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消防隊到防疫站
作者:趙正輝 莊莉莉 發布時間:2010-08-31 瀏覽次數:1325
2009年初,無錫某織造公司因資金鏈斷裂,不能正常生產經營,職工討薪與法定代表人發生沖突,另有8名債權人主張500萬元債權。一個月后,涉及這一公司的糾紛全部成功化解!經驗在于——應急預警機制啟動及時:向當地鎮黨委、政府通報相關訴訟情況,對企業主要財產進行保護性查封,限制持有護照的法定代表人出境。
記者從北塘法院獲悉,今年以來,該院積極參與社會管理、主動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采取個案預警、法律風險預警、債務風險預警三項“商事預警機制”取得顯著效果。據統計,截至7月底,轄區內商事糾紛案件同比下降30%。實施這一舉措,法院不僅是商事糾紛的“消防隊”,更成了“防疫站”。
糾紛初現及時處置
“針對個案的應急預警,宗旨在于加強與當地黨委、政府的信息溝通,對于在商事訴訟中發現的突發式集中訴訟、重大案件訴訟,有可能會導致企業陷入債務危機事件的,法院及時向當地基層黨委、政府通報相關信息,請求協助做好涉案企業的風險防范和穩定工作,共同研究解決債務危機的方案。”這是該院探索商事預警機制,參與社會管理創新的一項重點調研課題。
據了解,北塘法院商事預警機制從最初構想到形成體系經歷了兩年實踐與探索的過程。2008年下半年,受國際金融危機沖擊,企業突然歇業倒閉,業主棄企避債、職工群體討薪、訴訟案件集中爆發,成為社會穩定的潛在風險。
如何有效防范此類風險的產生,引起了北塘法院領導的高度重視,院長袁挺在黨組會議上將商事預警機制的探索作為一項重要課題,并親自參與調研,發現存在四個突出問題:企業陷入債務危機常常以短時間內突然爆發大量債務訴訟為先導;債務企業內部管理缺失,股東之間沒有制約甚至紛爭不斷;部分債權企業缺乏風險防范意識和機制,日常交易手續不規范;與政府信息溝通渠道不通暢,導致錯失處置危機事件的最佳時機。
根據調研情況,北塘法院及時研究了商事審判應對債務危機事件的方案,最終提出了三項預警機制:個案應急預警、法律風險預警、債務風險預警。
兩年來的實踐,共向300多家企業發出預警提示,對282家企業上門指導,243家企業確定了專職司法聯絡員,幫助100多家企業有效避免了訴訟,2010年上半年北塘法院共受理商事案件264件,和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近30%。
法律風險及時預報
2009年,北塘法院法官應邀走進保險公司,針對業務員在簽合同、資金回籠、訴訟時效等方面的注意事項開展培訓,提高他們的風險防范意識。法官發現,很多保險公司的業務員為了提高自己的業務效果,代客戶簽字,導致理賠過程中一些免賠責任得不到當事人的認同,損害了公司的利益。
一次“走進企業”的講座中,公司負責人拿著《北塘商會》這本雜志向該院民二庭副庭長莫燕請教,據了解,這本雜志是由北塘區工商聯主辦的,定期向轄區企業發放,也是企業了解商業動態的窗口。這次偶然的機會讓莫燕找到了發布風險提示的平臺。莫燕將想法向庭里匯報后得到了一致認可,也取得了工商聯的支持。(下轉D版)
“要訂立書面合同,交易憑證必須規范,妥善約定質量糾紛爭議解決方案……”《北塘法院向轄區內中小企業發出防范風險十大建議》在《北塘商會》登出了第一期就受到強烈的反響,十幾家企業主動打電話,有針對性地邀請法官上門解疑釋惑。
為了更好利用這個平臺,將風險預警機制常態化、制度化,2010年6月,北塘法院與區工商聯攜手成立“商事糾紛調解中心”,建立了商事糾紛訴調對接、商事訴訟預警信息發布制度,充分發揮區工商聯在企業溝通中的優勢,利用每次例會制度提醒轄區企業防范交易行為不規范等相關風險防控制度。
北塘區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田玲提出,要求以“商事糾紛調解服務中心”為平臺,實現與區法院訴訟調解的整合資源和優勢互補,充分發揮調解服務中心在社會管理創新和在預防、化解、控制社會矛盾中的作用,構建與訴訟調解之間的“綠色通道”,為民營經濟和諧穩定發展提供優質的法律服務平臺。
調解服務中心設在北塘區工商聯,承擔多項職能:調處轄區內民營企業之間的簡易商事糾紛;接受法院的委托調解;協同法院對商事糾紛進行聯合調解。明確了法院與工商聯之間建立聯動服務機制、信息交流共享機制、涉訴矛盾協同化解機制,形成風險預警的立體格局。
債務風險及時告知
債務風險預警是該院針對轄區內短時間內債務集中的企業,或者出現企業因債務危機事件發生關閉、停業、企業主棄企避債等情況發出的預警信息。
一方面,北塘法院通過編發《商事審判動態》等方式不定期發布涉及本轄區內企業的訴訟預警信息,以便領導及時掌握相關情況,作為決策參考,積極爭取對企業法律風險防控工作的支持;另一方面,對短時間內大量突發訴訟,有可能引起債務危機的企業,該院在充分掌握情況的基礎上,及時向企業發出債務風險預警,根據情況發出相關法律建議。
某液壓鑄造公司接到司法建議后,第一時間聯系該院民二庭庭長張嘯明,針對公司準備向債務企業提起訴訟的情況面對面咨詢。張嘯明發現該公司沒有正式的合同,送貨單也不齊全,如果訴訟缺乏必要證據,指導該公司通過協商的方式解決,同時針對經營中和制度設計上的漏洞提出完善的建議。
“我們需要的就是這樣及時的風險預警,既讓我們有效避免了當前的損失,又對日常經營中的問題進行修補,希望這樣的預警可以常態化,多樣化。”該企業的負責人就下一階段的培訓向法院發出了邀請。
北塘區工商聯也積極配合法院共同做好風險預警,向轄區218家企業發出聯系活動的公開函,發送《關于當前宏觀經濟形勢下企業防范經營風險的重要提示》,就企業如何及時發現、避免、應對可能出現的債務危機的風險作出提示和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