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江蘇南通兩級法院積極挖掘審判執行工作與誠信體系建設的連接點和切入點,對內嚴格規范審判執行工作的每個細節,對外采取預防、警示、懲戒等措施,大力倡導誠實守信的良好社會風尚,在促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方面發揮了積極的作用。9月上旬,人民日報、新華社等8家中央媒體對該市誠信建設的創新經驗進行集中報道,將南通譽為“內誠于心,外信于人”的“誠信之城”。

  建立曝光平臺,披露嚴重失信者

  南通高華流體控制有限公司在與員工單新華合同到期后,因未續訂勞動合同被判支付單新華雙倍工資差額及經濟補償金合計24750元。法院判決生效后,該公司經多次催促,仍拒不履行。8月3日,南通高華流體控制有限公司這一不誠信行為被南通市港閘區人民法院在南通信用網“涉訴信用信息”平臺披露。

  “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社會誠信問題越來越引起廣泛關注。”據南通中院黨組書記、院長陳榮慶介紹,近年該院審理的保險合同糾紛,涉訴保險公司無理拒賠、歪理惜賠成為普遍現象,每年敗訴率均高達80%以上,而這種不誠信行為在其他行業和交易中也大量存在,因當事人惡意違約、生產銷售假冒偽劣產品、拖欠工資等誠信缺失引發的糾紛占同期收案數的60%以上,查找原因是失信低成本甚至無成本。

  基于這個認識,2011年3月,南通中院在全國率先建立涉訴當事人信用評價和披露制度,凡涉訴當事人存在以欺詐、脅迫、惡意串通等手段訂立合同,拖欠工資、貨款、借款、賠償款等惡意違約逃避履行法定義務或合同等8種情形的,將在南通信用網等社會公共平臺進行公開曝光。

  與此同時,法院與公安、工商、住建、金融等部門實現信息資源共享,對存在失信行為的企業和個人,建議相關部門在市場準入、招投標、承攬工程、信貸、公司注冊登記等方面進行必要的限制。該制度實施以來,南通全市法院已對176起案件中的不誠信當事人進行了公開披露,其中包括73個企業和103名個人。

  推行法官寄語,引導當事人誠實守信

  2011年8月15日,南通中院就上訴人葉某在一審中惡意串通、故意隱瞞事實的承攬合同糾紛案作出終審判決,判令葉某為其謊言埋單。承辦法官在該案判決書的最后,書寫了一段義正詞嚴的法官寄語:“當事人在民事訴訟活動中,應當對自己的言行負責,公堂之上的鄭重承諾不容出爾反爾……規勸當事者遵紀守法、誠實守信。”

  被告葉某在2004年至2006年期間,先后多次以泰富公司名義,到富利高公司欠賬領取代為染色加工的多品種紗,加工費共計4.97萬余元。一審過程中,葉某矢口否認送貨單中收貨人欄簽名系其所為,并當庭承諾,如果經鑒定簽名系其所為,本案的所有法律后果均由其承擔。

  后經鑒定,16張送貨單中的簽名字跡均為葉某書寫,面對高達6萬余元的賠償費,葉某后悔了,趕忙向南通中院提起上訴,并舉出其與泰富公司長期存在托運關系的新證據。

  但法庭上,法官嚴格適用《證據規則》,沒有采納他提出的新證據,并依法判決他敗訴。

  三余鎮年逾七旬的馬某老伴去世多年,多個子女在外地,她與小兒子共同居住。近年來老人因瑣事與小兒子一家發生矛盾,被趕出了家門。馬某一紙訴狀告到法院,要求解決養老問題,并讓自己居有定所。

  南通市通州區人民法院三余法庭法官顧慧華接手此案后,在給被告郵寄的應訴材料里附上了一段情真意切的寄語:“父母的養育之情是一份沉甸甸的恩情,是我們窮盡一生也難以償還的恩情……”被告深受觸動,承辦法官趁熱打鐵,一個合適的養老方案在眾子女中迅速達成,馬某的居住問題得到解決。

  2010年5月,南通中院出臺《深化裁判文書改革的若干意見(試行)》,在全市試行“法官寄語”制度,要求承辦法官對審理中發現的贍養、個人借貸、拖欠工資等嚴重失信案件,在辨法析理的同時,要附上法官寄語,以教育引導當事人誠實守信、明辨是非,此舉開創了全省法院裁判文書創新的先河。

  推進執行誠信,嚴厲打擊“老賴”

  “我知道錯了,現在我很后悔,我服從法院的判決!”9月20日,通州法院對抗拒法院強制執行、向法院執行法官潑糞的被告人戴美華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被告人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再上訴。

  2009年9月5日,戴美華之夫吳某因資金周轉困難,以小額聯保的形式向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如東縣支行借款5萬元,戴美華出具了共同還款承諾書。因該筆借款到期未能全部償還,銀行向如東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判決戴美華與吳某共同償還。一審判決生效后,銀行向法院申請執行。至今年5月,該案尚有1.38萬余元未能履行。5月24日,如東法院執行法官為該案的執行再次前往戴美華家中,戴美華拒絕執行,并將一痰盂內的糞便潑在執行人員身上,導致執行工作被迫中斷。5月31日,如東縣公安局依法對戴美華執行逮捕。

  該案系南通法院深入推進執行誠信建設,嚴厲打擊“老賴”規避行為的一個縮影。2009年以來,南通中院先后與公安、建設、土地管理等部門會商,出臺了《關于建立執行工作聯動機制的實施細則》等系列文件,并與市公安局和市檢察院共同發布《關于依法打擊抗拒人民法院執行違法犯罪行為的通告》,落實對構成犯罪的被執行人的刑事責任追究。

  2010年以來,南通全市法院共查詢被執行人銀行賬戶1.5萬余個,對600余名“老賴”實施了司法拘留,對200余名違令高消費的當事人予以公開曝光,對92名自然人限制出境,共執結各類案件7萬余件,執行到位80余億元,執結率和執行到位率均位居全省法院前列。

  啟東市人民法院連續十九年舉辦幸福家庭講習班,通過法官情、理、法的誠信教育,使400余對夫婦破鏡重圓;如皋市人民法院邀請網友參與執行,將誠信教育融入法院執行的全過程;海門市人民法院通過打造無訟鄉鎮,引導和提升群眾誠信守法意識,海永鄉近五年無一起矛盾糾紛起訴到法院;崇川區人民法院連續100周在虹橋法治公園內開庭,把法律的道理和誠信守信的規則用最直接的方法呈現給附近居民……

  伴隨著南通兩級法院以司法審判“保護誠實守信,懲戒失信違約”工程的深入推進,由南通法院人點燃的誠信之光,正在這江海交匯的和諧家園里,變得美若繁花,燦若星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