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社會處于轉型時期,手中握有權力的為官者,如何從政治、經濟、形象、親情、家庭、自由、健康等方面,算好廉政賬,明辨是非與得失,已成為一門必修的課程。回顧歷史,想一想六百多年前明朝的那些事兒,對于我們今天算好廉政賬不無啟發和借鑒作用。

 

在我國古代帝王中,明太祖朱元璋是反貪治吏最堅決、最嚴厲的一位皇帝,其曾給部下這樣算了一筆賬,他說“老老實實地守著自己的薪俸過日子,就像是守著井底之泉。井雖不滿,可卻能每天汲水,長久不斷。若是四處搜刮民財,鬧得民怨沸騰,你就是手段再高明,也難免東窗事發。而一旦事發,你就要受牢獄之苦,這時候,你得到的那些贓款在哪里呢?或許在千里之外你妻子兒女手中,也許根本就沒有了。不管怎么說,這時候你想用錢,能拿到手嗎?你都家破人亡了,贓物都成別人的了”。

 

信哉斯言!當今,對于這段話最有體會和感觸的要數原河北省交通廳副廳長張全,張全因受賄罪被判處徒刑14年,其醒悟道薪水如泉水,雖然不多,卻可以終身受用;外財如洪水,水勢雖大,卻會帶來滅頂之災;人不會把金錢帶進墳墓,金錢卻會把人送入地獄。

 

明太祖制定了極其殘酷的刑罰,其在制定《大明律》的同時,另外親自編訂了重典治國的《御制大誥》,作為刑事特別法規,其中規定了許多令人聞之色變的酷刑,如族誅、凌遲、梟首、挑筋去指、斷手、斬趾、刖足、閹割為奴等。為嚴懲貪官污吏,還設置了如“剝皮實草”、鏟頭會刷洗等酷刑,以達到通過嚴刑去貪的目的,手段殘忍到駭人聽聞的地步。

 

隨著社會文明的進步,那些殘酷的肉刑早已從國家的刑法中廢除,現在處罰罪犯主要的是適用自由刑,但是對于那些平時享受威福的貪官污吏來說,失去自由的牢獄生活如同在地獄般難受。對此最有感受的要數原徐州市某局黨組書記、局長靖大榮(女),靖大榮因腐敗而被抓后,其和殺人犯、搶劫犯、盜竊犯同關一室,不敢說自己從前是個官員,是因腐敗進監獄的,怕受到同獄犯人的嘲弄。剛開始,她整夜整夜地睡不著覺,但還是得裝睡,不敢亂動,偶爾入睡也是噩夢不斷,經常嚇醒。在監獄里,看不到日出日落,看不到天圓地方,看不到游樂場、連鎖店、超市等那外面的精彩世界。她說“沒有自由生命失去了精彩,失去自由是人生最大的痛苦。”“過去別人進我的辦公室,要輕輕敲門,如今我有什么事都要向警察喊報告;過去,我跑到哪里都有人恭候迎接,熱情款待,如今,我要規規矩矩服從監管;過去,有空調,有健身器材,如今要被強制勞動改造,冬天能有個熱水袋也感到滿足。這一切的一切,使我深深體會到,什么最重要?自由最重要!”

 

明朝初期,這些當官的,也確實真夠辛苦的,既有皇帝老兒的反復諄諄教導,又有酷刑侍候。那么當官的快樂何在、意義何在呢?朱元璋似乎也意識到了這點。有一次其問部屬:天下什么樣的人最快樂?眾大臣的答案五花八門,朱元璋均不滿意。一位叫萬鋼的大臣回答:畏法度者最快樂。朱元璋連連稱好,最為賞識。很多人不解,萬鋼解釋說:“畏法度者”因為害怕國法的懲罰,就不敢不遵紀守法、潔身自好。不貪贓不枉法,當然心安理得,心情舒暢,自然最快樂。

 

“畏法度”,實際上就是為官者應有的一種自律意識,面對種種誘惑,要以不變應萬變,多一點警覺,多一點清醒,多一點自尊和自重,多一點自我約束。這樣,人生的每一步才會踏實,人生才會充滿快樂。

 

明朝當年的那些事兒,使得明初社會的統治秩序得到了鞏固,為朱家王朝統治奠定了的基礎。我們今天回顧這些事,是為了以史為鑒,我們每個人在以崇高的理想信念構建起反腐敗的堅強防線的同時,也希望就關系到個人切身利益的政治生命賬、經濟收入賬、家庭幸福賬和個人自由賬等方面也都要算好、算清楚,想清楚該選擇什么、放棄什么,該怎樣做人、做什么樣的人、走什么樣的路,真正做到堂堂正正做事,清清白白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