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人主動交款了卻二十余年宿債
作者:沛縣人民法院 侯明光 朱宇 發布時間:2020-11-12 瀏覽次數:808
"同志,我來交錢......"
沛縣人民法院執行大廳接待室里,執行干警龍厚森正在接待一位白發蒼蒼的老人王某。“您是來處理哪個案子的?請出示身份證,我幫您查一下···”“得有二十來年了吧,那時候窮還不上,后來有錢了又沒當回事,現在想想真該早點來的···”
1997年,王某因做生意需要周轉,便向朋友老劉借了一些資金,本想著生意有起色后盡快還上,但沒想生意失敗,生活更加窘迫。為謀求出路,王某帶著家人外出打工,這一走就是二十多年。1999年,老劉向王某索要借款未果后,向沛縣法院提起訴訟,該案經法院審理后依法作出判決,后因王某未履行付款義務,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因王某外出下落不明,名下又暫無可執行財產,案件始終未能有效執結。
如今,王某已是80歲高齡,隨兒子在南方定居,雖說多年來家庭幸福,子孫滿堂,但欠劉某的借款始終是他心里的一個疙瘩,“當年走的急,可這筆欠款我始終惦記在心里,但沒想到一拖就是這么多年。這兩年我身體愈發不好,怕再不還真的就還不上了···”在家人的陪伴下,王某回到了闊別已久的家鄉,但當年的朋友老劉如今也已搬家,音信全無,聽鄰居說此前法院曾上門來找,于是老王來到沛縣法院,交上這筆遲了二十多年的欠款。
“把錢交給了咱們法院,總算了了我多年的心思。咱們法院辦法多,請一定幫我把錢轉交給他。”
“大爺,您放心吧。”攙扶著步履闌珊的老人走到門口,為讓老人寬心,執行干警“信心滿滿”的保證到。然而,二十多年過去了,當年案件的承辦法官都已經退休,沛縣更是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想找到申請人談何容易。執行干警在接案后及時調取卷宗了解情況。當年通訊條件簡陋,卷宗里只留下了申請人早已搬遷的住址,但這卻是目前唯一的線索。于是執行干警驅車趕赴30多公里外的申請人原住址,通過走訪當地村委會及派出所,嘗試著尋找申請人及其親屬的信息。功夫不負有心人,執行干警最終通過一位申請人的遠方親戚,找到了申請人家屬的住址和聯系電話,卻也得知申請人在幾年前已經去世。
在與申請人家屬聯系后,執行人員與其約定時間提交身份證明和銀行卡號,最終成功將執行款項1200元匯入賬戶。至此,一樁二十年的案件得以執結。“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耄耋老人尚能忍著身體不適,奔波700余公里主動履行還款義務,反觀近年來的法院執行案件中,部分被執行人卻有錢不還、轉移財產,“竭盡所能”的規避執行,不僅損害了當事人勝訴權益,更影響了社會誠信體系建設。下一步,沛縣法院將加大對失信被執行人的執行、曝光力度,高壓打擊拒不執行法院生效判決、裁定的違法行為,為切實解決執行難,助推社會誠信建設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