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女都到了做爺爺、奶奶的年紀,可父母竟然“狠心”地將他們一口氣全部告上了法庭,要求他們履行贍養義務。日前,江蘇省東臺市人民法院調結此案。

 

原告張某夫婦均已年過8旬,身體不好,經常有病,而且老太太已經失明,生活難以為繼。兩人共生育了兩兒兩女,也都住得不遠,就是沒人贍養。無奈之下,兩人把子女告上了法庭。

 

通過走訪,承辦法官王軍旺了解到,張某的大兒子就住在張某的旁邊,而且還開了廠子,身價百萬。二兒子雖是農民,贍養老人也不成問題。兩個女兒就嫁在本村。王軍旺已近退休年齡,一輩子生活在農村的他對贍養案件有切身體會。他知道,農村老人的養老問題是個大問題、大難題。如何才能避免以往類似案件就事論事、強制判決后老人又要申請強制執行的老路,如何才能擴大案件的教育意義,這是擺在老法官心中的一個大問號。

 

姜還是老的辣!王軍旺很快就有了一個妙想:審理地點就設在老人的家中,讓周圍鄰居旁聽,讓被告承受來自輿論的壓力,或許會收到更好的效果!

 

到了正式開庭的日子,王軍旺和書記員帶上必要的物品后早早地來到了目的地。此時正值農閑,好多從來沒見過法官辦案的鄰居都前來旁聽,將老人的家中圍了個水泄不通。

 

待到原、被告雙方到齊之后,王法官法槌一擊,聲音洪亮地說道:“現在開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條之規定,今天在……審理原告……訴被告……贍養糾紛一案……”

 

在征得雙方同意后,王軍旺組織雙方進行了訴前調解。當問到為什么對親生父母不聞不問時,4個子女個個理由十足。老大說:給點錢他們當天就能花掉。老二則認為,自己已上人家招女婿了,不用養,再說老大家這么有錢,也用不著自己養。兩個女兒則感到疑惑和委屈:養老是他們兒子的事,怎么也輪不到我們啊?我們又不要他們的家產。” 4名被告如沒事人一樣坐在那兒,一眼都沒往老人身上瞧。

 

眼看調解就要陷入僵局,王軍旺臉色一沉,直截了當地說:“你們這些理由在法律上統統不成立!我現在只問,坐在你們旁邊的兩位年紀大的有沒有把你們撫養成人?”

 

聞聽此言,剛才還很安靜的人群里立即嘈雜起來。大家七嘴八舌,“就是做給小輩看,也要養老啊”,“碗米養個恩人,斗米養個仇人”,甚至有人說“養四條狗也不會這個樣子。”……

 

鄰居的指責觸動了老人的心思,一直低頭不語的老太太失聲痛哭:“我年輕的時候也沒有作孽呀,我的要求又不高,一天也就朝你們總共要了五塊錢哪!”此時,旁聽的眾人更加激動,指責之聲一片。

 

見此情景,王軍旺趁勢給大家講解了相關法律法規,并詳細解釋了法律與風俗習慣間的差異。而此時,在老法官的講解和眾人的指責下,4被告再也撐不住了,很快與父母達成協議:每人每月貼補兩位老人200元,醫藥費憑據由兩個兒子各半負擔。

 

調結此案后,已屆花甲之年的老法官長長地舒了口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