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首創“ 訴調對接 ”寫進國家法律
作者:湯蘇文 發布時間:2010-09-28 瀏覽次數:1428
作為首創“訴調對接”工作的江蘇司法行政及法院系統,經驗被國家最高權力機構以法律形式肯定和推廣,無疑是最高的褒獎。
百姓“訴累”;法官“累訴”。社會矛盾糾紛訴訟裁判機制急待重建!
關鍵時刻,常州市鐘樓區大膽探索。司法局把自家的人民調解牌子,居然掛到法院大廳。這可是“破天荒”的事,全國沒有先例。
司法局一名副局長和2名人民調解員常駐法院,專事人民調解工作。一名辦案經驗豐富的法官為聯絡員,負責指導、協助。區法院立案庭受案初審,對涉及婚姻家庭、相鄰關系、民間債務、簡易人身(財產)損害賠償、小標的合同等事實清楚、爭議不大的糾紛,征得當事人同意,先交人民調解工作室調處。
人民調解員召集雙方當事人,如調解成功,以區人民調解委員會名義出具民事調解書;當事人要求法院出具調解書確認的,啟動快速審理機制,1小時內辦結。如7天內達不成調解協議,或當事人不愿繼續調解,立案庭立即受理并進入訴訟程序。工作室將調解過程和查明的事實登記材料移交承辦法官,避免重復勞動
人民調解工作室掛牌的第一天上午,就接待來訪群眾4批,受理登記2批。
新閘街道劉老漢,一度和兒子很不愉快。政府搞拆遷,舊房換新房,本是高興的事,但一家人為安置房分配鬧起來。老漢逢人便說:“兒子不孝!”兒子放出氣話:“房子不要!老子不養!”安置補償協議,兒子不簽字,一直拖著。老漢無計可施,只好求助鐘樓法院。3天后,在人民調解員的斡旋下,劉老漢一家終于坐到一起,矛盾迅速得到解決。
民事案件能調,刑事案件能不能調?人民調解工作室很快碰到了這個問題。
一天,歐某與妻子蘇某爭吵將妻子打成輕傷,蘇某把丈夫告到鐘樓法院,要求追究刑事責任??吹椒ㄔ核蛠淼男淌伦栽V狀,歐某慌了,立即請求妻子原諒。蘇某想想,丈夫吃官司,自己也難看,但不愿就這么算了,隨即與法院溝通,委托人民調解。工作室邀請刑庭負責人和區婦聯的同志列席,共同對歐某進行情、理、法的教育,同時耐心勸導蘇某。能免牢獄之災,歐某求之不得,不僅向妻子真誠道歉,還寫下保證書。蘇某見丈夫真心悔悟,自愿撤回起訴。
從掛牌到次年7月,人民調解工作室共受理訴訟糾紛520余件,其中化解478件。工作室墻上,掛滿了鮮紅的錦旗。每一面錦旗背后,都有一個動人的故事。
“為民解憂、既好又快”的錦旗,是一位八旬老太送的。因為住院休養期間,與醫生發生口角并致輕傷,老人心情郁悶,訴至法院,要求醫生登報賠禮道歉,并承擔精神損失費等20萬元。法官征詢老人意見,決定先行調解。工作室經過3個多小時調解,醫生當場向老人賠禮道歉,并一次性補償老人2000元現金。老人送了錦旗,又寫信感謝:“人民調解工作室真好?。∥也皇吡?,胃口也比從前好多了!”
鐘樓區的探索很快獲得各界關注。而區法院連續幾年遭遇井噴式“訴訟爆炸”后,2007年受理的民事案件首次下滑,同比下降19%。百姓“訴累”、法官“累訴”的壓力明顯緩解。
一石激起千層浪。常州市鐘樓區的大膽舉動,在全社會引起強烈反響!
2007年9月,全省人民調解工作會議在常州召開,各地負責人民調解工作的司法局分管局長和相關部門人員現場學習取經。
當年年底,江蘇省高院、省司法廳聯合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新形勢下人民調解工作的意見》,把改革的新思路用“紅頭文件”規定下來。
司法行政部門在基層人民法院或法庭,普遍設立人民調解工作室或人民調解窗口,將人民調解直接引入訴訟程序;常見性、多發性簡單民事糾紛,一律先行調解。當事人起訴時或立案前,人民法院應主動告知,引導其把人民調解作為首選;進入訴訟程序的民事案件,征得當事人同意,法院可以委托人民調解組織對案件進行調解,調解協議經法院依法確認,與人民法院制作的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刑事自訴案件和其他輕微刑事案件,法院參照民事調解的原則和程序,嘗試委托人民調解……寫入了紅頭文件。
驟然間,江蘇全省學習、推廣“訴調對接”。截至2009年3月,全省基層法院和人民法庭,全部設立人民調解工作室或窗口。司法行政機關也精心挑選513名素質較高、經驗豐富的人民調解員,經過嚴格的崗前培訓,全部派駐法院。他們專業從事訴前人民調解、訴中委托人民調解和協助進行司法調解,有的還擔任了法院人民陪審員。
大批人民調解員坐堂斷案,自愿、無償、簡便、快速,變剛性裁判為情理互動,既解“法結”又解“心結”。江蘇人民調解以特有優勢,大量化解或緩解雙方當事人之間的對抗,使得司法活動更加溫情,司法成本更加低廉,司法結果更加和諧。
徐達61歲,徐福74歲,前后鄰居。夾在兩家之中的一間老屋,讓雙方鬧騰了半輩子。
案件進入訴訟程序,承辦法官決定啟用刑事和解方式審結。人民調解員來了,經過抽絲剝繭、分析利弊,雙方達成協議:“徐福對房屋進行修繕,徐達出資300元。”3個月后,被告人徐福不但重新修好房屋,還縮小房屋面積,讓出一塊地,使被害人徐達家后場地跟左右鄰居一樣寬。兩位老人,在老屋前笑著握手言和。
類似的糾紛,從2008年1月到2009年9月,全省駐法院人民調解工作室共調解27654件。
江蘇省高院公布:2009年,全省法院訴前調解成功率高達63.05%;今年1-5月,又上升5個百分點。僅蘇州吳中區法院2007年至今年初,訴前調解2926起案件,即時清結率90%,當事人自動履行率達到驚人的100%。
人民調解工作室成立之初,調處案件局限于婚姻家庭、相鄰關系、民間債務等爭議不大的糾紛。隨著工作室運作成熟,司法行政部門又選拔培養7000余名專職人民調解員,把他們投向群眾司法需求最高、社會司法矛盾最集中的專門領域。
醫患糾紛,近兩年陡然成為社會熱點。此類案件專業性強,責任認定和補償數額難以達成一致。患方訴求不能滿足,動輒到醫院掛標語、拉橫幅、封大門,圍攻。江蘇專職人民調解員高調亮劍,勇敢地闖進這一冒風險、得罪人、吃力不討好的訴訟領域。
2009年11月徐寶寶事件震動南京,但在人民調解的積極介入下,案件很快達成了諒解。徐家聘請代理律師起訴院方,處理過程一波三折。在南京醫患糾紛調處中心3位人民調解員主持調解下,雙方終于簽署協議,徐寶寶家人獲得了兒童醫院的賠償。
這一年,全省人民調解工作有效化解訴訟領域醫患案件597件。糾紛高發態勢,被迅速扼制。中央綜治委、司法部、衛生部等,也向全國推廣“江蘇經驗”。
近年來,私家車增多,“馬路殺手”也多,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以幾何級數猛增。全省基層法院,不得不在交管部門設立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專職人民調解員緊隨其后,訴調對接從“陣地戰”發展到“運動戰”。
江蘇省司法廳協調法院、公安廳等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在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處理中推行人民調解制度的意見》,規定在交巡警大隊或中隊設立人民調解室,巡回法庭審理案件可邀請人民調解員參與訴前調解,當事人自愿調解的30天內完成。目前,全省共建交通事故損害賠償人民調解工作室132個,已調解訴訟糾紛31200余起。
此外,在金融風暴期間,全省還成立消費糾紛合議庭14個,一大批專職人民調解員緊急出動,積極開展訴前調解。
現在,廣大專職人民調解員又陸續盯上:拆遷安置、土地承包、勞動爭議、環境保護、物業管理……哪里訴訟案件最多,哪里百姓訴訟最累,專職人民調解員就出現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