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是國家推進社會改革創新發展的重大戰略決策。人民法院必須服從服務于這個大局,立足人民群眾對司法的能動需求,深入研究以公正發展、科學發展、綠色發展與和諧發展為核心的新的經濟發展方式對司法理念、司法能力、司法模式產生深刻的影響,加快推進司法體制和機制改革,充分發揮能動司法作用,為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提供更加堅強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優質高效的司法服務。

 

一、加快推進改變與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相適應的司法理念 

 

1、樹立回應型司法理念。我國目前正處于社會轉型、經濟轉軌的關鍵時期,法律本身的滯后性決定了法律永遠跟不上經濟社會的發展變化,這就需要人民法院在堅持公正司法的基礎上,以能動的、創新的司法積極主動地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回應社會的需求。對于法無明文規定的,不能因循守舊,要根據司法政策、法律原則、法律精神創造性地解決問題。

 

2、樹立協商型司法理念。加快推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需要一個和諧的社會環境,要轉變對抗性思維觀念,突出營造和諧的司法氛圍,強化和諧的執法措施。法官要鼓勵訴訟各方在充分尊重法律原則的基礎上,協商選擇解決糾紛的方式方法,學會指導當事人溝通交流,以對話取代對抗,共同致力于糾紛的解決。

 

3、樹立服務型司法理念。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是人民法院的根本任務。在加快推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背景下,既要切實轉變被動司法觀念,自覺主動地把法院工作置于大局工作中去思考和謀劃,找準服務大局的著力點,積極為黨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排憂解難,也要始終堅持以人為本,強化權利本位、民生優位的理念,突出人權保障和民生保障,更加積極主動地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存權、發展權、環境權,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的幸福指數。

 

4、樹立創新型司法理念。加快經濟發展方式根本轉變,既是生產方式的深刻變革,也是思維方式的深刻變革。面對加快經濟發展方式根本轉變給司法工作帶來的深刻影響,人民法院需要不斷解放思想、改革創新、與時俱進,不斷探索適應加快經濟發展方式根本轉變的司法模式,不斷優化法院內部的職權、職能劃分,使司法能夠更好地發揮應有作用。

 

二、加快推進完善與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相適應的執法機制

 

1、完善審判執行工作機制。依法審理民商事案件。通過相關民事案件審判,促進誠實信用、規范有序的市場環境形成。審理好企業破產、重組等相關商事案件,促進企業轉型,推動企業發展方式轉變和結構調整,積極推動企業自主創新。依法審理相關行政案件,加強對行政行為的支持與監督力度。堅持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把握好寬嚴的重點和幅度,對具有法定從輕、減輕處罰情節的,依法從寬處理。加強對刑事被害人救助、輕微刑事案件和解工作,減少社會對抗,促進社會和諧,為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創造良好的治安環境。

 

2、健全便民利民工作機制。進一步開辟綠色訴訟通道,推進“立案信訪窗口建設”,創新權利救濟機制和弱勢群體優先保護機制。鞏固和發展遠程立案、巡回審判、繁簡分流、就地辦案等成熟的經驗和做法,建立和完善預約辦案、遠程審判、假日法庭等辦案方式,幫助群眾快捷解決糾紛,最大限度地方便人民群眾訴訟,減少當事人的訴訟成本。對于符合司法救助條件的弱勢群體、涉訴企業,依法做好訴訟費用的減緩免工作,確保他們打得起官司,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司法需求。

 

3、健全糾紛化解工作機制。創新司法服務舉措,充分利用司法調解與人民調解、行政調解三位一體調解工作體系預防和化解糾紛,通過及時了解經濟發展動向,自覺地從大局出發謀劃工作。通過審判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向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提出工作建議和司法建議。建立重點項目提前介入工作機制,建立完善人民法院與企業溝通機制,運用多種方式規范市場主體的法律行為。健全審判管理工作機制,推行判前析法明理、判后釋法答疑制度,健全信訪工作機制和執行工作機制,保證人民法院依法審判案件,最終實現案結事了。

 

4、完善司法公開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司法公開制度,拓展司法公開的廣度和深度,凡法律規定應當公開的一律公開。大力推進裁判文書上網制度,依法實現網上公開發布。完善司法民主制度,繼續開展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廉政執法監督員觀察庭審聽證活動。完善民意溝通機制,拓寬溝通渠道,認真聽取群眾意見,采取切實措施,回應社會關切。

 

5、健全完善法制宣傳和司法調研機制。通過典型案例引導等多種方式,不斷提高公民自行解決糾紛的自覺性。加強司法調查研究,提高司法決策的科學性和針對性,通過調研,探索把握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社會條件下審判工作規律和案件特點,制定有針對性的,切實可行的司法政策,為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創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三、加快推進改善與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相適應的司法能力

 

1、要努力改善提高專業知識能力。加強對金融、環境、資源、物權、消費、涉農等方面知識培訓,培養一批既能積極應對經濟發展方式根本轉變,又具有處理相關案件專業知識和能力的法官,適應法官職業化、專業化需求。

 

2、要努力改善提高創造性適用法律能力。法官要善于平衡普遍正義與個案正義、穩定與發展、法律真實和客觀真實、公平與效率等價值矛盾,在法律適用過程中,依法規范、科學適用自由裁量權,對于不斷出現的各類新型疑難法律關系,創造性地適用法律解釋、漏洞補充等司法技術,妥善地解決社會糾紛。

 

3、要努力改善提高群眾工作能力。培養法官“公正、廉潔、為民”的司法核心價值觀,牢固樹立司法為民理念,端正對人民群眾的態度,提高親和力和與人民群眾溝通的能力。要善于運用群眾語言解決問題,化解矛盾;要善于取得人民群眾的理解、配合和支持,保證案件得到及時、有效解決;要善于運用靈活的方式方法,引導人民群眾采取理性的方式表達意愿和利益訴求,增進人民內部團結。

 

4、要努力改善提高司法研究能力。培養法官的宏觀思維和超前意識,善于以寬廣的視野、超前的思維和政治敏感,密切關注經濟社會發展的新情況和新變化,及時準確地把握經濟社會發展動態和社會矛盾根源,深入了解各方面的司法需求,研究新問題,提出新舉措,充分運用司法建議和工作建議參與決策,積極保障和促進經濟社會發展。

 

總之,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是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國民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的重大戰略,是當前黨的中心工作和國家發展大局。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應當緊跟時代步伐和社會形勢發展,在加快推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環境中,牢固樹立司法人民性,堅持把促進發展作為第一目標,把優化經濟發展環境作為第一舉措,把服務人民群眾作為第一責任的思想觀念,全面了解人民群眾的現實司法需求,延伸服務職能,能動司法,努力為加快推進經濟社會發展提高有力的司法服務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