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2早晨,連云區墟溝海棠居民老張趕到連云區人民法院,按時參加一起人身損害賠償案的開庭。剛到審判庭門口,他就發現主審法官蘇靜已經一身便裝等在那里,法袍搭在審判席的椅背上。見到老張,蘇靜像個鄰家小妹一樣跟他聊起天來,到開庭時,老張原本激烈的心情已經平復了下來。

 

蘇靜是江蘇省連云港市連云區人民法院民一庭審判長,熟悉她的人都知道,每次開庭前早來半小時跟當事人交流,是蘇靜辦案的慣例。與當事人的提前“交流”,曾讓有的當事人一度感到困惑。有人說:“法官就應該坐在審判席上客觀問案,而庭前介入,會不會先入為主,影響法官對案件的認定。”蘇靜卻不那么認為,她說:基層民事案件中那些家長里短、雞毛蒜皮的小事,往往是最容易引發矛盾的激化。所以開庭之前摸準當事人的心態了解當事人產生矛盾糾紛的緣由是非常重要的”。為了做好調解工作,防止矛盾激化,避免當事人對法院及法官的誤解。蘇靜常常對承辦的案件提前介入,堅持把‘一碗水’端平。”近年來,人們常常看到,蘇靜把劍拔弩張的人迎進來,將平心靜氣的人送出去。

 

有人說民事案件難審理,而民事案件中最難審理的就屬勞動爭議案件。由于其適用法律法規繁、舉證難度大、做當事人調解工作難等原因,遇到勞動爭議案件,有些法官不愿意審理此類案件,蘇靜卻不同,她主動請纓,擔任勞動爭議合議庭審判長。她說:“要想審理好這類案件,最主要的就是做到三點:首先要做到公正廉潔;其次要精通相關的法律法規;最后還要有足夠的耐心。她認為,前兩點比較容易做,而后一點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民事案件有的當事人由于文化素質、生活環境等方面的差異,對法律的理解往往不夠,有時對法官的解釋根本聽不進去。去年秋天,蘇靜審理了一起勞動爭議案件,連云港開發區某公司由于未按照規定發放員工加班費,未給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等,導致該公司16名工到開發區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后,他們一面訴至連云法院,一面圍堵公司大門,并阻止該公司的正常生產。

 

面對這種情況,蘇靜進行了深度調查,她認為,該案的庭審程序比較簡單,但如果一判了之可能會激發矛盾,案件審理陷入了兩難的境地。為了取得良好的法律與社會效果,蘇靜主持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在調解過程中,員工說:“不管當初如何約定,公司都違反了《勞動合同法》。如果不同意訴求,公司就別想生產”。而公司負責人卻說:“未發加班費是因為用工時就已經約定,其社會保險部分已經按員工的要求隨工資發給了員工,公司不再承擔責任。”雙方各執一詞,互不相讓,調解陷入僵局。在此后的一個星期里,蘇靜放下手頭所有的工作,專心致志地做該案的調解工作,她找公司領導,找上級主管部門,找每一名員工,甚至找員工的親屬和當地的社區居委會,工作時間找不到就下班找,白天找不到晚上找,功夫不負有心人,在蘇靜的艱苦努力下,雙方當事人被他的精神所感動,公司同意給員工一定的經濟補償,員工也放棄了一部分訴訟請求,經過反復調解,最終雙方達成了和解協議。

 

民事調解本身就是為了和諧,和諧調解就是高水平的審判。基于這一認識,蘇靜在長期的辦案過程中,始終抱以真誠的的親和力和民本思想,注重庭審調查,釋明法理,以案說法,巧用貼心語言去感染和打動當事人的心,達到調解議案教育一片的目的。十幾年來,蘇靜審理的案件已達上千件,沒有一件冤假錯案,多次受到上級領導機關的表彰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