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青春在奉獻中閃光-洪澤法院青年志愿者服務活動側記
作者:陳書敬 發布時間:2010-11-01 瀏覽次數:1099
洪澤法院的青年志愿者服務隊自2007年恢復組建以來,秉承“助人為樂”傳統美德與“自我實現”時代風尚,在上級團組織的正確領導和院黨組的大力支持下獲得了長足的發展,志愿者隊伍不斷壯大,工作機制不斷完善。目前該院的志愿者隊伍已達30余人,并在院內外各項重大活動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一、抓隊伍建設,夯實志愿者服務的工作基礎
在團縣委和縣志愿者服務總站的具體指導下,該院深入發動廣大青年干警積極加入志愿者隊伍,根據青年干警的特長愛好,把院志愿者服務隊分為普法宣傳、環境保護、公益活動、文藝表演四大組,并在各組中確定組長,明確責任,以此形成了以隊伍建設為核心,以各庭、室為陣地,以各種節日活動為載體的建隊工作理念。同時,該院結合審判工作實際,為有效預防未成年緩刑人員重新違法犯罪,促使其更好地融入社會生活,將自愿選擇參加志愿者組織的未成年緩刑人員,組織成立了“新苗志愿者服務隊”。
二、抓活動策劃,彰顯志愿服務的社會效應
該院把志愿者隊伍建設和能力培養作為抓手,以院刊、宣傳欄、電視臺、報刊為宣傳載體進行了面廣量大的宣傳,力求使志愿者活動成為提升志愿者工作影響力、增強志愿者工作美譽度的過程。
志愿者活動開展以來,在院內外產生了較大的反響。在院里,青年志愿者們利用繳納“特殊團費”的形式,積極開展為汶川、玉樹、舟曲等災區捐款獻愛心活動。在“法院開放日”期間,為來院參觀的社會各界人士擔任解說,引導他們參觀法庭、榮譽室、閱覽室等,代表了法院的良好形象。開展與法院老干部“關愛夕陽紅”聯誼活動,倡導“愛老敬老”精神風尚等。在院外,率領廣大志愿者開展“四走進”活動,即走進街頭,利用普法日、環境日、學習雷鋒日等節日,積極開展普法宣傳,發放宣傳資料,為群眾提供法律服務;走進學校,定期開展別開生面的“第二課堂”法制教育系列活動,諸如“爭當優秀小法官”法律知識有獎竟答,模擬法庭等,提高了同學們學法、守法意識及自我保護能力;走進社區,針對未成年人罪犯存在多種不良行為、家長如何教育孩子等問題,開展了“家教知識進社區”活動;走進少管所,利用中秋節、春節等到少管所進行回訪考察,慰問服刑的少年犯,給他們帶去了一些勵志書籍、生活用品等,幫助少年犯積極改造。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該院還組織未成年緩刑犯建立了“新苗志愿者服務隊”,利用“3.5學習雷鋒日”、“紀念周恩來100周年”、“保護母親湖行動”等活動契機,定期組織他們到敬老院、臨河社區、洪澤湖大堤、烈士陵園開展敬老、環保、掃墓等公益活動,并根據未成年緩刑人員參加志愿者服務活動表現情況,由該院會同團縣委、司法局進行綜合評價,評出優秀、良好、一般三個等次,確定“星級志愿者”(一星至三星),將未成年緩刑人員參加志愿服務的情況納入社區矯正檔案,作為評價緩刑考驗期內現實表現的重要參考。該志愿隊成立以來,通過公益活動的熏陶和影響,矯治了未成年緩刑人員容易沖動、以自我為中心的不良心理,取得較好幫教效果。
通過組織參與志愿服務工作,極大地放大了該院志愿者活動的社會效應,也使他們深切地感受和領悟到“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志愿者精神。我們相信,只要他們都把志愿服務的精神火炬傳遞下去,讓“志愿者”的點點星光閃爍人間,世界一定會更加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