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沿海灘涂土地征用障礙的成因及對策建議
作者:朱金龍 發布時間:2010-10-18 瀏覽次數:790
近年來,涉沿海灘涂土地征用方面的糾紛案件呈大幅上升趨勢,且具有涉案人員多、調解處理難、矛盾易激化等特點,灘涂土地征用遲延現象時有發生,導致部分沿海開發項目不能按期建設、投產,嚴重影響了沿海大開發的順利推進。因此,很有必要開展專題調研,分析成因并提出對策建議。
一、灘涂土地征用障礙成因分析
一是利益主體多要求高。沿海灘涂土地征用往往涉及眾多灘涂開發商、承包戶的經濟利益,他們普遍存在借機向政府索要高額補償的心理,容易形成聯合同盟,提出一些不合理要求,以致政府與其之間無法達成征用補償協議,不能及時解除承包合同關系。
二是相關工作存有瑕疵。少數評估報告未能充分考慮被征用人的前期投入、經營時間以及所處區位等具體因素,造成評估結論失當,直接影響了被征用人的補償數額;此外,由于相關工作程序不夠規范,補償方案透明度不高,被征用人容易因此產生不滿、甚至對立情緒。
三是糾紛防范機制缺失。有關部門對征地中的矛盾糾紛防范意識不強,未能建立有效的糾紛預防和分流化解機制,以致一些矛盾隱患錯過最佳處理時間,最終釀成糾紛;糾紛發生后,又未能及時組織協調、處理,導致大量糾紛直接涌向法院,造成訴訟案件激增,一定程度上也加劇了官民矛盾。
四是纏訟上訪現象增多。少數被征用人認為法院與港區政府“官官相護”,拒不配合、參加法院的訴訟活動,也不服從法院組織的調解,在法院審理過程中即四處上訪,企圖通過上訪給法院施加壓力,達到獲取高額補償的目的;法院依法裁判后,被征用人都會提出上訴,致使案件進入二審,處理時間延長,從而造成土地征用滯后。
二、預防和消除灘涂土地征用障礙的對策建議
1、加大政策引導力度。灘涂管理部門要進一步強化土地開發、使用的登記管理工作,及時向開發商、承包戶宣傳有關管理規定,明確權利與義務,促使他們增強自覺服從政府統一征用的意識。政府相關部門征用灘涂時,要切實做好前期的宣傳發動工作,向被征用人詳細介紹征地補償政策,徹底打消其不合理要求念頭,避免因工作方法簡單而使被征用人不了解政策,最終形成糾紛。
2、完善土地征用工作。評估機構應深入實地調查研究,準確掌握情況,嚴防少評、漏評現象發生,客觀、公正地出具評估報告,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矛盾糾紛。政府相關部門要進一步規范工作程序,及時公示評估報告,公布補償方案,對征地工作全過程實行“陽光作業”,主動接受群眾監督,促進公平公正,減少征地糾紛發生的概率。
3、建立糾紛聯防機制。建議由政府牽頭,建立由法制辦、灘涂局、公安局、司法局以及港區政府等部門組成的矛盾糾紛聯防小組,抽調人員組建相對穩定的工作班子,對灘涂土地征用中的各類矛盾糾紛,實行聯合預防、聯動處置,加大工作合力,增強預防、化解矛盾糾紛的及時性和有效性,努力使矛盾糾紛消滅在萌芽狀態、化解在初始階段。
4、強化能動司法意識。法院在處理此類案件過程中應加強與當事人之間的溝通交流,在及時消除被征用人思想顧慮、認真做好釋明答疑等工作的基礎上,盡力組織調解,妥善化解矛盾糾紛;與此同時,要積極作為,突出能動司法,對評估報告、補償數額爭議較大的案件,應及時另行委托評估或鑒定,在確保客觀、公正的前提下,大膽適用先予執行等訴訟措施,確保及時收回灘涂土地,為保障沿海大開發的順利進行提供強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