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小長假臨近,對整日忙碌于工作的人來說,又到了與親朋好友一起外出放松身心的時候,加上不久前熱播劇中的蘇州元素廣受矚目,給旅游市場增添了熱度,而由此引發的糾紛也不容忽視。近日,蘇州市虎丘區人民法院通過發布相關案例,借此為計劃出行的廣大市民提供一點提醒。

以蘇州評彈為名設陷阱,強迫游客交易被判刑

2014年10月份,來自湖南的王某等三名游客來到蘇州山塘街游玩,想聽聽正宗的蘇州評彈。正觀望時,路邊湊過來一個三輪車夫,熱情介紹說:“只要花費30元,就可以聽到正宗的評彈,還有美女可以看。三輪車也是免費的。”王某等人不禁心動,隨車夫到了一家KTV。剛進包廂,一群濃妝艷抹的美女便圍上來端茶遞酒,還送上各色水果拼盤。可怎么等,也沒看到評彈演員。覺察不對勁的王某等人準備離開,不料被多名壯漢攔住,要求他們付1200元。最后三人湊了780元才得以離開,出門立即報警。

經查,這幫以聽評彈為由,對外地游客進行強迫交易的團伙共有四人。他們經預謀后承包了某KTV部分包廂,再勾結黑車司機以看評彈、表演等名義,多次誘騙外地游客至KTV消費,并以言語威脅等手段強迫來游客支付“小費”、“包廂費”,涉案金額2000余元。法院認為,四被告人采用威脅手段強迫多人接受服務,其行為均已構成強迫交易罪,最終依法分別判處以6個月到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罰金3000元。

游客乘坐旅游大巴受傷,司機公司均擔責賠償

2015年5月份,剛剛退休的李阿姨約了朋友一起來蘇州旅游。期間,一直乘坐印有某旅行社字樣的大巴車。“事發當天早晨,我剛上車,還沒坐穩車子就啟動了。”據她在庭審時陳述,就在要落座的過程中,不想司機一個緊急剎車,結果就摔倒了。駕駛員黃某表示,車輛準備起步時,左側一輛小車右拐,發現后一腳剎車,完全是為了避險。

經查,黃某負事故全部責任。李阿姨受傷后即被送院治療,花費13萬余元,于是將黃某和旅行社一起訴至法院。法院認為,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權。侵害公民身體造成傷害的,應賠償醫療費等。本案中,被告黃某負事故全部責任,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根據兩被告簽訂的《車輛承包協議》中的約定,可以推斷二者為掛靠關系,故被告旅行社對此應承擔連帶責任。最終依法判決被告黃某賠償原告13萬余元;被告某旅行社有限公司對上述賠償承擔連帶責任。

【法官連線】

隨著旅游人數的增長,發生相關糾紛數量也呈上升趨勢。關于這類事故的責任認定,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承辦人提醒:首先,活動組織方應當根據參團人的整體年齡結構選擇線路,旅行社據此采取相應的告知以及注意措施,承擔提示人員安全的責任;其次,景區管理方理應在有可能對游覽人員的人身安全存有隱患的區域,設置圍欄、警示牌等;再次,當事人負有對自身安全給予充分注意的義務。

與此同時,景區因提供與承諾不符的服務、強買強賣而導致的糾紛問題時有發生。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此類行為應視為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自主選擇權以及公平交易權,屬于違法行為。消費者有權通過協商、調解、投訴、仲裁、訴訟等方式予以解決。如果在此過程中,伴隨著有暴力脅迫等附加行為且造成嚴重后果的,司法機關應依法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