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樓:法院與媒體良性互動
作者:周 琪 發布時間:2010-10-11 瀏覽次數:1109
記者們表示,通過旁聽庭審,對法官兼聽則明、去偽存真、公平公正的審理作風和思維縝密、邏輯嚴謹、鎮定駕馭的庭審能力有了更加直觀、深刻的認識;還表示作為新聞工作者在行使輿論監督權的同時,也要學習法官客觀公正的精神,兼聽則明、深入了解,客觀報道,給受訪當事人平等話語權;對于司法活動的報道要牢牢把握正確的司法宣傳輿論導向,從樹立和維護司法權威出發,努力當好社會輿論的引導者、和諧社會的建設者。
鼓樓法院院長孫光表示,法院要加強與新聞媒體的聯系和溝通,自覺接受輿論監督,要執行好與新聞媒體的聯系和溝通制度,主動、及時征求新聞媒體的意見,建立人民法院與新聞媒體之間既符合審判工作特點,又尊重新聞活動規律的合作途徑,營造有利于提高司法能力、促進司法公正、維護司法權威、構建和諧社會的良好輿論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