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雙腿和兩眼有殘疾且80歲高齡的原告朱孝蘭老太狀告四個子女承擔贍養義務案件調解工作。913日上午,盱眙法院民一庭庭長姚月梅帶著書記員余洪星,特地到朱老太所在村委會矛盾調解工作室,與村主任(右二)一起做雙方調解工作。經姚庭長苦口婆心調解,朱老太四個子女同意依法承擔其母的各種生活費用并達成協議,確保了案結事了。圖為姚庭長(左一)向朱老太解釋調解協議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