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中院在貫徹落實全省法院宣傳工作會議工作中,認真學習貫徹省高院《關于加強和改進全省法院新聞宣傳工作的決定》精神和公丕祥院長、葉兆偉副院長的重要講話要求,結合省高院出臺的《實施細則》和新聞發言人制度,以及兄弟法院的先進經驗,進一步落實和完善本院宣傳工作的具體措施,圍繞五個方面抓好工作落實:
  一、積極支持省高院與《新華日報》聯辦法制欄目工作。積極做好首期版面組稿工作。
  二、建立了重大工作事項新聞發布制度。市中院決定由宣傳處具體負責同市委宣傳部門的聯系溝通,對法院的重要工作和重大案件都要通過新聞發布的形式擴大宣傳力度,宣傳處負責人擔任新聞發布會主持人,院領導擔任新聞發言人。
  三、加強與市委宣傳部門的聯系溝通。市中院宣傳處負責人主動到市委宣傳部新聞處、宣教處等部門匯報了省高院宣傳工作會議精神、中院近年來新聞宣傳工作的開展情況以及下一步宣傳工作計劃,溝通了工作情況,進一步密切了法院與宣傳主管部門的工作聯系。
  四、加強與新聞媒體的合作關系,規范接受媒體采訪報道工作。市中院于6月25日制定了《關于進一步重視和接受新聞輿論監督的通知》,明確要求各法院對媒體的新聞監督要高度重視,正確看待,自覺接受。對各級新聞媒體來院采訪統一由宣傳處協調,加強正面引導。同時進一步加強與《人民法院報》、《江蘇法制報》等媒體的聯系,定期到報社走訪,溝通工作思路,定期舉行本地新聞媒體座談會,重大宣傳題材及時向省高院宣傳處匯報,爭取邀請省高院和上級媒體派記者集中采訪,擴大宣傳實效。
  五、加強對全市法院宣傳工作的組織領導。7月7日,市中院召開了全市法院宣傳工作會議,各法院分管宣傳工作的院領導、宣傳部門負責人,中院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參加會議。會上傳達了貫徹全省法院宣傳工作會議精神和貫徹的要求,交流、通報了上半年全市法院宣傳工作情況,研究部署了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的宣傳工作任務。
文章出處: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張東鵬、譚曉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