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想到,不到15分鐘,立案就完成了。我原本以為要跑好幾趟呢。”高某在江蘇省無錫市濱湖區人民法院辦完一起道路交通賠償案件立案手續后感慨不已。

 

  在無錫市濱湖區,像高某這樣感受道交立案便捷的人還有很多。為了減少此類案件當事人訴累,方便群眾、提高效率,今年3月以來,濱湖法院樹立全院一盤棋思想,對原本在民一庭和法庭均可立案的道交案件,采取統一立案、歸口審理的模式。該院在立案大廳設道交案件立案窗口,專人立案。根據道交案件特點,對案情簡單、爭議不大、不需要答辯期或愿意速裁解決糾紛的,采取更加便捷的方式,即告訴后便可由速裁庭直接開庭審理或裁判,不受送達方式和期限的限制。

 

  今年56日下午,吳某拿到法院轉交的2200元賠償款后激動地說:“沒想到案子立案不到5個小時,法院就把賠償款給了我。這下老母親看病的錢有著落了,法官辦案效率真高,太謝謝啦!”

 

  吳某是一名安徽來無錫打工人員,今年4月底,發生了交通事故受了傷。偏偏此時,在老家的母親病重住院急待手術治療。吳某辭去了工作準備返鄉,抱著試試看的心態來到濱湖法院,想早點了結交通事故糾紛拿點賠償款回鄉。

 

  立案庭法官看到吳某腿腳還有些不方便,案件標的額又小,決定適用訴前調解程序,爭取一次性將糾紛解決。當天下午,法官便通知了車主和保險公司到法院調解此事。經過調解,三方同意以8000元了結,其中保險公司承擔5000元,車主承擔3000元。但車主提出他已經先支付給了吳某5800元,如此一來,吳某還應該拿出2800元返還給車主。考慮到吳某已辭去工作,根本拿不出錢,而保險公司的賠償款還需要一段時間才能到法院賬上,法官隨即與車主進行了溝通。最終,車主同意采取變通的方法,再墊付2200元,湊足8000元,今后保險公司的賠償款5000元則直接給付車主。車主當場支付了2200元。

 

  為保證道交審判“快速路”的暢通,濱湖法院在不違背有關規定的基礎上,采取“四前置”措施。一是鑒定前置。出臺了《司法鑒定、評估、拍賣流程管理規范》,從訴訟程序上對接。明確道交案件凡需司法鑒定的,充分征詢當事人意見后,暫緩立案,由立案庭先啟動鑒定程序,鑒定結束后再立案審理。改變以往案件分散送鑒的情形,由立案員統一收取材料后直接送鑒,確保了立案與鑒定環節靈活暢通無阻,縮短了材料交接時間;二是溝通前置。建立起了保險公司代理人聯系網,在訴前調解鑒定階段,法官將訴狀副本、證據副本等材料提交給保險公司代理人備案,預先在法律適用上進行溝通與協調,特別是在事故責任認定、城鎮居民標準、誤工期限確定、傷殘等級的確定等易產生爭議之處。鑒定結束后第一時間把鑒定報告送達雙方當事人,指導原告修正賠償數額,提出合理訴請,再組織調解或開庭,提高了審判效率;三是釋明前置。每一起道交案件在立案時都增加管轄建議,從有利于案件的保全、審理和執行的角度建議當事人選擇適當的管轄法院,對部分生活困難的當事人簡化司法救助審批程序,當事人只需提交書面申請和足以證明其確有經濟困難的證明材料即可;四是保全前置。每起道交案件的保全都做到“四查”,即向金融機構查詢銀行存款、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查詢房地產登記、向法人登記機關查詢股權、向車管所查詢車輛登記。  

 

  鑒定、調解、立案、送達、保全內部各環節有機統一,加強銜接和配合,許多案件都可以實現當天立案、當天調解結案、當天執結。截至8月下旬,該院今年利用審判“快速路”速裁道交糾紛案件219件,平均審限僅為18.93天,調撤率為84.47%,自動履行率達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