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4是雙休日,正在和家人團聚的江蘇省連云港市連云區法院民二庭法官接到連云港某勞務公司與某外貿運輸公司發生勞資糾紛求助電話后,迅速趕到連云港港國際集裝箱運輸碼頭,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法官主持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促使雙方達成了調解協議,連云港某外貿運輸公司一次性給付某勞務公司84名勞務工超產兌現工資17.42萬元。

 

筆者在碼頭調解現場了解到,今年73日,連云港某外貿運輸公司與某勞務公司約定,勞務工在完成規定計件任務后,其超產部分按實兌現工資,但為了趕工時,外貿運輸公司有時租用機械作業,以此為借口,該公司企圖減少勞務工計件工資,從而引發糾紛。法官調查了解到,雖然機械作業提高了裝卸效率,但勞務工計件工作量不僅沒有減少,反而增加了,實際超產計件工資達17.42萬元。法官在查明事實后,邀請雙方當事人對計件工資超額部分數額進行了核對,本著合情合理的原則進行調解,從而實現了和解。15日上午,連云港某外貿運輸公司給付了某勞務公司的全部兌現工資。

 

圖為該院法官在連云港國際集裝箱碼頭進行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