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集中清理執行積案活動開展以來,全省各地和各有關部門加強組織領導,加強工作聯動,全省三級法院豐富執行方式方法,強化執行機制體制,集中清理了一大批長期積壓的執行案件,為執行工作良性協調發展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我省法院清積活動的成功,取決于全省各級黨政領導的高度重視。活動伊始,省委書記梁保華即做出重要批示,對活動的開展提出明確要求,全省各地普遍成立領導小組,確保集中清積活動順利開展。省集中清積領導小組制訂了《全省集中清積責任追究辦法》,明確了領導責任、承辦單位責任、執行人員辦案責任以及追究程序。全省各地還普遍成立解決“執行難”問題領導協調小組,并建立了相應的聯席會議制度和執行信息通報制度,定期研究執行工作,幫助解決重大疑難案件和問題。各地創造性地將執行工作納入到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中進行考核,有力促進了執行責任的落實。隨著清積活動深入開展,各級黨委領導、人大監督、政府支持、黨委政法委組織協調,人民法院主辦、有關部門聯動、社會各界共同參與的執行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2008年11月,全國集中清理執行積案活動開展以來,江蘇全省列入清積范圍的8000余件有財產執行積案全部清執,執結標的額11.73億元;3730件六類重點案件全部清執,執結標的額4.85億元;18萬余件無財產執行積案全部清理完畢,執結標的額5.86億元。省集中清理活動領導小組掛牌督辦的98件重大疑難復雜執行案件,各級黨委政法委掛牌督辦的732件疑難復雜案件,全部得到有效解決。全省法院在化解執行信訪,建立執行工作長效機制、構建綜合治理執行難工作格局等方面取得了突破性進展。2008年以來,在最高人民法院歷次通報中,我省執行案件進京上訪數量僅占全國3%左右,一直保持全國領先位次。

  選擇路徑,重點推進是取得清積活動成果的重要保證。面對積案,三級法院擇“點”突破,優先清理涉及民生案件。對涉及交通肇事、人身損害賠償、刑事附帶民事、農民工工資、拆遷補償等特困群體為申請人的案件,投入更多人力、資源,力爭執行到位,共清理解決4321件涉及弱勢群體案件,執結標的額4.62億元。

  完善工作機制體制是全省執行工作不斷深入,執行成果不斷擴大的強大動力。江蘇法院在全國率先建立執行工作快速反應機制,三級法院均設立快速反應指揮中心,實行24小時值班。清積活動期間,借力這一機制,快速反應,執結案件1142件,該機制被最高人民法院充分肯定并在全國進行推廣。集中清積活動中,全省法院著力解決執行不力執行不公等問題,不斷建立和完善執行監督管理體系,基本建立起以省法院為核心、中級法院為樞紐的執行工作統一管理、統一指揮、統一協調的工作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