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7上午八點多鐘,我接待了一對離婚案件的當事人。我熱情招呼小兩口坐下,并為他們倒水,讓他們先歇一歇。小兩口一聲不發,拿出離婚協議,要求馬上離婚。我冷靜地問:孩子撫養和財產分割問題都協商好了嗎?小兩口異口同聲地說:都協商好了。如果按正常的程序,就可以出具司法調解確認書,十分鐘內就可以完成該案處理程序。但我并沒有這樣做,仔細觀察后發現這小兩口心事重重。我耐心地詢問女方:我看你小兩口過得好好的,為什么要離婚?女的說:他有外遇。男的眉頭緊縮、一言不發。在我的一再追問下女的說:他每天晚上就九點多鐘一直不停地給一個女的發短信。我看了一眼男的,他露出了羞愧之色。男方說:她疑神疑鬼,根本沒有么外遇,其實就是給一個普通的異性朋友發發短信而已。憑著多年的調解工作積累經驗,發現這小兩口在賭氣,經過深入的談話了解,男方在一家公司做銷售主管,平時應酬很多,也就認識了不少異性朋友。女方在縣建設局工作,雙方感情基礎較好,家庭美滿幸福,并有一個兩歲的兒子。

 

我抓住“雙方感情基礎較好、現家庭美滿幸福”兩點,認定存在調解和好的可能性。要求雙方換位思考、互相理解,女方要理解男方:因銷售工作需要,不可能生活在真空之中,要結識很多人,難免與異性朋友的有一些交往,應多給對方一些私人空間,畢竟還沒有危害到家庭和婚姻關系的根本。男方要理解女方:職業婦女很不容易,既要把工作做好,更要把年幼的兒子照顧好,還要贍養好老人,做一個女人很不容易,她對這個家庭已付出了很多的,所以你要適當約束自己的交友行為,體諒妻子的感受,珍惜這份真誠的感情、這段幸福的婚姻,不要輕言離婚。經過兩個多小時細致耐心的調解協調溝通,小兩口終于露出笑容,我問:還想離婚嗎?小兩口異口同聲地說:不離了。給您帶來麻煩了,謝謝您。我鄭重地囑咐道:以后遇到矛盾多協商溝通,多設身處地為對方、家庭著想,不要意氣用事,希望你們回去好好過日子。

 

看著小兩口手牽手、遠去的背影,我感到由衷的欣慰,充滿了一種幸福感,我感慨道:“我們法官的責任重大,如果是僅僅滿足于辦一個案子,我可以在十分鐘內辦結此案,并且符合法定程序。那我就成了拆散幸福美滿家庭的罪人,所以每一個案子我都要耐心細致的調解,盡我所能努力使每一案子向最優的方向發展,爭取達到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家庭的和諧是社會和諧的基礎,萬家團圓是我們共同的心愿。一件可用十分鐘按法定程序辦結卻用了兩個多小時的案件,在我的細致、耐心地調解溝通協調下,終于使雙方互諒互讓、和好如初了!——法院的訴前調解促進了人民群眾家庭的和睦幸福,維護了社會的和諧與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