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維護公平正義中勇于擔當
作者:王成玉 發布時間:2010-10-13 瀏覽次數:1142
江蘇省鹽城市兩級法院共有40個人民法庭,分布在1.5萬平方公里的鹽阜大地上。今年以來,全市人民法庭把參與社會管理創新作為法庭建設的切入點、結合點和著力點,在維護社會公平與正義方面發揮了舉足輕重的作用,他們的經驗做法在江蘇全省廣為推廣。
謀劃在先強推進
“今年是扎實推進三項重點工作的第一年,我們要根據上級法院的部署要求,緊密結合自身實際,積極探索人民法庭參與社會管理之道,力求使人民法庭在這項偉大實踐中擔當起時代的重任!”這是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徐清宇在今年開局之初黨組會上講的一番話。
“沉”底到“邊”心地寬。今年4月,鹽城中院成立了人民法庭參與社會管理創新領導小組,具體負責人民法庭參與社會管理創新的組織推進工作,并出臺了《關于進一步推進人民法庭工作參與社會管理創新的實施意見》,指導人民法庭社會管理創新。在基層,建湖縣人民法院出臺了《建湖縣人民法院關于積極參與社會管理創新的八條意見》,建立健全了與社區、鄉鎮加強聯動、齊抓共管、責任明確的六項工作機制,選準了人民法庭在服務大局、司法為民等5個方面創新的突破口;大豐、亭湖等法院專門制定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人民法庭工作的意見》,對人民法庭主動參與社會管理創新提出了10項要求……先人一步謀推進,吹響了新時期、新階段人民法庭參與社會管理創新的“集結號”。
多措并舉齊創新
面對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司法需求,該市法院把發揮審判職能作用,擴大審判服務領域,促進基層社會管理,作為人民法庭參與管理創新的總抓手,下大氣力打造“靚”點,時下已成為一道絢麗多彩的風景。
——定做糾紛分析年報。近年來,該市40個人民法庭每年都要給所轄鄉鎮量身定做一份涉訴矛盾糾紛分析年報,為鄉鎮領導實施決策提供依據。
大豐市5個人民法庭就轄區內常見糾紛、新類型糾紛、突發性糾紛、群體性糾紛等深入開展調查活動,及時向地方黨委、政府報送有情況、有分析、有建議的調查報告,較好地預防和減少了類似糾紛的發生。今年4月,三龍人民法庭呈送的《關于擔保公司發展存在金融風險問題的調查報告》得到了大豐市委書記倪峰的充分肯定。
——發送司法建議。東臺市人民法院三倉人民法庭利用臨近海濱的地理優勢,變“應對型服務”為“常態化服務”,今年以來針對開發區灘涂圍墾可能引發的矛盾糾紛,為開發區黨委、政府提供了3份有針對性的司法建議。該庭的司法建議恰似及時雨,使開發區一大批糾紛得以有效化解,由此掀起了一股“創業熱”。據了解,今年以來,先后有4個過億元的項目來開發區落戶,有11個企業家來開發區投資興業。
——培植無訟村(居)。今年初,該市人民法庭的160多名法官與村居干部一道進千家、串萬戶,察民情、聽呼聲、解困憂,使矛盾糾紛不出家門、不出村居。如今,法庭轄區理性維權的多了、鬧訪的少了,尋求基層調解組織解決問題的多了、直接到法院訴訟的少了,有效調處的多了,久拖不決的少了,百姓齊贊法庭功不可沒。
——提供便民訴訟。東臺法院6個人民法庭均設立訴訟服務工作站,并開通了“
——法官結對共建。今年年初,全市法院出臺了《關于開展“和諧鄉鎮、和諧社區”共建活動的實施意見》,所屬人民法庭分別在轄區內選擇1至2個治安狀況相對復雜、涉訴矛盾糾紛較多的治安村,作為結對共建村。
“我們村過去是一個遠近聞名的‘貧困村’和‘治安重點村’,如今可不一樣了,自從法官與村官結對后,治安好了、風氣正了、村民也富了。”一位村官如是說。
今年上半年,建湖法院3個人民法庭先后在12個村開辦了4次法律知識培訓,組織120名村官集中學習民事法律知識。村官們都說:學法使我們開竅了、眼界變寬了,依法管村的能力增強了。
大豐市人民法院5個人民法庭已與10所中小學建立了共建關系,每年寒、暑假前都要在共建學校組織模擬“少年法庭”,并結合校園案件實施“陽光審判”,為初開的花蕊撐起了朗朗的法制天空。
管理成效眾人贊
“全市人民法庭堅持管理治庭、業務強庭、形象立庭,積極推進社會管理創新,不斷創造新特色,積累新經驗,向社會各界展示了‘公正、廉潔、為民’的新時期人民法庭形象。”這是鹽城市各級黨委、政府及人民群眾的共同心聲。
采訪中,筆者欣喜地看到,如今的人民法庭向人們展示的是新的形象和成績。
全市人民法庭均設立了“臺、站、點”式三級便民服務窗口,建立了以人民法庭所在鎮為中心,覆蓋全轄區的便民服務和利民的訴訟網絡。同時,全部實行巡回立案、節假日立案、上門立案和遠程立案,保證群眾訴訟不出戶、解紛不出村。32個人民法庭以優質高效的司法服務得到了地方黨委、政府的充分肯定,贏得了社會各界的高度贊揚。有18個人民法庭受到最高人民法院、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表彰,有120多名人民法庭法官成為被社會認同、群眾滿意的社區法官、農村法官、平民法官。
人民法庭參與社會管理創新,促進了審判質效的提升。今年1至9月,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共受理各類案件17128件,審結15075件,調撤率為77.76%,上訴率為2.93%,發改率為0.17%,案件平均審理天數為18.3天,巡回審理3296次,成功指導民調88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