審理各類民事案件100多件,其中調解率達到90%以上,接受群眾法律咨詢500余人次,培訓調解員20多人,減少了矛盾糾紛,維護了社會穩定,達到了社會效果與法律效果的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