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法院調解工作走向基層、貼近群眾”-南通港閘區法院““訴前調解街道工作站”工作紀實
作者:錢徐寧 發布時間:2010-08-25 瀏覽次數:1140
動員全社會力量化解矛盾,是南通政法工作的特色品牌。延續這一思路,南通港閘區法院在訴前調解工作中大膽創新,創建“社會矛盾訴前調解街道工作站”,在化解基層矛盾、維護社會和諧、推動鄉鎮管理創新等方面取得明顯成效。
植根基層,把法院調解的戰線前移
2009年8月,南通港閘法院確立“以法院為主導,整合社會資源”的訴前調解發展新規劃,得到了地方黨委的支持。2009年10月,“社會矛盾訴前調解陳橋工作站”正式掛牌。工作站與街道矛盾糾紛調處中心合署辦公,由陳橋政法綜治中心人員擔任主任,矛調中心調解員劃歸工作站管理,法院指派一名法官、一名書記員進駐工作站。
陳橋工作站確立起“訴前調解有限強制”的工作模式,即糾紛一方、雙方或者糾紛發生地在陳橋范圍的簡單民商事糾紛,法院立案前原則上應由工作站先行調處,調不成的,再憑工作站出具的“訴前調解終結意見書”起訴。
工作站同時確立起“三不”的親民利民原則,即訴前調解,不收取費用、調解程序不受法定送達方式和期限的限制、調解不得損害當事人及第三人合法利益。
依靠基層,把矛盾化解在萌芽
真正實現法院調解和民間調解的“無縫對接”,是工作站另一個重要的“資源”優勢。調解中,法官深厚的法律功底,民調人員豐富的調解技巧,相互融合,相互配合,有效提升了調解成功率。成立以來,工作站調處糾紛54起,調解成功率達90%,且無一起進入執行程序,無一案遺留信訪問題。陳橋一位老支書盛贊工作站“結合了法官的知法和村官的知禮,是‘正規軍’和‘游擊隊’的完美結合”。
借助司法“職能”優勢,工作站廣泛參與到基層組織各類民間糾紛的調處中,協助村鎮、社區調處糾紛近100件,確保“小糾紛不出村,大糾紛不出鎮”。去年10月,陳橋街辦轉來一起特殊糾紛。陳橋一水泥路施工過程中,一鏟車在操作中發生側翻,把一老漢拖入河中導致受傷。雙方始終協商不成,老漢家人多次堵住路,并到街辦討要說法。工作站接手后,法官、民調人員會同村干部開展調解,法官查案情、釋明侵權法,民調員做思想工作,終于在十天內將這起糾紛調解終結。為基層排憂解難,使工作站產生了良好的社會效應,港閘區其他街道也紛紛要求設立這樣的工作站。
服務基層,把助推地方管理落到實處
工作站打響了知名度,很多群眾慕名而來,成立以來,當事人直接到工作站申請調處的占收案數的80%,甚至有群眾起訴后仍堅持要求由工作站處理。每天到工作站咨詢、信訪的群眾絡繹不絕,目前已接待群眾來訪、咨詢達160余人次,對此,駐站法官總是耐心傾聽,仔細解釋法律,并給予合理建議。
工作站的職能同時拓展到了法制宣傳、基層維穩、司法指導等更廣闊的領域。一個案件的調解,就是一個課堂,駐站法官不失時機地向民調人員詳細闡釋法律規定,組織民調員集體“把脈”農村典型糾紛并“開方配藥”。工作站逐步成為村鎮調解人員培訓的重要基地。
走出工作站,法官們還深入村居,與村干部促膝交流,以《調處信息》的形式向街辦、村鎮社區、區政府上報糾紛動態,逐步建立起以工作站為主陣地,村級矛盾調處中心為前沿的矛盾糾紛防控體系。對于在案件處理中發現的基層管理存在問題,工作站及時指出并提出合理化建議,為其科學開展社會管理提供幫助。
工作站的突出成效逐步引起各級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今年5月,南通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陳斌專程視察工作站,高度肯定工作站是多元化糾紛解決模式的重要創新,并要求認真總結經驗,全面推廣。
【短評】港閘法院在壓力下大膽創新,推出“訴前調解基層工作站”的新模式,以深入基層、貼近群眾的方式,把法院工作前移至鄉鎮一線,有效整合社會資源,凝成依法、依情、依理調解社會矛盾的新合力,走出了一條多元化解決糾紛的新路。這是人民法院積極應對群眾司法需求,切實解決基層困難的務實舉措,也是踐行能動司法,服務大局、服務社會、服務群眾的重要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