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版“偽裝者”,看法官怎么破?
作者:江陰市人民法院 韓鵬彥 盧鳳 發布時間:2019-04-15 瀏覽次數:677
2019年3月29日下午,江陰法院執行干警前往無錫錫山區錫北鎮趙老三碎石加工廠現場執行,尋找被執行人趙某。在加工廠的辦公室,執行干警發現有三人在閑聊。當執行人員往前詢問該三人身份信息時,其中闞某主動回答說三人都不是趙某,都在等趙某,說著三個人便起身走出辦公室。
執行法官追出去詢問闞某是否認識趙某,闞某就拿出了一份合同,表示其也在等待趙某過來簽合同。執行干警遂核查三人的身份證件,先核查了闞某的身份信息,在核查薛某身份信息時,趙某趁法官不注意,從法官身后偷偷溜走。
法官發現后,詢問闞某剛剛走出去的是不是趙某,闞某回答說不是。隨后,執行干警依法對該公司財務室進行搜查,并扣押了相關涉及財產線索的大量財務材料,期間,法官發現了被執行人趙某的身份證復印件,發覺之前離開現場的就是趙某。
法官再次詢問闞某,并告知其利害關系,闞某這才承認,剛才走出去的確實是趙某,他考慮到和趙某是朋友,為掩護趙某逃避執行才作了虛假陳述。
因闞某虛假陳述,其行為已經妨礙了執行干警依法執行,江陰法院依法責令闞某具結悔過,并罰款1萬元。闞某悔不當初,具結悔過后按期交納了罰款。同時,法官還讓闞某聯系趙某,告知趙某拒不執行判決的法律后果。
2019年4月2日上午,迫于法院的執行震懾力,趙某主動到江陰法院處理案件,與申請人就該案達成了和解協議:趙某當天履行了40萬元,并承諾余款于5月底前全部付清,并將其名下的保時捷卡宴汽車扣押在法院作為擔保。至此,這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得以了結。
法官提醒:人民法院的執行工作是按照法定程序進行的,執行干警在執行工作中依法對被執行人采取傳喚、拘留及扣押財產,屬于國家機關依法履職的公務行為,任何人采取任何方式故意阻礙執行人員依法執行,都將面臨法律嚴厲的制裁。正所謂“整理千萬條,守法第一條。做人不誠信,被執兩行淚。”
執行法官追出去詢問闞某是否認識趙某,闞某就拿出了一份合同,表示其也在等待趙某過來簽合同。執行干警遂核查三人的身份證件,先核查了闞某的身份信息,在核查薛某身份信息時,趙某趁法官不注意,從法官身后偷偷溜走。
法官發現后,詢問闞某剛剛走出去的是不是趙某,闞某回答說不是。隨后,執行干警依法對該公司財務室進行搜查,并扣押了相關涉及財產線索的大量財務材料,期間,法官發現了被執行人趙某的身份證復印件,發覺之前離開現場的就是趙某。
法官再次詢問闞某,并告知其利害關系,闞某這才承認,剛才走出去的確實是趙某,他考慮到和趙某是朋友,為掩護趙某逃避執行才作了虛假陳述。
因闞某虛假陳述,其行為已經妨礙了執行干警依法執行,江陰法院依法責令闞某具結悔過,并罰款1萬元。闞某悔不當初,具結悔過后按期交納了罰款。同時,法官還讓闞某聯系趙某,告知趙某拒不執行判決的法律后果。
2019年4月2日上午,迫于法院的執行震懾力,趙某主動到江陰法院處理案件,與申請人就該案達成了和解協議:趙某當天履行了40萬元,并承諾余款于5月底前全部付清,并將其名下的保時捷卡宴汽車扣押在法院作為擔保。至此,這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得以了結。
法官提醒:人民法院的執行工作是按照法定程序進行的,執行干警在執行工作中依法對被執行人采取傳喚、拘留及扣押財產,屬于國家機關依法履職的公務行為,任何人采取任何方式故意阻礙執行人員依法執行,都將面臨法律嚴厲的制裁。正所謂“整理千萬條,守法第一條。做人不誠信,被執兩行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